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星能源: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2-046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宁夏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
电集团”)共同成立的参股公司宁夏银星多晶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银星多晶硅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补充流动资金,发电集
团提议银星多晶硅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5,600 万元人民币,由股东双方
按各自持股比例分别认购。鉴于公司近期资金压力较大,公司董事会
同意放弃对该项增资中 2,240 万元(5,600 万元乘以 40%)出资的优
先认缴权利。
(二)发电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7,932.38 万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02%,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0.1.3 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放弃向
银星多晶硅公司增资事项构成了同发电集团的关联交易。
(三)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
时会议审议了“关于放弃向参股公司宁夏银星多晶硅有限责任公司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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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的议案”,关联董事(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
条规定的关联董事的第(二)种情形)何怀兴先生、王顺祥先生、杨
锐军先生、温卫东先生、马桂玲女士回避表决后,与会非关联董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本次董事会决
议公告刊登在 2012 年 7 月 21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10.2.5
条及《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5号―放弃权利》第四条的规定,经核
实,各相关指标未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权限,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五)公司于2011年4月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
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所述事项因未获股
东大会通过,该次对银星多晶硅公司的增资事项股东双方均未进行,
该事项已终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发电集团成立于 2003 年 6 月,法定代表人为刘应宽先生,注册
资本 357,314 万元,经营范围:从事火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及其相
关产业的建设与运营管理,从事煤炭、铁路、机械制造及其相关产业
的投资等,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宁夏银川市黄河东路 663 号。
发电集团股权结构:宁夏国有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持股 25.26%,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3.66%,中银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香
港)持股 23.42%,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1.88%,北京能源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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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7.96%,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7.82%。
经审计,截至 2011 年末,发电集团总资产 2,491,426.53 万元,
股东权益 511,282.82 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 543,224.74 万元,净利
润 34,011.55 万元。
三、所涉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银星多晶硅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蒲晓东先生,注册资本为 9,000 万
元,公司以经评估的价值 3,600 万元的资产(固定资产、存货)出资,
占其注册资本的 40%;公司控股股东发电集团以现金 5,400 万元出资,
占其注册资本的 60%;银星多晶硅公司经营范围为高纯硅、多晶硅、
单晶硅、硅片、电池及组件研发、生产及销售,系统集成应用、技术
服务咨询等,注册地址:宁夏吴忠市友谊东路。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银星多晶硅公司总资产 64,541.44 万
元,股东权益 10,131.35 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 22,299 万元,净利
润 898.07 万元。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银星多晶硅公司总资产 70,092.65 万
元,股东权益 11,004.89 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 26,145.73 万元,净
利润 242.05 万元。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银星多晶硅公司总资产
78,743.74 万元,股东权益 11,475.29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29,215.24
万元,净利润 1,279.94 万元。
截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银星多晶硅公司总资产 73,563.8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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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益 11,287.52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2,094.65 万元,净利润
-187.76 万元。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及相关情况
本次增资额系根据银星多晶硅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确定,公司放
弃的是40%的优先认缴出资权利。本次5,600万元增资额全部由发电集
团以现金认购,按银星多晶硅公司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每元注册
资本对应的净资产1.275元确定增资后的股权比例。本次增资完成后,
银星多晶硅公司增加注册资本4,392.16万股(计入实收注册资本),
剩余1,207.8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银星多晶硅公司增资前后注册资本、股东双方的持股数、增资额
及股权比例如下:
本次增资前 本次增资后
本次增资
股 东 名 称 持股数 持股数
股权比例 额(万元) 股权比例
(万股) (万股)
宁夏发电集团有限
5,400 60% 5,600 9,792.16 73.12%
责任公司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
3,600 40% 0 3,600 26.88%
限公司
合 计 9,000 100% 5,600 13,392.16 100%
计入资本公积金的 1,207.84 万元随后将按照增资后股东双方的
股权比例转增为注册资本,转增后银星多晶硅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变为
14,600 万元。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放弃对该项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司
近期资金压力较大,二是该公司产业非公司主业;该事项对公司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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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发电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2012 年初至披露日与发电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
金额为 25,545 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赵华威先生、袁晓玲女士、王幽深先生对公司放弃
向参股公司宁夏银星多晶硅有限责任公司增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本次审议该项关联交易的董事会表
决程序合法,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权益。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
股东利益;
(二)公司放弃对该项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利对公司本期和未
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
八、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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