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股份:关于签署谅解备忘录及股票复牌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07-31 00:00:00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4-66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谅解备忘录及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自2014年7月31日开市时起复牌。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四川发展(控股)有                

                 限责任公司、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SunPower                

                 Corporation,于近日签署了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拟一起合作,                  

                 在中国四川省设立一家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资公             

                 司”),在四川省开发、拥有和/或出售主要使用高效率(效率不低于24%)低倍                 

                 聚光光伏技术产品建造的发电厂(以下简称“四川高效光伏中心项目”)。合资公              

                 司拟在四川省开发建设装机容量为3GW的高效光伏中心项目,并且其长期目标是             

                 开发建设超过约10GW的装机容量,以支持中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              

                      一、备忘录主要内容    

                      公司与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联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SunPower      Corporation,五方签署的备忘录主要内容如下:         

                      1、合作各方同意在中国四川省设立一家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合资公司,在四             

                 川省开发、拥有和/或出售主要使用高效率(效率不低于24%)低倍聚光光伏技                

                 术产品建造的发电厂。    

                      2、合资公司的拟注册资本为26.85亿元人民币,合作各方按照其相应的股              

                 权比例分期缴纳注册资本,其中:       

                      (1)公司拟出资人民币7.2亿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6.8%;               

                      (2)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拟出资人民币7亿元,占合资公司注                 

                 册资本的26.1%;    

                      (3)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出资人民币5.8亿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的21.6%;   

                                                         1

                      (4)天津津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出资人民币5.6亿元,占合资公司注册               

                 资本的20.9%;   

                      (5)SunPower     Corporation拟出资人民币1.25亿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            

                 本的4.6%。   

                      3、各方计划前期在四川省开发建设装机容量为3GW的高效光伏中心项目。              

                 合资公司将开发、拥有并出售四川高效光伏中心项目,并以每一项目为基础设立             

                 项目公司。  

                      4、在签署备忘录后,各方将遵守12个月的排他期约定。任何一方均不得在              

                 排他期内为了类似于或合理预期将取代本备忘录所拟交易的任何潜在交易而同             

                 任何其他方进行任何讨论或谈判或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二、项目合作方基本情况    

                      1、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彬   

                      注册地: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       

                      注册资本:80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融资及资产经营管理;投资重点是:交通、能源、水务、旅游、                

                 农业、优势资源开发、环保和省政府授权的其他领域。           

                      2、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政权    

                      注册地: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     

                      注册资本:32648.0131万     

                      主营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地方电力开发、经营,本                  

                 公司电力调度,房地产开发;销售输变电设备、电工器材、交流电动机、载波通                

                 信系统设备;公司管辖范围内发供电电能计量装置的检定、校准;电力工程勘察              

                 设计;限分公司经营住宿、中餐、卡拉OK歌舞、工艺美术品销售、干洗、糖、                    

                 烟、酒零售。    

                      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644         

                      3、天津津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庆云    

                                                         2

                      注册地: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49号       

                      注册资本:288亿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                

                 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4、SunPower   Corporation 

                      SunPower是设计、制造和销售目前可实现的高转换效率、高品质、高可靠               

                 性能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和系统的公司。总部在美国加州圣何塞市,在北美、欧洲、              

                 澳洲、非洲和亚洲均设有分公司。       

                      注册地:  77 Rio Robles,  San Jose, California  95134,  USA

                      主营业务:开发、设计、生产和销售高效、高可靠性太阳能电池片、组件和               

                 系统。  

                      该公司在Nasdaq上市;股票代码:SPWR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合资公司的成立将是公司光伏电站在“高效率、低成本、大规模、可复                

                 制”战略部署中的重要实践,在国内开展吉瓦高效光伏电站规模化复制的重要一             

                 步。 

                      2、随着公司川西地区高效光伏电站项目的推进,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在新能             

                 源光伏电站领域的竞争力,逐步实现公司“全国化产业布局、全球化商业布局”                

                 的发展战略。   

                      3、股东各方以现金方式投资成立合资公司,并共同在四川省开发、拥有和/             

                 或出售高效率(效率不低于24%)低倍聚光光伏中心项目,有利于项目的运作实               

                 施。 

                      4、四川高效光伏中心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2014             

                 年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1、合作五方签署的谅解备忘录是框架性的协议,具体投资主体、投资金额              

                 等情况以合资公司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2、拟成立合资公司的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结果公司将通过指定信息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3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予以公告。          

                      3、该备忘录的相关事项,尚须取得工商局、发改委等有权部门的审批核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的             

                 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的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30日     

                                                         4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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