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星能源: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发布时间:2018-10-26 08:00:00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8-071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高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丽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金保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9,149,802,996.38          9,178,830,293.31                  -0.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646,228,629.61          2,586,492,475.76                    2.31%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48,226,988.95            17.86%      824,180,629.94            17.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006,803.80            124.66%      59,736,153.85            188.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4,951,324.75            137.33%      69,563,963.60            222.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393,242,704.70            261.6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84            124.69%            0.0846            188.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84            124.69%            0.0846            188.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0%              2.42%              2.28%              4.7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注: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

                                                                              助,为本年度计入其他收益的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政府补助14,990,212.69元和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6,527,287.99  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

                                                                              272,567.35元,扣除即征即退

                                                                              增值税8,735,492.05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606,602.1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48,495.62

合计                                                            -9,827,809.7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37,035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0.23%      284,089,900    204,766,107

信诚基金-工商银行-国海  其他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7%      13,224,751              0

第一创业证券-国信证券-

共盈大岩量化定增集合资产  其他          1.51%      10,668,626              0

管理计划
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万能保险产品                            1.41%        9,957,326              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1.31%        9,246,000              0

深圳市瑞丰林投资管理中心  境内非国                                            质押

(有限合伙)              有法人        1.21%        8,534,851              0                  8,534,851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财产险                                  1.01%        7,112,375              0

简炼炜                    境内自然

                            人            0.85%        5,970,000              0

东海基金-上海银行-渤海  其他

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0.79%        5,559,004              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海祥龙定增灵活配置混  其他          0.72%        5,058,043              0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79,323,793  人民币普通股    79,323,793
信诚基金-工商银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                                13,224,751  人民币普通股    13,224,751
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国信证券-共盈大岩量化                                            人民币普通股

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0,668,626                  10,668,626
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                                            人民币普通股

品                                                                    9,957,326                  9,957,32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246,000  人民币普通股    9,246,000
深圳市瑞丰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8,534,851  人民币普通股    8,534,851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险                                      7,112,375  人民币普通股    7,112,375
简炼炜                                                                5,9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970,000
东海基金-上海银行-渤海国际信托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有限公司                                                              5,559,004                  5,559,00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祥龙定                                            人民币普通股

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058,043                  5,058,04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  简炼炜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5,970,000股。
说明(如有)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较年初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项目            期末金额          年初金额      变动幅度(%)    备注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1,309,673,730.15    985,948,754.35        32.83%        注1

          应收账款      1,157,477,849.44    832,601,154.35        39.02%        注2

          预付账款        3,587,005.27      1,093,605.35        228.00%        注3

            存货        130,637,905.26    88,090,079.14        48.30%        注4

          在建工程      13,033,876.82    292,935,020.26      -95.55%        注5

          预收账款      20,555,735.60      1,134,012.50        1712.66%        注6

        应付职工薪酬      7,009,045.65      19,421,597.45        -63.91%        注7

          应交税费      52,937,603.03      35,127,576.03        50.70%        注8

        长期应付款      148,289,964.91      15,160,576.42      878.13%        注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3,062,601.40      5,439,378.15        -43.70%        注10

  注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了32.83%,主要系本报告期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未结算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注2: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了39.02%,主要系本报告期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未结算所致。

  注3:预付账款较年初增长了228.00%,主要系本期所属发电设备构件分公司采购原材料预付款,发票未到所致。

  注4:存货较年初增加了48.30%,主要系本报告期所属发电设备构件分公司签订宁电投50MW塔筒销售合同,采购原材料增加所致。

  注5:在建工程较年初下降了95.55%,主要系太阳山六期工程项目,本期竣工转固所致。

  注6:预收账款较年初增加了1712.66%,主要系本报告期所属发电设备构件分公司签订宁电投50MW塔筒销售合同,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注7: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了63.91%,主要系本期支付12月计提应付职工薪酬所致。

  注8: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了70.70%,主要系本期部分风电项目进项留抵税金抵扣结束,当期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注9:长期应付款较年初增加了878.13%,主要系本期收到融资租赁款所致。


