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股份:关于无锡中环应用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8-26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中环应用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及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关于投资组建无锡中环应用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宜兴创业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创科”)、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商资管”)及普通合伙人天津建银国际金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银金禾”),共同发起设立宜兴环建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环建股权投资企业”),规模为20.01亿元,其中11亿元作为对无锡中环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应材”)的股权投资,用于支持中环应材在江苏宜兴设立年产 10GW 高效太阳能电池用超薄硅单晶金刚线切片产业化项目,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参股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及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2017-63)、《关于投资组建无锡中环应用材料有限公司的公告》(2017-64)。
截止目前,环建股权投资企业各方合伙人均未实缴出资,环建股权投资企业未实际运营。
因监管政策调整,拟取消通过环建股权投资企业投资中环应材,改为原环建股权投资企业股东直接投资中环应材,其中中环股份、宜兴创科原计划在环建基金认缴的各2.5亿元直接投资中环应材,招商资管10亿元直接投资中环应材,环建股权投资企业进行解散清算。
调整完成后,中环应材注册资本13.5亿元保持不变,其中中环股份出资3亿元,持股
比例22.22%;中环香港出资2亿元,持股比例14.82%;宜兴创科出资2.5亿元,持股比例
18.52%;招商资管出资10亿元(其中注册资本6亿元,资本公积4亿元),持股比例44.44%。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中环应用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对中环应材进行股权结构调整。
3、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无锡中环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6月23日
3、法定代表人:高树良
4、注册资本:135,000万元人民币
5、住所地址: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鸫蟮�
6、经营范围:太阳能硅片的制造、销售和技术研发及技术服务;单晶硅、多晶硅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7、本次调整后中环应材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亿元
原股权结构 调整后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应缴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比例 应缴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比例
环建股权投资企业 11.00 81.48% - -
中环股份 0.50 3.70% 3.00 22.22%
中环香港 2.00 14.82% 2.00 14.82%
宜兴创科 - 2.50 18.52%
招商资管 - 6.00 44.44%
合计 13.50 100.00% 13.50 100.00%
四、本次股权结构调整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中环应材股权结构调整,是基于相关政策调整进行的投资方案调整,环建股权投资企业原股东方直接投资中环应材的方式,保证了中环应材的注册资本规模。
2、本次中环应材股权结构调整,有利于加快公司太阳能光伏产业布局,保证并推动“年产10GW高效太阳能电池用超薄硅单晶金刚线切片产业化项目”的顺利实施。
3、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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