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星能源:七届六次监事会决议暨对公司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8-018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六次监事会决议暨对公司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3月9日以电 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七届六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2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 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师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公司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公司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内审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宁夏证监局宁证监发〔2015〕25 号《关于督促辖区上 市公司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审议通过了 2017 年度内审工作情况报告。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关于增加 2017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17 年度关 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本议案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风险评估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尽可能降低与中铝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等关联交易的风险,公司聘请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铝财务公司 的风险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2018〕4608号《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2月31日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2月31日风险评估报告》。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 <金融服务协议> 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子公 司在中铝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保证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公司制订了关于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公司监事会认为 (一)作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成员,根据《证券法》第 68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2018年2月13日修订)》的相关要求,现就本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2018年2月13日修订)》等的有 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17 年,公司不存在违反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 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3月22日 金融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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