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06 : 有研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将《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同意将《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
事前认可意见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14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六
次会议,审议《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关于标的资产评估相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公司在召开
董事会前已将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和进行了必要的沟
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认真审核了《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及其摘要,以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有议案及相关文件。全体独立董
事一致认为:
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
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克东、杨 光、曾一平
201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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