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770:综艺股份: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前股价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发布时间:2016-03-31 00:00:00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前股价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艺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指引(试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综艺股份出具的《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披露前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经核查,综艺股份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申请综艺股份股票自2016年1月7日起停牌。综艺股份停牌之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6年1月6日),股票收盘价为16.56元/股;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15年12月8日),综艺股份股票收盘价为15.41元/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即2015年12月9日至2016年1月6日)本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7.46%;同期上证指数(代码:000001)累计跌幅为3.12%,同期综合行业指数(代码881165)累计跌幅为7.73%。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业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综艺股份股价在本次停牌前20个交易日股票价格波动未超过20%,无异常波动情况。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综艺股份股票在预案披露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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