  注10: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下降了43.70%,主要系本期支付内退人员职工薪酬所致。

    (二)本期合并利润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同期金额  变动幅度(%)    备注

    研发费用                          59,261.99      442,439.27        -86.61%  注1

    资产减值损失                  17,265,354.59    12,037,489.94        43.43%  注2

    投资收益                      6,173,008.46    -1,137,280.83        642.79%  注3

    资产处置收益                    360,866.05            0.00        100.00%  注4

    营业利润                      85,223,478.20  -50,860,991.63        267.56%  注5

    营业外收入                    6,739,742.41    2,442,157.63        175.97%  注6

    利润总额                      69,889,443.43  -69,363,050.74        200.76%  注7

    所得税费用                    2,267,956.37    1,198,170.72        89.28%  注8

    净利润                        67,621,487.06  -70,561,221.46        195.83%  注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9,736,153.85  -67,368,291.23        188.67%  注10

    少数股东损益                  7,885,333.21    -3,192,930.23        346.96%  注11

  注1:研发费用减少主要系本期研发项目启动较晚,成本归集较少所致。

  注2: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主要系本期补贴电费持续拖欠应收款项坏账计提增加所致。

  注3:投资收益增加主要系本期收购石桥公司股权增加盈利所致。

  注4:资产处置收益增加主要系本期处置部分车辆产生收益所致。

  注5:营业利润增加主要系公司所属新能源发电企业利用小时增加,营业收入增加,经营情况好转。

  注6:营业外收入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到保险赔偿款增加所致。

  注7:利润总额增加的主要原因同注5。

  注8:所得税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同注5。

  注9:净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同注5。

  注1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同注5。

  注11:少数股东损益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期设备利用小时数较上年增加,新能源发电收入增加幅度较大所致.

    (三)本期合并现金流量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同期金额  变动幅度(%)  备注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03,582,722.28  341,250,537.81        76.87%  注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7,069,625.16  364,442,415.60        72.06%  注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3,242,704.70  108,723,358.26      261.69%  注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0.00    2,000,000.00      -100.00%  注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0.00    2,000,000.00      -100.00%  注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6,629,700.23  166,693,816.91      -84.02%  注6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772,645.53  168,693,816.91      -83.54%  注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772,645.53  -166,693,816.91        83.34%  注8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382,000,000.00  220,000,000.00        73.64%  注9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8,250,000.00            0.00      100.00%  注1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10,250,000.00  220,000,000.00      131.93%  注11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662,250,000.00  509,350,000.00        30.02%  注1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420,000.00            1.00341999900.00%  注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8,162,491.32  -527,767,300.75        28.35%  注1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692,432.15  -585,737,759.40        97.83%  注15

  注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到2016年12月、2017年1月补贴电费以及本年发电小时增加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注2: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的主要原因同注1。

  注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同注1。

  注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减少主要系上期收到天净神州分配股利所致。

  注5: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减少的主要原因同注4。

  注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主要是上期募集资金到位后一季度对宁安风电场和银星一井光伏电站的设备及工程款集中予以支付,而本期相对支付较少所致。

  注7: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减少的主要原因同注6。

  注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同注6。

  注9: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期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注10: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期新增融资租赁款所致。

  注11:筹资活动现金注入小计增加主要原因同注9、注10。

  注12: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增加所致。

  注13: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期支付融资租赁服务费所致。

  注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原因同注9、注10。

  注1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增加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定终止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仪风电)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风电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31,249.22万元收购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能源)持有的银仪风电50%股权、宁夏能源持有的陕西丰晟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宁夏能源持有的陕西西夏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同时,于2018年9月28日提请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工商变更工作尚在进行中。
2.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七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对全资子公司宁夏青铜峡宁电风光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吸收合并,并于2017年5月16日提请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宁夏青铜峡宁电风光能源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并于2018年9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公告》。
3.公司于2018年8月12日召开七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参股公司股权并转制为分公司的议案》,以2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折价收购株式会社石桥制作所持有的石桥增速机(银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桥公司)35%股权;以18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折价收购野村贸易株式会社持有的石桥公司15%股权;以45.395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折价收购宁夏锐捷传动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石桥公司3.125%股权。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次股权收购已完成,石桥公司更名为宁夏银星能源装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工程公司)且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目前公司将采用吸收合并方式将装备工程公司转制为分公司。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终止银仪风电重大资产重组            2018年03月01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终止
                                                            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宁夏青铜峡宁电风光能源有限公司已完  2017年09月18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全资
  成工商注销登记                                            子公司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66)。

