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艺股份: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12-09-25 08:00:00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0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

苏省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高投”)拟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艺投资”)共同参与增资中国国际期货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际期货”)。

    2、综艺投资原持有中国国际期货 4.99%的出资,此次增资中,综艺投资拟

增资 23,000 万元,江苏高投拟增资 17,000 万元。

    3、中国国际期货的增资事宜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4、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核通过,关联董事昝

圣达、昝瑞国、曹剑忠回避表决。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高投与综艺投资拟共同参与中国国际期货的增资,综艺投资拟现金增资

23,000 万元,江苏高投拟增资 17,000 万元,增资价格均为 4 元/元出资。综艺

投资原持有中国国际期货 4.99%的出资,此次增资完成后,综艺投资持有中国国

际期货 9.140%的出资,江苏高投持有中国国际期货 3.617%的出资。

    江苏高投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53.85%的出资;综艺投资是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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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省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

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参加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董事 7 名,关联

董事昝圣达、昝瑞国、曹剑忠回避表决,议案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关联方介绍

    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 8,273.168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

为南通市通州区兴东镇黄金村,法定代表人为昝瑞林,企业类型为自然人控股的

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实业投资、投资管理等业务。综艺投资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综艺投资直接持有本公司 28.55%的股份。至 2011 年末,

综艺投资净资产 1,003,266.48 万元。



    三、   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 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

朝阳区光华路 14 号 1 幢;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

咨询。

    中国国际期货为中期集团控股子公司,成立以来始终保持着中国期货行业的

龙头地位,在中国证监会实行期货行业分类监管评价以来,历年均为排名第一。

    截止 2011 年底,中国国际期货净资产 120,755.47 万元,2011 年实现营业

收入 41,743.05 万元,净利润 14,418.62 万元。

    四、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中国国际期货目前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因经营发展需要将进行增资扩股,

江苏高投与综艺投资等 4 家企业拟共同参与此次增资,增资价格均为 4 元/元出

资。综艺投资拟现金增资 23,000 万元,其中 5,750 万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17,250

万元作为资本公积金;江苏高投拟现金增资 17,000 万元,其中 4,250 万元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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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注册资本,12,750 万元作为资本公积金。综艺投资原持有中国国际期货

4.99%的出资,此次增资完成后,综艺投资持有中国国际期货 9.140%的出资,江

苏高投持有中国国际期货 3.617%的出资的。

    本次增资事相关宜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五、   此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高投是一家专业投资公司,此次增资行为是其正常经

营所需,有利于江苏高投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完善投资结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对于此次关联交易,本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江苏高投作为专业投资公司,本次与综艺投资的共同投资属于其正常的经营

活动,双方对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的增资自愿、公平、协商一致,均以现金支

付,且增资价格相同。交易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未

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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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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