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或出文进一步明确新国标检测要求
发布时间:2016-05-18 10:24:00
关键词:工信部动力电池新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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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工信部相继颁布了前三批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推倒重审、《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补充通知等政策消息。近日,据相关媒体透露,工信部或即将颁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要求动力蓄电池检测要通过《汽车动力蓄电池单体和系统生产企业延伸检查要求》(与《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中的要求一致)。

  另据该媒体透露,征求意见稿中还明确提出,“自2016年7月1日起,新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及变更扩展产品均应符合本规则《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的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在产产品均应符合本规则相关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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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中关于电池的要求部分

  根据此前工信部的规定,进入前三批单体目录的25家电池企业和此后申报的企业,均需根据新国标进行技术调整。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内容属实,显然进一步明确了动力电池新国标的执行。

  对于国家强力推动电池企业准入及新国标的执行,南都电源、微宏动力等电池企业在电池中国网东部调研时表示,基于深厚的技术积累,对于通过新国标的检测准备比较充分,产品通过相关检测问题不大;也有部分电池企业向电池中国网表示,新国标安全检测中三元锂电池的针刺指标等设置过于严格,要达到该项标准有技术难度。

  此外,《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没有明确对外资企业提出要求,对于外资企业除了产品的技术水平要满足技术标准,是否还要满足其他的条件并不明确。工信部赛迪研究院汽车产业研究中心总经理吴辉表示,对于外资企业想要进入目录,除了需要让产品满足技术指标外,可能还要满足与中国企业合资等隐性要求。

  电池中国网认为,管理部门通过出台政策和相关标准鼓励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企业致力于技术研发、规范行业发展无可厚非,但政策不稳定和标准过多也增加了企业的管理成本,影响企业的经营路线,给企业造成额外的负担。相关政府部门出台政策时应尽量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一致性,并给与企业必要的过渡时间,最终引导行业整体良性发展。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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