                                                            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关于收购参股公司股权并转制为分公司  2018年08月14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收购
                                                            参股公司股权并转制为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56)。

  以现金方式收购宁夏能源持有的宁夏银                        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宁夏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现金
  能源持有的陕西丰晟能源有限公司100%  2018年09月12日    收购风电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股权、宁夏能源持有的陕西西夏能源有限                      2018-063)、关于现金收购风电股权的补充公告(公
  公司51%股权。                                            告编号:2018-067)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      履行情况
                                                                                                      期限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
益变动报告书中
所作承诺

                                        "中铝宁夏能源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中铝宁夏

                                        能源控制下暂不纳入本次重组范围的风电类资产包                        承诺尚在履行中。公
                                        括: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0%的股权;拟                      司于2017年3月13
                                        兴建的乌兰哈达风电场项目、风力发电机零部件生产                      日股票停牌,拟非公
                                        加工项目和拟申请的贺兰山百万千瓦级风电场项目                        开发行股份收购银
                                        规划;中铝宁夏能源子公司陕西西夏能源有限公司拟                      仪风电50%股权,
                                        投资的定边风电场等风力发电项目。中铝宁夏能源承                      2017年8月31日披
                                        诺:"(一)中铝宁夏能源已将所持有的银仪风电50%                      露《宁夏银星能源股
                                        的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进行公开转让,挂牌日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自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1月17日,未征集                      份购买资产暨关联
                                        到意向受让者,中铝宁夏能源同意于银仪风电2015                      交易预案》。因本次
                                        年度年报披露之日起一年内将中铝宁夏能源所持银                        重大资产重组标的
                                        仪风电股权按照评估确定的公允价格注入上市公司。                      资产业绩未达到预
                                        (二)贺兰山百万千瓦级风电项目和白兴庄风电场                        期,且评估备案工作
                                        100MW项目目前处于前期工作阶段,未正式申报项                      尚未完成,无法在首
                                        目立项文件,经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将优先由上                      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市公司作为项目主体申请项目立项并具体建设和经                        后6个月内发出股东
                                        营,如因法律法规限制,上市公司未来无法作为该等                      大会通知,公司于
                                        项目主体申请立项或实施该等项目或经审议决策后                        2018年3月1日召开
                                        决定不参与该等项目,则中铝宁夏能源将继续推进后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续工作。中铝宁夏能源承诺于该等项目建成且银仪风                      二次临时会议终止
                                        电注入上市公司后一年内按照评估确定的公允价格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将该等项目注入上市公司。(三)陕西西夏能源有限                      为了继续兑现控股
                            关于同业  公司定边冯地坑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已经建成;                      股东中铝宁夏能源
                中铝宁夏能  竞争、关  陕西地方电力定边能源有限公司正在开展定边冯地                        集团有限公司解决
资产重组时所作  源集团有限  联交易、  坑风电场二期49.5MW项目的建设工作;陕西丰晟能  2015年12          同业竞争的承诺,加
承诺            公司        资金占用  源有限公司朱庄风电场50MW项目已经核准。中铝  月31日            快公司在风力发电
                            方面的承  宁夏能源同意于银仪风电注入上市公司后一年内将                        领域的发展,公司于
                            诺        所持陕西西夏能源股权、陕西省地方电力定边能源有                      2018年9月12日召
                                        限公司股权以及陕西丰晟股权按照评估确定的公允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价格转让给上市公司。在此过程中不排除陕西西夏能                      十三次临时会议审
                                        源、陕西省地方电力定边能源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优先                      议通过了《关于现金
                                        购买权的行使。"                                                    收购风电股权暨关
                                        二、中铝宁夏能源承诺:“(1)除风电类资产外,中                      联交易的议案》,以
                                        铝宁夏能源及其控制的部分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                        31,249.22万元收购
                                        公司在光伏发电领域存在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中铝宁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
                                        夏能源承诺,将尽一切之可能之努力,使中铝宁夏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源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再从事光伏发电类业务。以                      宁夏能源)持有的宁
                                        此为目的,中铝宁夏能源将在未来五年内将光伏发电                      夏银仪风力发电有
                                        及相关产品生产类资产和业务对外出售,以消除与上                      限责任公司50%股
                                        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如果五年内无法将相关资产                      权、宁夏能源持有的
                                        和业务卖出,中铝宁夏能源将于一年内以评估值收购                      陕西丰晟能源有限
                                        上市公司拥有的光伏发电及相关产品生产相关资产                        公司100%股权、宁
                                        和业务。(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除上述尚待                      夏能源持有的陕西
                                        转入上市公司或处置的风电类资产和光伏发电及相                        西夏能源有限公司
                                        关产品生产类资产外,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                      51%股权。同时,于
                                        以任何形式从事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                        2018年9月28日提
                                        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                      请2018年第二次临
                                        为上市公司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何资金、业务、技术活管理等方面的帮助。(3)本次                      过。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

