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37:亿晶光电关于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4-13 00:00:00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6-020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常州市金坛区直溪亿晶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租金本金人民币6亿元及相关的租赁利息,本次担保前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未有对其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直溪亿晶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亿晶”)为其全资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直溪亿晶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直溪亿晶”)与卓越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拟开展的融资金额为人民币6亿元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有关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将募集资金建成的光伏电站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9)。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的规定,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常州市金坛区直溪亿晶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3464687271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住所: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建昌养殖场北侧
    5、法定代表人:荀建华
    6、注册资本:15946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15年8月11日
    8、经营范围:光伏电站的建设、运行管理。
    9、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直溪亿晶是常州亿晶的全资子公司。
    10、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201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661,673,027.93
          负债总额                                    497,573,950.0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流动负债总额                               497,573,950.00
          净资产                                      164,099,077.93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10,014,862.40
          净利润                                        4,639,077.9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尚未签订担保协议,根据直溪亿晶的申请,主要担保内容拟为:
    常州亿晶拟为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及无追索权租金保理业务项下直溪亿晶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付款义务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租金本金6亿元及其相关租赁利息,保证方式为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租赁期限。
    四、董事会意见
    常州亿晶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公司盘活固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常州亿晶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盘活固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上述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关于执行证监发[2005]120号文有关问题的说明》等相关规定和本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含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3亿元(包括本次常州亿晶拟对直溪亿晶提供的人民币6亿元担保),其中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54%。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2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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