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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力 特:对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11 00:00:00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深交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7号�D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                     

                 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的要求,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对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电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08065937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18H211000001              

                       法定代表人:邵国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505,000万元           

                       成立时间:1992年10月19日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                     

                 相关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                        

                 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                       

                 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                       

                 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                       

                                                         1

                 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                        

                 借;11.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12.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13.                       

                 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14.有价证券投资。                

                       一般经营项目:(无)。            

                       国电财务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                     

                 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如下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15.17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2.68

                    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28.98

                    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44

                    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2.44

                    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                                          2.44

                    国电燃料有限公司                                              2.44

                    国电科技环保有限公司                                          2.44

                    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2.44

                    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9.51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9.51

                    龙源电力集团公司                                              9.51

                                         合   计                                 100

                       财务公司有限公司承担加强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任务,为集团公司提供资金结算、存款、票据、信贷、同业信                          

                 贷资产转让、同业拆借、企业债券承销、财务顾问等金融服务。                        

                       经营情况:截止201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                     

                 款项25.55亿元,存放同业款项61.72亿元,吸收存款202.14亿元。资                        

                 产总额318.39亿元,净资产63.40亿元。2013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1.53                       

                 亿元,实现利息收入9.50亿元,实现经营利润8.32亿元,实现税后净                        

                 利润6.25亿元。2013年全年,财务公司经营情况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快,                       

                 主要原因是公司资本实力持续增强,存款、贷款业务发展较快,同时                        

                                                         2

                 不断突出做强主营业务和资产配置。            

                       二、评估的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合法有效性的评估             

                     财务公司具有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L0018H211000001,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于2013年1月30                    日审验。   

                     财务公司的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000008065937,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3年4月2日年检通过。                     

                     经公司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法                        

                 有效。   

                     (二)财务公司是否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                         

                 的评估  

                       财务公司的基本财务指标均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财务公司各项具                          

                 体指标如下:     

                 序号  指标                  标准值      2013年末    2012年末    2011年末 

                   1    资本充足率            ≥10%         39.69%       36.39%       28.72% 

                   2    拆入资金比例           ≤100%         0.00%       0.00%       22.69

                   3    短期证券投资比例      ≤40%         14.34%       0.63%       1.58%

                   4    担保比例              ≤100%         3.25%       1.44%       6.87%

                   5    长期投资比例           ≤30%          3.37%       3.43%       4.85%

                   6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      ≤20%          0.60%       0.22%       0.41%

                     经公司核实,财务公司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等规定,资产负债比例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                          

                 等规定的要求。      

                     (三)财务公司财务状况与业务的风险评估                

                     1.财务公司财务状况的风险评估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318.39亿元,净资                         

                                                         3

                 产63.40亿元,资产负债率80.09%。2013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1.53                           

                 亿元,实现利息收入9.50亿元,实现经营利润8.32亿元,实现税后                          

                 净利润6.25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62亿元,投资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72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5.79亿元,期末货币资金余额87.27亿元,其中:财务公司现金及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5.55亿元,存放同业款项61.72亿元。资本充足                         

                 率为39.69%     。 

                     经查阅财务公司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告,                        

                 公司认为财务公司经营良好,不存在财务风险。                 

                     2.业务情况的风险评估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                         

                 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                         

                 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2005年以来,财务公司一直保持着“零案件、零诉讼、零信访、                         

                 零投诉”的良好局面。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                        

                 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未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                       

                 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也从未受                       

                 到过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对上                      

                 市公司存放资金也未带来过任何安全隐患。               

                       三、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4

                       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已按照《国电                     

                 财务有限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                        

                 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                       

                 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                        

                 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组织架                        

                 构设置情况如下:      

                                                         5

                       财务公司把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                      

                 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稽核、培养教                       

                 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编制完成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风险管理体                      

                 系,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建                        

                 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                      

                 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各部门、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                       

                 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                      

                 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                        

                 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                    

                 定了《资金调度管理办法》、《流动性管理办法》、《同业拆借业务                            

                 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和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                        

