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股份: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8-31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2018年4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上刊登了《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变更的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5、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
年4月16日下午三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4人,代表公司股份1,019,624,8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5603%。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2人,代表公司股份
1,80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81%。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浩平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19,598,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
反对2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75,2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5620%;反对25,9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8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19,604,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
反对2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81,0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8840%;反对20,1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6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19,604,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
反对2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81,0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8840%;反对20,1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6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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