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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力特: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发布时间:2017-04-22 08:00:00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17-030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宗维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涂华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89,256,218.46          297,603,844.15               64.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0,489,696.59           5,882,645.96              758.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48,962,777.54           4,794,060.28              921.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1,842,736.51          -5,298,339.28             2,210.9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7                 0.019              778.9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7                 0.019              778.9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3%                0.21%                1.5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3,383,516,174.40        3,330,090,620.92                1.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946,833,901.96        2,895,099,677.71                1.7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392,374.9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611,773.98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1,743.15

减:所得税影响额                                              508,973.02

合计                                                       1,526,919.0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

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

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

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34,425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国电英力特能源

化工集团股份有国有法人             51.25%    155,322,687

限公司

朴永松        境内自然人            1.01%      3,063,000

谢红秀        境内自然人            0.65%      1,960,000

太平资产-工商

银行-太平之星境内非国有法人

量化2号资管产                      0.61%      1,843,217

品

蔡学慧        境内自然人            0.39%      1,167,900

李雪         境内自然人            0.30%       900,000

彭帅         境内自然人            0.29%       879,835

顾龙伟        境内自然人            0.27%       812,000

徐宏菊        境内自然人            0.25%       766,500

沈建法        境内自然人            0.23%       701,45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                                155,322,687人民币普通股

限公司                                                                               155,322,687

朴永松                                                      3,063,000人民币普通股        3,063,000

谢红秀                                                      1,960,000人民币普通股        1,960,000

太平资产-工商银行-太平之星                                  1,843,217人民币普通股

量化2号资管产品                                                                        1,843,217

蔡学慧                                                      1,167,900人民币普通股        1,167,900

李雪                                                         900,000人民币普通股          900,000

彭帅                                                         879,835人民币普通股          879,835

顾龙伟                                                       812,000人民币普通股          812,000

徐宏菊                                                       766,500人民币普通股          766,500

沈建法                                                       701,450人民币普通股          701,45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未知以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

说明                       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股东谢红秀,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1,960,000股,通过普通证券

                           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1,960,000股;股东李雪,通过信用交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900,0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900,000股;股东沈建法,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

                           股票701,45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701,450

                           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50,270.08万元,比期初增加30.79%,主要原因是本期经营积累增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余额7.23万元,比期初减少了98.84%,主要原因是年初持有PVC期货合约完成交割。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95.97万元,比期初增加了490.22%,主要原因是应收销售货款增加。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189.30万元,比期初增加了123.11%,主要原因是应收职工备用金增加。

    预收账款期末余额6,741.14万元,比期初增加了45.84%,主要原因是销售预收款项增加。

    应交税费期末数为5,283.56万元,比期初增加了40.64%,主要原因是本期应交增值税增加。

    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为1.81万元,比期初减少98.84%,主要原因是年初持有PVC期货合约完成交割。

    2、利润表项目

    营业收入本期发生额为48,925.62万元,比上期增加了64.40%,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单价和销售量同比增加。

    营业成本本期发生额为38,872.52万元,比上期增加了51.57%,主要原因是销售数量和原材料价格同比上升。

    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为872.93万元,比上期增加了246.24%,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部下发的《财政部会计司关于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有关问题的解读》相关要求,本期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税费计入本科目。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129.98万元,比上期增加了3,513.80%,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增加。

    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发生额为61.18万元,同比增加61.18万元,主要是本期PVC期货交易所得。

    3、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184.27万元,比上期增加了11,714.11万元,增幅2,210.90%,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57.47 万元,比上期增加了 2,373.01万元,增幅

2,053.71%,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期货保证金及期货投资收益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1月10日,公司收到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特集团”)通知,英力特集团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达到2家以上,且均已支付了缔约保证金。随后将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过权重竞价方式评定最终受让方,英力特集团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将对最终买家进行尽职调查,随后英力特集团将与意向受让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

    2017年1月18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通知,经专家组评审,确定宁夏天元锰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元锰业”)为拟受让方。

    2017年2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英力特集团与拟受让方宁夏天元锰业有限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

    (1)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A.本次股份转让价格是在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即2016年12月6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90%(即每股19.52元人民币)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9.52元。转让价款总额为每股价格乘以转让股份的数量

155,322,687股股份,即303,189.89万元人民币。上述转让价款应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