                                        企业或经济组织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


                                      任何可能会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上市

                                      公司,由上市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

                                      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

                                      争。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上市公司

                                      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

                                      损失。”

              中铝宁夏能

              源集团有限

              公司;浙江

              浙商证券资

              产管理有限

              公司;中国

              银河证券股              "中铝宁夏能源关于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根

              份有限公                据中铝宁夏能源的承诺,其在本次重组中认购取得的                      除中铝宁夏能源外
              司;财通基              银星能源新增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的其他特定对象认
              金管理有限              不进行转让。银星能源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除中铝              2017  购的银星能源股票,
              公司;深圳    股份限售  宁夏能源外的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银星能源股票,自  2014年12  -12-3  已于2016年1月8
              云帆信息技  承诺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若中国证监会或深  月30日    0      日解除限售,中铝宁
              术有限公                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有权机构对本次银星能源所发                        夏能源因有关同业
              司;中信证              行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的,依其规定执行。本次发                      竞争承诺未完成,尚
              券股份有限              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                      未申请解除限售。
              公司;宝盈              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东

              海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中铝宁夏能源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为了

              中铝宁夏能              维护银星能源经营的独立性,保护银星能源其他股    2013年07          截至目前,该承诺仍
              源集团有限  其他承诺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保证做  月25日            在履行过程中。

              公司                    到银星能源人员独立、资产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

                                      立、财务独立完整。

              财通基金管              "一、发行人承诺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新增股份变

              理有限公                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司;第一创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业证券股份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有限公司;              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6年

              东海基金管              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后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1.

              理有限责任              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

              公司;华泰              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董事和高

              柏瑞基金管              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

              理有限公                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              2018  2018年1月25日,
              司;九泰基    股份限售  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    2017年01  年1  限售流通股上市,承
              金管理有限  承诺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  月18日    月25  诺已经履行完毕。
              公司;民生              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日

              通惠资产管              挂钩。三、发行对象的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

              理有限公                行对象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通惠资产管

              司;深圳市              理有限公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诚基金管理

              瑞丰林投资              有限公司、深圳市瑞丰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管理中心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

              (有限合                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所认购的由

              伙);信诚基            银星能源本次发行的股票,自银星能源本次非公开发

              金管理有限              行的股票上市日起锁定12个月。"四、保荐机构的

              公司                    声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声明: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宁夏

                                        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

                                        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五、发行人律师的声明  本次非公

                                        开发行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声明:本所及签字

                                        的律师已阅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

                                        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确认其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本新增

                                        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

                                        内容无异议,确认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

                                        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确认本新增

                                        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

                                        内容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

                                        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由本所

                                        出具的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新增股份变动

                                        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诺
承诺是否按时    否
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
履行完毕的,应

当详细说明未        不适用

完成履行的具
体原因及下一
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高  原

                                                                        2018年10月24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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