600803:新奥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1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 4月22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时间于2016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福英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表决同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于2015年5月完成对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收购,暂未纳入内控评价和内控审计范围。公司对2015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遵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精神,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强化了全面风险防控管理,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点的执行和监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审核,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2015年年度报告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5年年度报告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董事、董事会及经理层工作的监督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未发现公司董事、经理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例行检查,并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与201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核,认为该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可信。
3、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严格履行审批制度,保证专款专用。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99,999,990.48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经审核,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且已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销户情况。
4、本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能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5、2015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能矿业有限公司实施收购新能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监事会未发现相关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此过程中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未发现相关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此过程中有内幕交易行为。
6、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违规现象。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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