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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发布时间:2014-04-25 0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4-01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4年4月       

                                                                                                        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传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经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亚琳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正文中,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比亚迪                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集团                       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报告期                            指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

                                                                                                        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收入(元)                          11,723,871,000.00       12,883,871,000.00               -9.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966,000.00          112,387,000.00              -89.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93,493,000.00          47,865,000.00             -295.33%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16,413,000.00         741,003,000.00              -250.6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5              -89.3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6%                0.53%      下降0.47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77,226,350,000.00       76,392,911,000.00                1.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1,725,912,000.00       21,709,764,000.00                0.0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580,0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98,410,0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5,015,00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5,638,000.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748,000.00

           合计                                                      105,459,000.0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29,006(其中,A股股东为28,829户,H股股东为177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王传福        境内自然人            24.24%    570,642,580    570,642,580

           HKSCC

           NOMINEES     境外法人             24.09%    567,025,366

           LIMITED

           吕向阳        境内自然人            10.16%    239,228,620    239,228,620质押              76,000,000

           MIDAMERICA 

           NENERGY 

                        境外法人              9.56%    225,000,000

           HOLDINGS 

           COMPANY 

           融捷投资控股集

                        境内非国有法人         6.91%    162,581,860    162,581,860质押              75,000,000

           团有限公司

           夏佐全        境内自然人            5.05%    118,977,060     89,232,795质押               1,470,000

           杨龙忠        境内自然人            2.53%     59,497,870     35,147,870

           毛德和        境内自然人            1.14%     26,922,300     26,922,300

           王念强        境内自然人            0.81%     19,049,740     14,287,305质押               8,810,000

           刘卫平        境内自然人            0.52%     12,355,38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HKSCCNOMINEESLIMITED                                     567,025,366境外上市外资股     567,025,366

           MIDAMERICANENERGY   

                                                                     225,000,000境外上市外资股     225,000,000

           HOLDINGSCOMPANY   

           夏佐全                                                     29,744,265人民币普通股       29,744,265

           杨龙忠                                                     24,350,000人民币普通股       24,350,000

           刘卫平                                                     12,355,380人民币普通股       12,355,380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

                                                                      12,161,058人民币普通股       12,161,058

           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李柯                                                       11,884,500人民币普通股       11,884,500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

                                                                      11,158,307人民币普通股       11,158,307

           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李永光                                                     10,824,680人民币普通股       10,824,68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全

                                                                      9,304,490人民币普通股        9,304,490

           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王传福先生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吕向阳先生为王传福先生之表兄,

                                      吕向阳先生及其配偶张长虹女士分别持有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9.5%和10.5%的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股权;2、HKSCCNOMINEESLIMITED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HKSCCNOMINEES     

           说明

                                      LIMITED交易平台上交易的本公司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3、公司未知其他股东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

                                      本报告期末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没有股东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                                                                             单位:千元

           项目名称        2014年3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变化     原因分析

           预付款项            455,794.00        326,427.00      39.63%    主要是由于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           1,859,865.00      1,272,407.00      46.17%    主要是由于预收车款有所增加所致

           应付利息            261,738.00        166,266.00      57.42%    主要是由于应付债券产生的利息增加所致

           长期借款           4,328,529.00      2,685,422.00      61.19%    主要是由于筹资需求新增借款增加所致

           长期应付款         2,754,492.00              -       100.00%   主要是由于本期新增融资租赁业务所致

           损益表                                                                                单位:千元

           项目名称          2014年1-3月      2013年1-3月     同比变化   原因分析

                                                                          主要是由于传统燃油车销量下滑,导致消

           营业税金及附加       218,650.00        357,292.00     -38.80%

                                                                          费税及附加税减少

           财务费用            318,914.00        244,007.00      30.70%    主要是由于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主要是由于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          73,110.00         52,365.00      39.62%

                                                                          所致

           投资收益             -8,599.00             79.00   -10,984.81%  主要是由于合营公司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           127,881.00         67,571.00      89.25%    主要是由于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                                                                             单位:千元

           项目名称          2014年1-3月      2013年1-3月     同比变化   原因分析

           经营活动产生的                                                 主要是由于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1,116,413.00       741,003.00     -250.66%

           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

                               2,171,361.00       278,266.00     680.32%   主要是由于本期新增融资租赁业务所致

           现金流量净额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并未新增重大诉讼、仲裁事项,2013年A股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在报告期内进展情况

           如下:

           1、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等和本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之间的侵权诉讼

           2013年11月22日,香港高等法院准予本公司、比亚迪香港、金菱环球有限公司、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领裕国际有限公司、

           天津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于2013年12月6日前就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反诉被告)的

           答辩状提交正式答复,同时确定双方于120天内交换证据清单;2013年12月6日,被告向法院正式提交对反诉被告答辩的回复。

           2014年3月21日,双方共同向法院提交同意通知,要求自法庭决定之日起延期84天交换证据清单,2014年3月24日,法庭准予

           延期。

                                                                                                        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HLL大西洋有限公司(HLLAtlanticSchiffahrtsGmbH)、DavidPeyser体育服装公司(DavidPeyserSportswear,Inc.)

