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能股份:关于增加中电投江西核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13 00:00:00
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6-34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中电投江西核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1、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赣能股份”)与中电投核电有限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为开发建设江西彭泽核电项目,于2009年共同出资组建中电投江西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开展江西彭泽核电站项目申报、建设、开发、运营管理等工作。截至目前,公司已根据20%持股比例,累计向项目公司出资22,923万元(含公司按股权比例分摊项目筹建期财务费用378万元)。
    投资项目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09年10月29日、2009年11月27日、2012年6月4日公告的《公司关于签署江西彭泽核电项目出资协议的公告》、《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为缓解项目公司资金困难,维持项目公司日常运转,经公司于2016年6月8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其他股东方按各自持股比例一并向项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20%出资金额为800万元。
    3、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电投江西核电有限公司是由公司与中电投核电有限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按20%、55%、20%、5%的比
例于2009年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现为112,727万元,项目规划建设4×125万千瓦AP1000核电机组,一期工程建设2×125万千瓦AP1000核电机组。早在2012年,项目选址阶段的环境评估报告和安全评估报告已获得国家环保部和国家核安全局的批复,项目厂址的“四通一平”工作已全部完成,其中1号机组已具备负挖条件。2011年3月11日,东日本大地震及海啸引发日本福岛核事故,国务院因此暂停内陆核电项目审批,2012年10月,国务院通过了核电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不安排内陆项目。目前,江西彭泽核电项目暂缓了工程前期准备,工作重点转入深化前期论证、做好厂址保护、开展员工培训和加强公众沟通工作。
    目前,项目公司尚处于项目审批阶段,未有收益。
    (二)本次增资的方式
    公司将按持股比例20%以现金方式出资8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项目公司注册资金将增加至116,727万元,公司出资金额增至23,723万元,持股比例仍为20%。
    四、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国家政策尚未明确重启内陆核电项目建设的具体时间,江西省能源局在“十三五”能源规划中明确提出力争开工建设彭泽核电项目,与此同时,彭泽核电项目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也在积极推进该项目早日开工。随着“十三五”期间我国内陆核电的进一步深入调研和论证,综合我国核电建设发展趋势及国外内陆核电建设先例的判断,我公司认为内陆核电项目仍有望重启。
    基于上述判断,公司同意对项目公司按持股比例增加注册资本金800万元。
本次对项目增资是为了缓解项目公司资金困难,提升项目公司对银行的融资能力,保障其经营发展需要,维持项目公司日常运转。该次增资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一)201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8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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