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股份: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4-90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的简要情况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华夏聚光(内蒙古)光伏电
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聚光”),拟向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申请流动资金
贷款25,000万元,期限一年。
以上银行授信由公司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华夏聚光承诺拟用现有
及未来的生产设备、土地使用权和厂房作为反担保并支付公司贷款金额2%的担保费用。
2、本次披露的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本次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2014
年10月1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沈浩平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还需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华夏聚光2013年11月11日注册成立。
名称:华夏聚光(内蒙古)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经济开发区宝力尔街内蒙古中环光伏材料有
限公司厂区院内
法人代表:沈浩平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光伏系统的生产、销售、研发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光伏项目的相关技术咨
询服务。
截止2014年6月30日,华夏聚光总资产39,807.57万元,净资产39,594.10万元,2014年1-6
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净利润-405.91万元(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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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意见
华夏聚光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申请银行授信主要是用于满足该公司生产经营的需
要,是根据其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有利于其长效、有序发展,公司为其担保不会
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是为了支持该公司各业务更好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上述担保暨关联交易行为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上述行为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其参股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对中环股
份本次对外担保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除本次新增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221,349万元,实际累计对外担
保额为146,097.77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人民币246,349万元(其中为控
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为221,349万元,为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为25,000万元),占2013
年末公司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70.38%。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先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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