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租赁业务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4-04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租赁业务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了盘活存量资产,拓展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和降低融资成本,比亚
迪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比亚迪”)
拟与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租赁”)自本议案批准日
起三年内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设备直租模式和售后回租模式的租赁
业务。
2、本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吴经胜先生担任国际租赁法定
代表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国际租赁与公司构成关
联关系。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国际租赁开展租赁业务合作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租赁业务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
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经胜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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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
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资产的
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股东情况:国际租赁为本公司合营企业,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比亚
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70%股权。深
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总资产超过人民币
12亿元。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部位于香港,主要从事直接投资、私募基金发
行与投资、风险投资、融资租赁,为跨国公司、各大中型国资和民营企业提供投
资并购、资产重组、股权及债权融资等财务顾问服务。
三、交易业务模式概述
公司与国际租赁开展的设备租赁业务模式包含:
1、直租模式
①销售 ②租赁
设备供应商 国际租赁 比亚迪
直租模式下,国际租赁与设备供应商签订设备采购合同,从供应商处购买设
备,同时与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以租赁的形式将设备租给公司,公司按照租赁合
同向国际租赁支付租金、手续费和保证金等相关的费用,此项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2、售后回租模式
①销售 ②转让
设备供应商 比亚迪 国际租赁
③租赁
售后回租模式下,公司与设备供应商签订设备采购合同,从供应商处购买设
备,根据需要公司与国际租赁签订租赁合同,将所购买设备转让给国际租赁,同
时将设备从国际租赁回租,此项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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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公司与国际租赁良好的合作背景,国际租赁熟悉本公司及附属公司
实际情况和业务需求,能够设计操作简单的交易结构,提供更加快捷的金融服务。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国际租赁进行设备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盘活存
量资产,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资产结构,有利于生产经营及发展项目的顺利进行,
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按照市价或公允的价格与国际租赁发生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租赁业务构成关联交易的议
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
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国际租赁开展的租赁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合理地利
用关联方所拥有的资源和业务优势,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增强公司的
核心竞争力。本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市场原则下公开、公平、合
理的进行,并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公司与国际租赁开展设备租赁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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