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星能源:七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7-037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18日以电
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会议
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许峰先生
主持,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列席了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7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7 年第一季度
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
因工作变动,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推荐许峰先生、王路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推荐高原先生、欧朝阳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拟提名高原先生、欧朝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董事长许峰先生、董事王路军先生在公司未聘任新董事前,仍履行职责。董事长许峰先生、董事王路军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许峰先生、王路军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减少管理层级,简化内部核算,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宁夏青铜峡宁电风光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吸收合并。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具体
办理本次吸收合并涉及的税务、工商、资产移交及权属变更登记、员工劳动人事和社保关系转移等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7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四)董事许峰先生、吴解萍女士、王路军先生、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回避表决后,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7年3月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议案》。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及其应用指南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对 2016年年报中披露的向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财务处理予以更正,将本次增资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在确认投资收益时进行调整,并对由此导致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同时对已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2016 年度审计报告》进行更正。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 2016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无影响,也无须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7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的公告》和《关于对2016年定期报告进行更正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原先生,男,1965年10月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马莲台发电厂厂长、宁夏宁东供热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的规定,高原先生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高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欧朝阳先生,男,1968年4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火电事业部生产技术处处长、生产技术部副主任(主持工作)。现任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副主任(主持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的规定,欧朝阳先生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欧朝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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