                 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                       

                 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                        

                 益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制定了《协定存款管                        

                                                         6

                 理办法》、《通知存款管理办法》、《定期存款管理办法》和《结算                             

                 账户管理办法》等制度对集团公司和成员单位的协定存款、通知存款、                       

                 定期存款业务和存款账户进行规范,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                        

                 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                       

                 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财务公司网银结算平台网上提交指令或                      

                 通过向财务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                        

                 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                 

                       每日营业终了,通过公司业务运营信息系统将结算业务数据自动                    

                 导入财务核算系统,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将                         

                 资金核算纳入到公司整体财务核算当中。为降低风险,财务公司将支                       

                 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并禁止将财                       

                 务章带出单位使用。       

                       (4)对外融资方面,财务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仅限于从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拆入资金,没有拆出资金,自身不存在资金安全                       

                 性风险,实际操作程序较好。           

                       2.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的成员单位。公司                    

                 制定了《授信业务管理办法》、《票据贴现业务管理办法》、《人民                            

                 币担保业务管理办法》、《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委托贷款业                           

                 务操作流程》等制度,规范了各类业务操作流程。建立了贷前、贷中、                         

                 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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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办法                   

                       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                    

                 的责任;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                         

                 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                       

                 任。  

                       财务公司为完善审贷分离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经总经理办公会                     

                 批准同意,设立信贷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信贷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公司授信额度的审批、调整由信贷管理委员会决定。                   

                       (2)贷后管理      

                       信贷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和展期                     

                 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贷后检查。财务                       

                 公司根据财金[2005]49号、50号文件和财务公司的《资产风险分类管                       

                 理(试行)》、《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定期对                           

                 贷款资产进行风险分类,按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3.投资业务控制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财务公司对持有的超出合理规模的资金                    

                 进行对外投资。为确保规范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确保投资管理委员                       

                 会会议高效、科学进行,财务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坚持安全性、流动性与收益性相结合原则,                           

                 坚持理性投资与组合投资原则,为保证证券投资安全、有序、高效运                        

                 行,防范证券投资风险提供了制度的保证。                

                       (1)目前公司证券投资项目的主要包括:股票、基金、专户理                         

                                                         8

                 财等产品。    

                       (2)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审定年度证券投资方案、审定对证券                       

                 投资止盈止损线、高风险类别投资上限等证券投资风险控制的重大事                      

                 项。计划投资部对自营证券投资实行备选库制度和投资经理制,所有                       

                 自营证券投资通过交易室进行交易。            

                       (3)投资的事前综合分析评价和逐级审核审批制度有力降低了                      

                 投资的风险并避免了未经授权的投资行为。               

                       4.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                    

                 部门-监察审计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公司的各                        

                 项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监察审计部设专职经理一名,专职                       

                 审计员一名,负责公司内部稽核业务。监察审计部针对公司的内部控                       

                 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                           

                 效益性进行监督。内部稽核通过实行现场稽核与非现场稽核相结合,                        

                 常规稽核与专项稽核相结合,重点稽核工作与日常监控结果的有机结                      

                 合,使稽核工作覆盖了所有业务品种,所有业务操作流程,所有业务                        

                 岗位,有效防范操作风险。对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                        

                 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各部门和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                      

                 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信息系统于2008年初由北京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                      

                 有限公司开发,并由其提供后续服务支持。2008年10月8日,系统正                         

                                                         9

                 式全面上线投运。信息系统涵盖资金结算、网上银行、财务核算、资                         

                 金监控、信贷管理、风险管理、报表平台、客户管理等功能。                         

                       该信息系统采用国际领先的SOA架构,在业内率先实现了“实名                      

                 付款”功能,并实现了集团通、财银通、网财通的服务模式。2009                            

                 年6月,系统通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安全测评,获得信息系统安                        

                 全保障能力级一级称号,11月,荣获“中国电力信息化标杆”称号。                           

                 信息系统按业务模块分装在各业务部门,由公司管理人员授予操作人                      

                 员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内的操作权限。同时,公司制定了《信息系统                        

                 安全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公司内所有计算机设备都要独自分别设定                       

                 双重密码,更换密码的操作由计算机使用者本人操作,并由信息管理                       

                 人员监督。目前,业务运营系统运转正常。                 

                       综述,    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的控制风险。                        

                 财务公司2013年度严格按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                      

                 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                       

                 定的情况。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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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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