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股份:关于为子公司增资并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4-45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增资并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基本情况
(1)为子公司增资
根据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为了进一步落实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拟根据子公司的需要分次向子公
司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① 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中环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能
源”)增资40,000万元人民币,中环能源再向其控股子公司呼和浩特环聚新能
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聚公司”)增资39,300万元人民币。
② 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中环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香港”)增
资50,000万元人民币。
(2)子公司投资设立公司
为了开拓供应链金融业务、拓宽融资渠道,产融结合以有效支持公司项目建
设,并为公司主营业务提供有力的保证和支撑,中环香港拟投资设立天津中环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和天津中环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商业保理公司”)。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和《关于子公司拟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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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中环能源
(1)公司名称:中环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
(2)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经济开发区宝力尔街
(3)法定代表人:沈浩平
(4)注册资本:7,000万元
(5)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矿产资源产业、能源项目的技术开
发及投资;经商务厅备案同意的进出口业务;光伏发电设备的购销;技术转让。
2、环聚公司
(1)公司名称:呼和浩特环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住所:呼和浩特市武川县青山路
(3)法定代表人:秦玉茂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经营范围:风能、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风能、光伏发电物资、设
备采购,牧草种植,农产品种植。
3、中环香港
(1)公司名称:中环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2)住所:Suite 303,8/F,Top GloryTower,262 Gloucester Road,Causeway
Bay,Hong Kong.
(3)法定代表人:吴世国
4、融资租赁公司
(1)公司名称(拟):天津中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拟):5亿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拟):天津市东疆港保税区
(4)经营范围(拟):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
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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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5、商业保理公司
(1)公司名称(拟):天津中环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拟):1亿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拟):天津市东疆港保税区
(4)经营范围(拟):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
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
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
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为子公司增资和投资设立公司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充分发
挥公司的优势,实现公司做大做强的目标,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
2、本次投资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不会对本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为中环能源及环聚公司增资,将有效推动公司光伏电站建设速度,
有效推进高效光伏电站的应用。
4、公司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一方面将拓展金融业务、
拓宽融资渠道,实现产融结合,有效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公司将
有效使用境内境外资金,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5、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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