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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29 08:00:00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7-01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会计政策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6年5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适用于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公司按照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核算,在利润表中“管理费用”列示。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在“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在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列示。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是根据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进行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损益,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金额(2016年)

                             名称

本公司于2016年按照《增值     ① 税金及附加  根据规定要求,本次会计政策

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       ② 管理费用     变更对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

[2016]22号)的要求,将利                       累计影响为:“税金及附加”

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                       科目增加人民币

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                       206,181,112.13元,“管理费

项目;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                       用”科目减少人民币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                       200,911,147.94元,“销售费

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用”科目减少人民币

,自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                       4,185,814.19元,“研发费用

,列示于“税金及附加”项                       ”减少人民币1,084,150.00

目,不再列示于“管理费用                       元,但对2016年度和2015年度

”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                       的合并及母公司净利润、合并

发生的除原已计入“营业税                       及母公司股东权益无影响。

金及附加”项目的与投资性

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和土地

使用税外,仍列示于“管理

费用”项目。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6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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