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03:新奥股份关于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10-01 08:00:00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89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0月18日
3.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803       新奥股份             2016/10/12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新奥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6年9月2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0.97%股份的股东新奥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在2016年9月30日提出增补董事和独立董事的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将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9月30日接到控股股东新奥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向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新奥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新奥股份305,261,4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97%,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提请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并表决《关于提名刘永新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李鑫钢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两个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一:《关于提名刘永新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提名刘永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临时提案二:《关于提名李鑫钢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提名李鑫钢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上述两名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两个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属于普通议案、不属于特别决议。刘永新先生、李鑫钢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6年9月2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6年10月18日10点 30分
召开地点: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83号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0月18日
                     至2016年10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1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2   发行数量及锁定期                                         √
2.03   募集资金投向                                              √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             √
        案
4       关于与新毅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关于股份认购             √
        协议的终止协议》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            √
        的议案
6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
        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7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
        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8       关于公司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不涉及             √
        关联交易的议案
9       关于子公司融资事项追加担保条件的议案                  √
10      关于提名刘永新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             √
        议案
11      关于提名李鑫钢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
        人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9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公司2016年9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6、8、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4、6、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新奥建银能源发展股权投资基金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0日
附件1:
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永新,男,1963年9月出生。国籍:新西兰。财务与投资管理博士学位,汽车工程及财务士学位。
    2000年11月至2006年11月先后担任BP汽车及工业润滑油南中国销售总经理、BP(中山)LPG有限公司总经理和BP石油亚洲LPG总经理;2006年12月至2008年9月,任BP石油亚洲LPG零售业务副总裁;2008年9月至2012年12月担任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并兼任新奥欧洲交通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月至今任新奥集团副总裁,新奥欧洲交通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永新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子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其未持有公司股票,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简历:
    李鑫钢,男,1961年7月出生,天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是天津市高层次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获天津市第六届青年科技奖,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2007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13年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014年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2015年第七届“侯德榜化工科技成就奖”等荣誉称号。
    1985年3月至1999年6月,历任天津大学讲师、副教授,1999年9月至今,任天津大学教授;2001年10月至2008年12月,任天津大学精馏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2008年12月至今,任天津大学精馏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2008年12月至今,兼任北洋国家精馏技术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鑫钢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
1
      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
2.00
      议案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1
      发行数量及锁定期
2.02
      募集资金投向
2.0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3
      稿)的议案
      关于与新毅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关于
4
      股份认购协议的终止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5
      (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6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7
      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的议案
      关于公司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8
      案不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融资事项追加担保条件的
9
      议案
      关于提名刘永新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0
      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李鑫钢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11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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