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星能源:独立董事王保忠先生2017年度述职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22 08:10:00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保忠先生2017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自2016年3月任职以来,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2016年12月30日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现将本人2017年度履行职责和参加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7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其中现场会议6次,通讯方式4次,本人均亲自参加;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列席。

      在任职期间,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都做了认真审议,并经过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深入沟通和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在董事会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序号  披露日期                         事项                         意见类

                                                                              型

 1    2017.03.07  关于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                符合相关

                                                                             规定

 2    2017.03.07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符合相关

                                                                             规定

 3    2017.03.07对2016年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  符合相关

                   明和独立意见                                             规定

 4    2017.03.07对2016年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符合相关

                                                                             规定

 5    2017.03.07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同意

 6    2017.03.07  关于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同意

 7    2017.03.07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同意

 8    2017.03.07  关于公司所属新能源发电企业购买火电直接交易发电权的    同意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与中铝财务有限  符合相关

 9    2017.03.07  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关于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    规定

                   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0   2017.03.07  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同意

                   专项说明的意见

 11   2017.03.07  关于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    同意

                   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12   2017.03.07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之标的资产2016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情    同意

                   况说明的意见

 13   2017.03.07  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意见            同意

 14   2017.03.07  关于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向业绩承诺方中铝宁夏能源集    同意

                   团有限公司回购注销应补偿股份的意见

 15   2017.04.25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

序号  披露日期                         事项                         意见类

                                                                              型

 16   2017.04.25  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事前认可及    同意

                   独立意见

 17   2017.04.25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同意

 18   2017.05.25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              同意

 19   2017.08.18对2017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  符合相关

                   说明和独立意见                                           规定

 20   2017.08.18对2017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符合相关

                                                                             规定

 21   2017.08.18  对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符合相关

                                                                             规定

 22   2017.08.18  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符合相关

                   独立意见                                                 规定

 23   2017.08.18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的独立意见              符合相关

                                                                             规定

 24   2017.08.18  关于订购工作服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符合相关

                                                                             规定

 25   2017.08.31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  符合相关

                   独立意见                                                 规定

 26   2017.10.10  关于评估方式的选择依据和评估结果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同意

 27   2017.10.27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符合相关

                                                                             规定

 28   2017.10.27  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同意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9   2017.10.27  关于公司2016年经营业绩考核及高管年薪兑现的独立意见     同意

 30   2017.11.16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

    (一)作为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遵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2017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对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高管年薪兑现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对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二)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遵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委员职责。2017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对变更公司董事的事项发表了意见,在董事的资格审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遵照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委员职责。2017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对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注销分公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对公司长期的战略发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方面,调查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情况。本人于2017年5月对公司所属风电场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公司限电情况2017年6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并运用自身的电厂运营经验和知识积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了建设性的意见。

      (二)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议,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三)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经营班子的及时沟通。

      (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事项

      (一)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本人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任期内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

      最后,对银星能源的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所给予的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王保忠

                                                          2018年3月20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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