           等与本公司等之间的海事赔偿纠纷

           2013年12月2日,货主原告方提交专家报告,2014年3月21日,由于船方被告与货物原告进行和解谈判,为妥善解决所有待决

           事项,船方被告向法官申请延期至4月25日提交进展报告;我方专家报告做相同延期。

           3、苏州新大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苏州新大生”)与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下称“比亚迪汽车销售”)的

           销售款项纠纷

           2013年9月23日,比亚迪汽车销售作为原告,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苏州新大生支付其对比亚迪汽车销售

           的汽车销售相关业务款项6,662,880元。法院已受理该案,原预计在2014年3月中旬开庭,现还在等待开庭日期通知。

           4、南通大生比亚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南通大生”)与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下称“比亚迪汽车销售”)

           的销售款项纠纷

           2013年9月23日,比亚迪汽车销售作为原告,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南通大生支付其对比亚迪汽车销售的

           汽车销售相关业务款项10,191,340元。法院已受理该案,已于2014年4月3日一审开庭审理,待法院判决。

           5、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惠州比亚迪”)与爱佩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香港爱佩仪”)和爱佩仪光电技

           术(深圳)有限公司(下称“深圳爱佩仪”)购销合同纠纷

           2014年1月22日,香港爱佩仪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反诉状,请求法院判决惠州比亚迪向其支付物料货款人民币

           9,681,482.34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452,609.28元,两项合计10,134,091.62元。法院于2014年4月受理了香港爱佩仪的反

           诉,并将择期进行审理。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王传福、 1、2009年9月,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                      1、报告期内承

                            吕向阳、夏佐份的A股股东王传福、吕向阳、夏佐全、                     诺人严格履行

                            全、融捷投资融捷投资分别签署《不竞争承诺》,向本                      承诺;

                            控股集团有  公司作出承诺:

                                                                                            2、报告期内承

                            限公司(简称a.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不以任何方式

                                                                                            诺人严格履行

                            “融捷投    从事,包括但不限于单独与他人合作直接

                                                                                            承诺;

                            资”);     或间接从事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相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请见“承诺内  3、报告期内,

                            2、王传福、 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资时所作承诺                                                          容”          本公司并未发

                            吕向阳、王传b.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本人/本公司其

                                                                                            生因税收优惠、

                            方、王海涛、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于与比亚迪及其控股

                                                                                            社会保险或住

                            吴昌会、何志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

                                                                                            房公积金问题

                            奇、融捷投  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投资控股于业务与

                                                                                            而需要补缴或

                            资、广州信衡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

                                                                                            缴纳任何税款、

                            通网络技术  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

                                                                                            滞纳金或罚款。

                            有限公司、合构、组织。

                                                                                                        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肥晓菡商贸  c.如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参股的公司

                            有限责任公  从事的业务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有

                            司、本公司首竞争,则本人/本公司将作为参股股东或促

                            次公开发行A使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参股股东对此等事

                            股股票前的  项实施否决权。不向其他业务与比亚迪及

                            其他非境外  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

                            上市股股东、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

                            张辉斌、吕守个人提供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专有

                            国、吕子菡及技术或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张长虹;    d.如果未来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控

                            3、王传福   制的其他企业拟从事的新业务可能与比

                                       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本人

                                       /本公司将本着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优

                                       先的原则与比亚迪协商解决。

                                       e.如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所控制的

                                       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比亚迪及其

                                       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

                                       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本公司承诺将上

                                       述商业机会通知比亚迪,在通知中所指定

                                       的合理期间内,如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

                                       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

                                       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将无条件放弃该商业机会,以确保比亚

                                       迪及其全体股东利益和控股子公司不受

                                       损害;如果比亚迪不予答复或者给予否定

                                       的答复,则视为放弃该商业机会。

                                       f.在比亚迪发行A股并上市后,如本人/

                                       本公司及/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出现同业

                                       竞争的情形,本人/本公司将促使比亚迪依

                                       据有关同业竞争的信息披露规则,详细地

                                       披露同业竞争的性质、涉及同业竞争的相

                                       关交易的具体情况以及本人/本公司是否

                                       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接受投资者的

                                       监督。

                                       2、(1)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

                                       传福及本公司股东吕向阳、王传方、王海

                                       涛、吴昌会、何志奇、融捷投资、广州信

                                       衡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也不由本公

                                       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

                                       王传福在其担任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吕向阳在其担任本公司董事期

                                                                                                        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

                                       司可转让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

                                       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

                                       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此外,吕向阳进一步承诺:自本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通过融捷投资间接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通过融

