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股份: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13-6-29)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3-51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在公司201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的基础上,预计公司2013年关
联交易发生情况。
?关联董事回避事宜: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
股东中环集团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旭光先生、秦克景先生、沈浩平先生已回避表
决相关议案。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影响:此次关联交易属公司经营需要产生的关联交
易,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此次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中环集团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
董事张旭光先生、秦克景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事先取
得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审议程序。公司独
立董事在认真审查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后,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交易须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
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
事张旭光先生、秦克景先生、沈浩平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已事先取得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审议
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查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后,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发
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交易须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
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公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人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集团”)拟通过渤海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委托放款方式向公司提供借款贰亿元人民币,利率为银
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10%,期限半年。
上述借款用于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沈浩平先生签
署借款的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见下表:
(1)授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采购材料及委托加工的交易金额:
2012年发生额 2013年预计金额不超过
关联方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内蒙古欧晶石英有限公司 9,426.57 8,000
天津环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6.77 1,000
天津市中环亚光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67.36 60
中环天仪股份有限公司 576.64 300
天津六○九电缆有限公司 0.00 100
天津市中环华祥电子有限公司 0.00 600
天津市中环天虹微电机有限公司 0.00 700
天津市神光新技术开发公司 0.00 30
中环天仪(天津)气象仪器有限公司 0.00 500
合 计 10,107.34 11,290
(2)授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产品销售的交易金额:
2012年发生额 2013年预计金额不超过
关联方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成都佳阳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2,493.43 3,100
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032.30 1,200
呼和浩特市欧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64.41 1,300
内蒙古欧晶石英有限公司 740.87 500
天津环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29.99 600
合 计 5,161.00 6,700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
法人代表:由华东
注册资本:贰拾亿贰仟柒佰伍拾捌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资产经营管理(金融资产经
营管理除外);电子信息产品,电子仪表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维修;系
统工程服务;对电子信息及相关产业进行投资;进出口业务。
(2) 天津市中环亚光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亚光公司”)
住所:天津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区微四路9号
法人代表:尚奎明
注册资本: 壹佰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开发、加工;注塑加工;模具制造、加工;技术咨询及服务;
自营和代理各种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3) 中环天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仪公司”)
住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二路1号
法人代表:由华东
注册资本: 壹亿陆仟贰佰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气象仪器、电工设备、通讯器材制造;高低压
电力成套设备、低压电器开关设备、中、高压配电柜、箱制造等业务。
(4) 天津六○九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九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北区天泰路361号
法人代表:杨连奎
注册资本: 捌仟壹佰贰拾陆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光缆制造;电线、电缆技术测试、咨询、服务;电视天
线安装、货物运输、塑料零件、泡沫塑料制造;自有房屋及设备的租赁业务等。
(5) 天津市中环华祥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祥电子”)
住所: 天津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区微七路5号
法人代表:杨海龙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路灯、隧道灯、射灯、景观灯、室内照明设备的生产、销售;太阳
能照明系统组装等业务。
(6) 天津市中环天虹微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虹微电机”)
住所: 北辰经济开发区
法人代表:秦克景
注册资本:壹仟捌佰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机、电器辅件及零部件、机械设备、备件、食品机械、电工工具、
模具制造、加工;餐具、纸制品、电动助力自行车、镇流器、减速器、压缩机泵及配
件制造等业务。
(7) 天津市神光新技术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神光公司”)
住所: 华苑产业区竹苑路6号2号楼4门302室
法人代表:王文彩
注册资本:柒拾捌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培训(新型金属材料和非金属材料技术及
产品)。仪器仪表、家用电子产品、塑料制品批发兼零售;模具、反光标志器制造等
业务。
(8) 中环天仪(天津)气象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仪气象”)
住所: 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二路1号2号楼一层
法人代表:郑晓林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仪器仪表制造;气象、环境、海洋仪器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
让;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电子产品、通讯器材、计算机软件、汽车配
件批发兼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业务。
(9) 内蒙古欧晶石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晶公司”)
住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十八路
法人代表:张良
注册资本: 壹仟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石英坩埚产品的开发、制造和销
售;本公司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本公司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及相关技术的进口。
(10) 天津环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联公司”)
住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六道6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
G-401-24
法人代表:初亚东
注册资本: 贰仟壹佰伍拾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半导体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资讯、服务。
(11) 呼和浩特市欧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通能源”)
住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金电路以东宝力尔街以北
法人代表:张红梅
注册资本: 壹仟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硅材料切割液的开发、回收、加
工及销售;硅材料销售。
(12) 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洋公司”)
住所:武候区武侯科技园武科东一路8号
法人代表:王全文
注册资本:壹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半导体材料,电子材料,电子产品,电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不
含危险品),汽车配件。
(13) 成都佳阳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阳公司”)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一路8号
法人代表:李明展
注册资本:肆佰叁拾叁万柒仟贰佰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半导体单晶硅棒、硅片、太阳能单晶硅棒、硅片及相关产
品,销售本公司产品。
2.关联关系介绍
中环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故构成关联关系。
由于中环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环集团的子公司亚光公司、
天仪公司、六○九公司、华祥电子、天虹微电机、神光公司、天仪气象发生的采购材
料及委托加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欧晶公司、环联公司、欧通能源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参股
公司发生的产品销售、采购材料及委托加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青洋公司、佳阳公司的控股股东王全文系公司总经理沈浩平配偶王兰英的弟弟,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青洋公司、佳阳公司发生的产品销售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正常,具有一定的规模,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形成坏账的
可能性较小。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借款、产品销售、采购材料及委托加工交易,交易
双方依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或双方参照市场协议价格执行,交
易均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采购材料、委托加工交易及产品销售交易属公司正常的业务,
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不可避免的持续存在。上
述关联交易坚持公允原则,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1.控股股东中环集团为公司提供借款,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
10%,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依据市场行情,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董事会审议《关于控股股东中环集团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
权限的规定。
七、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规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决定;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的规定。
2.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1)控股股东中环集团为公司提供借款,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
过10%,定价依据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依据市场行情,定价依据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中环股份关于《关于控股股东中环集团为公司提供借款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决
定。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第三届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有关议案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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