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06 : 有研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将《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发布时间:2014-09-19 00:00:00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同意将《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              

                                                 事前认可意见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14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六             

                 次会议,审议《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关于标的资产评估相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公司在召开                

                 董事会前已将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和进行了必要的沟              

                 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认真审核了《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及其摘要,以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有议案及相关文件。全体独立董                

                 事一致认为:   

                      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                

                 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克东、杨       光、曾一平  

                                                       2014年9月18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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