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股份:2015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6年)
股票简称:中环股份 股票代码:002129
债券简称:15 中环债 债券代码:112265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TianjinZhonghuanSemiconductorCo.,Ltd.
(住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号)
2015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6年)
债券受托管理人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
际大厦20楼2004室)
二零一七年四月
声明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或“受托管理人”)作为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的“15中环债”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在公司债券存续期间,持续关注“15中环债”进展情况及对“15中环债”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4月公告的《2016年度报告》等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编制。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一章本次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发行人: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二、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406号《关于核
准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1.8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期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债券名称: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15中环债
债券代码:112265
发行规模:人民币1.8亿元。
债券面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债券品种和期限: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内固定
不变,为5.25%,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相关
业务规则将到期的利息和/或本金足额划入债券登记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后,不再另计利息。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
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
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执行新利率,新利率在后2年固定不变,采取单
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还本付息方式: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若债券持有人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权,所回售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3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资金到帐日2018年8月13日一起支付。
发行首日、起息日:2015年8月13日。
付息日: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间内,2016年至2020年每年8月13日为上
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2016年
至2018年每年8月13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1个交易日。
本金支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0年8月13日。如投资者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8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计息期限:自2015年8月13日至2020年8月12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权,
则计息期限自2015年8月13日起至2018年8月12日止,未回售部分债券的计
息期限自2015年8月13日起至2020年8月12日止。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
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资金到帐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公司第一次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债券信用级别: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采用无担保形式发行。
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第二章 发行人2016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ianjinZhonghuanSemiconductorCo.,Ltd.
注册资本:264,423.6466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沈浩平
董事会秘书:安艳清
住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号
办公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号
邮政编码:300384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环股份
股票代码:002129
公司网站:www.tjsemi.com
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半导体器件、电子元件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电子仪器、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制造、加工、批发、零售;房屋租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发电系统及部件的制造、安装、销售;光伏电站运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公司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前身为1988年12月21日成立的天津市中环半导体公司,为天津市调
整工业办公室津调办(1988)194号文批准组建的全民所有制企业。1999年12
月14日,经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单位天津市电子仪表工业总公司批准,改制为国
有独资公司。2004年7月8日,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津股批[2004]6号文批复,公
司整体变更为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6,266.3687万元。
2、公司2007年首次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62号文核准,公司于2007年4月6日向社
会公开发行了10,000万股A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7]45号文批准,
公司网上定价发行的8,000万股股票于2007年4月2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网下配售的2,000万股于2007年7月20日上市交易。股票简称“中环
股份”,证券代码为002129。
3、公司2008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公司向控股股东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360万股股票,认购
其持有的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31.38%股权资产,交易完成后天
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申请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614号文批准。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的新增股份2,360万股于2008年6月2日上市,锁定期限为36个月,公司总股本增至386,263,687股。
4、公司2008年分红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8年5月16日,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2007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以总股本38,626.3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派送
0.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1.5股的比
例转增股本。2008年6月26日,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
完毕。公司股本由386,263,687股增至482,829,608股。
5、公司2011年分红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1年4月8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以总股本482,829,6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每10股派
息0.3元(含税),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2011年6月2日,上述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发行人股本由 482,829,608 股增至
724,244,412股。
6、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2年11月2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414号),核准中环股份非公
开发行不超过154,597,233股新股。中环股份于2012年12月17日以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方式向2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154,597,23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2012
年12月31日,该次发行新增股份在深交所上市,锁定期为36个月,公司总股
本增加至878,841,645股。
7、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4年4月1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27号),核准中环股份非公开
发行不超过16,676万股新股。中环股份于2014年8月29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方式向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164,912,97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2014
年9月16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深交所上市,锁定期为12个月,公司总股本
增加至1,043,754,618股。
8、公司2015年现金分红、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5年4月16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以总股本1,043,754,6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2股。2015年4月29日,上述利润分配
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本由 1,043,754,618 股增至
2,296,260,159股。
9、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5年10月26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38号)核准了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
不超过39,740万股新股。中环股份于2015年11月20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
式向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347,976,30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2015年12