                                       捷投资间接持有的股份。其在本公司担任

                                       董事期间,其每年转让的融捷投资股权不

                                       超过其持有融捷投资股权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

                                       融捷投资股权。融捷投资进一步承诺:吕

                                       向阳控股融捷投资期间,其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在吕向阳不再控股该公司后半

                                       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本公司股东合肥晓菡商贸有限责任

                                       公司承诺:对于吕子菡通过其间接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持有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

                                       股份,而其持有的本公司其他股份,自本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也不由

                                       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3)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的

                                       其他非境外上市股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

                                       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其中担任本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夏佐全、杨龙忠、王

                                       念强、吴经胜、毛德和、何龙、夏治冰还

                                       承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公司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

                                       公司可转让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

                                       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

                                       不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

                                       十。此外,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

                                       一步承诺:张辉斌控股广州渐进信息科技

                                                                                                        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有限公司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

                                       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张

                                       辉斌不再控股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

                                       (4)本公司监事张辉斌承诺:其所持广州

                                       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自本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权,也不由广州

                                       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

                                       权。其在本公司担任监事期间,其每年转

                                       让的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不

                                       超过其持有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股权。

                                       (5)吕守国、吕子菡及张长虹就其通过

                                       广州信衡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合肥晓菡

                                       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融捷投资间接所持本

                                       公司的股份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通过广州信衡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合肥晓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融捷投资间

                                       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

                                       其通过广州信衡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合

                                       肥晓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融捷投资间接

                                       持有的股份。

                                       3、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传福

                                       先生针对本公司税收优惠、社会保险及住

                                       房公积金问题分别作出承诺。

                                       承诺:如果税务机关在任何时候认定公司

                                       及其有关下属公司(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

                                       有限公司、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比

                                       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电

                                       子部品件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

                                       公司、深圳比亚迪电池模具有限公司、深

                                       圳市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深圳比亚迪技

                                       工学校)享受的深圳特区的企业所得税税

                                       收优惠不合法,要求补缴企业所得税,本

                                       人将全额承担上述应补缴的税款及其滞

                                       纳金、罚款(如有)等,并放弃对公司及

                                       下属公司的追索权,保证公司及上述下属

                                       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承诺: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在2008年1

                                                                                                       1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未为其聘

                                       用的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而遭

                                       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劳动与社会

                                       保障部门、社保部门或其他政府机关要求

                                       缴纳滞纳金或被罚款,及被员工要求承担

                                       支付义务或赔偿义务,该等缴纳滞纳金、

                                       罚款或支付及赔偿义务将由本人全额承

                                       担,且不需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支付任何

                                       对价,并放弃对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追

                                       索权,保证不使本公司或其下属公司遭受

                                       任何损失。

                                       承诺: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在2008年1

                                       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间未为其

                                       聘用的员工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而

                                       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住房公积

                                       金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机关要求缴纳滞

                                       纳金或被罚款,及被员工要求承担支付义

                                       务或赔偿义务,该等缴纳滞纳金、罚款或

                                       支付及赔偿义务将由本人全额承担,且不

                                       需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支付任何对价,并放

                                       弃对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追索权,保证公

                                       司或其下属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18.02%   至                    14.77%

           动幅度(%)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35,000   至                     49,000

           动区间(万元)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42,693.8

           元)

                                               2014年上半年,国内新能汽车产业发展迅猛,比亚迪纯电动大巴K9和面

                                               向个人消费者的插电式混动力汽车秦均实现良好的销售进展,带动集团收

                                               入增长,提升对集团利润贡献。传统汽车业务方面,受节能汽车补贴政策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变化的影响,自主品牌市场份额有所下滑,集团传统汽车业务也因此受到

                                               影响,预计2014年上半年传统汽车销量将有所下降。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

                                               领域,受益于智能手机的快速增长和国内智能手机厂商新机型的不断推出,

                                               集团继续赢得国内外客户新订单,推动金属机壳销售增长,集团手机部件

                                                                                                       1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及组装业务发展势头良好。太阳能业务方面,全球光伏市场逐渐走出低谷,

                                               集团太阳能业务也稳步恢复,但于2014年上半年仍将有一定亏损,对集团

                                               整体利润带来一定的负贡献。

           五、证券投资情况   

                                   最初投资成 期初持股期初持股期末持股期末持股期末账面值报告期损会计核算

           证券品种证券代码证券简称                                                                    股份来源

                                    本(元)   数量(股) 比例(%)数量(股) 比例(%) (元)   益(元)   科目

                                                                                               可供出售

           股票    600057  象屿股份 11,139,000.00  658,934   0.08%  658,934   0.08%4,099,000.00    0.00        债务重组

                                                                                               金融资产

           合计                    11,139,000.00  658,934   --     658,934   --   4,099,000.00    0.00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

                                  不适用

           日期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

                                  不适用

           日期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传福 

                                                                                           2014年04月24日

                                                                                                       12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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