    B.转让价款的30%,即90,656.967万元人民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为保证金支付到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受让方已支付的缔约保证金10,000万元人民币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本协议生效后转为股份转让价款;转让价款的50%,即151,594.945万元人民币,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到转让方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转让价款的20%,即60,637.978万元人民币,应于交割前支付到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C.本次股份转让中所发生的税负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根据法律规定自行承担。

    (2)生效条件

    A.协议双方当事人的有权代表(若由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的,授权代表的授权书为协议附件)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B.转让方和受让方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同意本次股份转让;

    C.转让方股份转让事宜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D.《产权交易合同》生效。

    以上所列的先决条件全部获得满足后生效。

    2017年2月23日,公司收到宁夏天元锰业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本次要约收购是履行因天元锰业协议收购英力特51.25%股份从而成为英力特的控股股东而触发的法定全面要约收购义务,不以终止英力特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股份为英力特除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以外的其他已上市流通股。截至要约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以外的英力特全部已上市流通股为147,764,915股,要约收购价为25.89元/股。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开征集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情况    2017年01月11日                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股东转让所持公

                                                              司股份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

公开征集受让方的结果             2017年01月18日                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结果暨继续停

                                                              牌的公告》

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2017年02月21日                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

                                                              让协议的公告》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2017年02月23日                巨潮资讯网《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在对英力特具有实际控制权期间,国电集团直接

首次公开发行或        关于同业竞及间接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英力特主营业务构成

              国电             实质性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活动;按公平、合理的2010年12

再融资时所作承        争关系的承原则正确处理国电集团与英力特的各项关系,对于月18日  长期有效 履行中

诺            集团诺

                              在同一市场内与英力特形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英

                              力特有权选择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许可

                              的方式加以解决;避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进行不

                              利于英力特及其他股东的行为,避免英力特与国电

                              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维护英力特在中国证券市场

                              上的良好形象;国电集团除通过国电电力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电力")及国电英力特能

                              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使正常的股东权利外,

                              不干涉英力特的经营管理,不出现国电集团、国电

                              电力及英力特集团除董事以外人员兼任英力特高

                              级管理人员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

                              "在作为英力特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期间,英力

                              特集团及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英力特主营业务构

                              成实质性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活动;按公平、合理

                              的原则正确处理与英力特的各项关系,对于在同一

                              市场内与英力特形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英力特有

              英力特 关于同业竞权选择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许可的方式2010年12

              集团   争关系的承加以解决;避免不利于英力特及其他股东的行为,月18日  长期有效 履行中

                    诺        避免英力特与英力特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维护英

                              力特在中国证券市场上的良好形象;英力特集团除

                              行使正常的股东权利外,不干涉英力特的经营管

                              理,不出现英力特集团除董事以外人员兼任英力特

                              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

承诺是否按时履是

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

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 不适用

行的具体原因及

下一步的工作计

划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计提减       期末投

衍生品               衍生品 衍生品                      报告 报告期 值准备       资金额报告期

投资操 关联关 是否关 投资类 投资初 起始日 终止日 期初投资 期内 内售出  金额  期末投 占公司实际损

作方名系   联交易型   始投资期    期    金额   购入  金额   (如  资金额 报告期益金额

称                        金额                       金额         有)        末净资

                                                                                 产比例

PVC期              套期保         2017年2017年

货    无    否    值         50001月0103月31 1,639.12853.858,890.52         30.7  0.01% 53.94

                                  日    日

合计                           500  --     --    1,639.12853.858,890.52         30.7  0.01% 53.94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PVC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涉诉情况(如适用)           无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 2011年08月05日

期(如有)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 2011年09月15日

期(如有)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 公司建立了完备的风险控制制度,PVC的套期保值业务开仓保证金不超过5,000万元,

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 对可能出现的法律法规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以及现金流风险进行了充分的评估

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 和有效控制;公司制订PVC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规范履行审核、审批程序,严格

风险、法律风险等)           按照审核后的套保方案操作。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

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 公司利用比率分析法对套期的有效性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认为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

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 定的会计期间内非高度有效,故将该金融工具确定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负债。

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

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 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PVC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公司开展PVC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健全

                           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 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开展PVC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的生产

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成本,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4.报告期内公司开展PVC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守了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操作过程

                           合法、合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7年01月03日      电话沟通              个人                 问询控股股东股份转让公开征集受让

                                                                方有关事宜

2017年02月16日      电话沟通              个人                 问询控股股东股份转让有关事宜

2017年03月03日      电话沟通              个人                 问询要约收购有关事宜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法定代表人:宗维海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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