月18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深交所上市,锁定期为12个月,公司总股本增加
至2,644,236,466股。
二、发行人2016年度经营情况
2016年,公司的主营业务仍然围绕硅材料展开,专注单晶硅的研发和生产,
以单晶硅为起点和基础,朝着纵深化和延展化两个方向发展。纵向在半导体器件行业延伸,形成功率半导体器件产业;横向在新能源光伏产业领域扩展,形成公司的新能源产业。公司依托五十多年在半导体材料和器件产业具有的领先技术优势和产业理念,对于半导体材料领域的光伏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方向具有清晰的判断和认知。形成了独特的“半导体材料―节能型半导体器件”和“新能源光伏材料―高效光伏电站”双产业链商业模式。
在新能源光伏产业领域,公司确保始终如一的聚焦客户和关注客户需求,实现公司与客户共同的发展。同时,经过公司新能源光伏材料一期二期三期的生产运营,公司太阳能级单晶硅片无论是产品门类、产品质量、技术开发水平、综合管理水平等各方面持续保持了全球领先水平。目前,客户端对单晶产品的需求持续上升,以及市场有效产能供给不足,使单晶硅片市场供求关系持续偏紧;同时公司单晶硅片长期以来的高品质、高性能、高一致性等受到客户尤其是国际客户的信赖,使公司的单晶硅片持续的供不应求,为了满足市场,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加速提升现有产能的升级,另一方面正式启动四期项目工程,预计达产后单 晶年产能将达到15GW以上,实现全球优势晶体晶片制造基地的战略目标。公司始终秉承长远竞争、稳健经营的理念和在全球范围实施“界面友好、共担风险、协同发展”的外联整合思路,开展了在光伏器件、组件、光伏电站开发、运营等多方面的战略合作、合资经营。合资设立了东方环晟、环美能源、华夏聚 光,布局高效PERC电池片项目、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低倍聚光电池组件以及高效叠瓦组件项目等;同时出让了高效地面光伏电站的部分股权,成立环宇阳光新能源公司积极开展分布式电站项目,截至目前,公司通过战略联合,合资合作,已基本完成公司未来发展新结构布局,并成为在上述领域内的有力竞争者。
三、发行人2016年主要财务状况
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78,333.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65%,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81,918.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8%,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40,200.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8.94%;2016年末,公司总资产
为 2,299,452.34 万元,较年初增长 9.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054,569.67万元,较年初增长3.42%。
发行人2016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16年 2015年 本年比上年 2014年
增减
营业收入 6,783,335,284.24 5,037,632,680.70 34.65% 4,767,842,679.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02,006,292.78 202,076,934.20 98.94% 132,107,153.86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18,852,296.26 90,041,529.53 254.12% 69,975,765.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819,180,674.46 795,496,378.69 2.98% 239,336,177.41
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20 0.0869 74.91% 0.14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20 0.0869 74.91% 0.14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87% 2.92% 0.95% 3.08%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本年末比上 2014年末
年末增减
资产总额 22,994,523,362.80 21,083,086,502.71 9.07% 14,162,735,420.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 10,545,696,703.33 10,196,575,139.86 3.42% 6,547,113,301.93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406号”文核准,公司本期债券合计发行人民
币1.8亿元,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8月18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审
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期债券网上及网下发行认购资金到位情况、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分别出具了编号“CHW津验字[2015]0055号”、“CHW津验字[2015]0056号”、“CHW津验字[2015]0057号”的审验报告。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完毕。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公司“15中环债”未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15中环债”于2015年1月12
日经证监会受理,依据2015年4月3日证监会关于《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实施后相关审核衔接工作安排的监管问答、2015年5月深交所《关于发
布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 年修订)>
的通知》,对于《公司
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发布前中国证监会已受理的公司债券的审核与发行等均按照原《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上市规则》的要求执行,因此“15中环债”未设立专项账户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15中环债”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8月26日使用完毕,目前已无再开立专户
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必要。
第四章 本期债券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第五章 本期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债券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2016年未发生变
更。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6 年度内,本期债券未出现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之事项,未召开债券
持有人会议。
第七章 本期债券利息偿付情况
公司于2016年8月15日支付了15中环债2015年8月13日至2016年8
月12日期间的利息,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6年8月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15中环债”2016
年付息公告》(公告编号:2016-82)。
第八章 跟踪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了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信用”)对本期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联合信用出具的《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不超过1.8亿元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和《信用等级通知书》,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A级表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信用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公司年报公告后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发行人已于2017年4月8日公告2016年年度报告,联合信用将根据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于近期出具本次公司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详细情况敬请投
资者关注。
第九章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的情况
2016年,公司发行的15中环债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按照《受
托管理协议》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利益冲突情形。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于2016年5月4日在深交所网站披露了15中环债的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于2016年6月24日在深交所网站披露了15中环债
的2015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十章 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 实际担保 是否履 是否为
担保对象名称 相关公告担保额度期(协议签署 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行完毕 关联方
披露日期 日) 担保
东方环晟光伏(江 2016年 2016年02月 连带责任
苏)有限公司 01月23 23,50018日 23,500保证 3年 否 是
日
华夏聚光(内蒙 2015年 2016年02月 连带责任
古)光伏电力有限10月29 25,00023日 19,993.12保证 1年 否 是
公司 日
阿坝州红原环聚 2015年 2015年05月 连带责任
生态能源有限公 03月31 18,92028日 17,250保证 13年 否 是
司 日
阿坝州若尔盖环 2015年 2015年07月 连带责任
聚生态能源有限 03月31 19,54714日 17,000保证 13年 否 是
公司 日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
23,500际发生额合计 43,493.12
度合计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
86,967保余额合计 77,743.12
额度合计
2016年度,发行人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二、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2013年4月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环欧国际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环欧国际”)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尚德太阳能电 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尚德”)支付货款 97,430,276.80元并承担诉讼费, 同时向法院提出要求冻结上海尚德的银行存款人民币97,430,276.80元或查封、 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上海尚德共计回款5,124.81 万元,尚欠6,230.33万元。上述情况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 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和解的公告》,环欧国际就上海尚德合同纠纷事项再次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交诉讼。本诉讼事项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并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书》。本合同纠纷诉讼事项调解协议与和解协议的执行,对公司、2016年度利润产生有利影响。
2016 年度,发行人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
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无。
四、相关当事人
2016年,公司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2016年)》之签章页)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4月27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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