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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发行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18 01:08:50
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8 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本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面值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人民币,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2,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 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 6,247,331.90 万元(2019 年 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 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8.48%(2019 年 9 月 30 日合并 报表口径),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8.22%(2019 年 9 月 30 日母公司报表口 径);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9.66 亿元(取自 2016年、2017 年及 2018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根据发行人 2020 年 4 月 1 日披露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快报》,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 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本期债券无担保。 8、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10、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3.00%-4.2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T-1 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 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T 日)在深圳交 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1、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2、本期债券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 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 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3、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5、发行人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 002594.SZ,其股票状态未停牌,不存在业绩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从而影响发行及上市的情形。 16、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级, 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7、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人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18、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19、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20、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比亚迪 本期债券 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人、中信建投债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 联席主承销商 指 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 指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瑞银证券 指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海通证券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开证券 指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机构、 指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国际 网下询价日(T-1日) 指 2020年4月20日,为本次发行接受合格投资者网下询价的 日期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 指 2020年4月21日,为本次发行接受合格投资者网下认购的 日(T日) 起始日期 配售缴款通知书 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配售缴款通知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5、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7、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 3 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8、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9、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 1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1、定价流程:合格投资者在公司与主承销商规定的利率询价时间内提交询价文件。按照本期债券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认购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规模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本期债券的发行利率。具体询价安排见发行公告。 1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 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3、起息日:2020 年 4 月 22 日。 14、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债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5、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6、付息日: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4 月 22 日为本期债券上一个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4 月 22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7、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 年 4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4 月 22 日(如遇法 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18、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2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21、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5、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符合《管理办法》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簿记管理人根据利率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26、配售规则: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申购利率均为发行利率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具体配售规则及安排见发行公告。 27、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8、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9、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已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开立了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账户,账户号码:8110301013400517021。 30、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部分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剩余部分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需求,其中不低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10%用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31、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32、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目前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 市。 33、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5、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2020 年 4 月 17 日) T-1 日 网下询价(簿记) (2020 年 4 月 20 日)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T 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2020 年 4 月 21 日) 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发送《配 售缴款通知书》 T+1 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2020 年 4 月 22 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于当日 15:00 之前将认购款划至 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 T+2 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2020 年 4 月 23 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3.00%-4.20%,本期债券各品种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确定。 发行利率确认原则: 1、簿记管理人按照合格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 购利率从低到高的原则,对合规申购金额逐笔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2、若合规申购的累计金额未能达到本期债券发行总额,则簿记建档区间的上限即为发行利率。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20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投 资者必须在 2020 年 4 月 20 日(T-1 日)14:00-16:00 期间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并为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有效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最后到达的视为有效《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20 年 4 月 20 日(T-1 日)14:00-16:00, 将以下文件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1)填妥并加盖公章或业务章或经簿记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形式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传真:010-89136009 转 900003、010-89136013 转 900003; 备用传真:010-65608443、010-65608444; 备用邮箱:bjjd03@csc.com.cn; 联系电话:010-86451557; 联系人:郭志强、林坚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网下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T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 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 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 2020 年 4 月 21 日(T 日)-2020 年 4 月 22 日(T+1 日)。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必须为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且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 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 2020 年 4 月 20 日(T-1 日)前开立 证券账户。 2、拟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配售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 售缴款通知书》。如上述第 1 项所述,该等合格投资者应在 2020 年 4 月 20 日(T-1 日)14:00-16:00 将以下资料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1)填妥并加盖公章或业务章或经簿记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形式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10-89136009 转 900003、010-89136013 转 900003; 备用传真:010-65608443、010-65608444; 备用邮箱:bjjd03@csc.com.cn; 联系电话:010-86451557;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即合格投资者提交的申购利率低于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利率的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20 年 4 月 22 日(T+1 日)15:00 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或邮件发送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020002231902730462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六铺炕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号:102100002239 汇入地点:北京市 汇款用途:比亚迪小公募公司债缴款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20 年 4 月 22 日(T+1 日)15:00 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 被视为违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联系人:李黔 电话:0755-8988 8888 传真:0755-8420 2222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项目负责人:焦希波 项目组成员:周星、李谦、卢鲸羽、田子林 电话:010-8513 0369 传真:010-6560 8445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项目负责人:焦希波 项目组成员:周星、李谦、卢鲸羽、田子林 电话:010-8513 0369 传真:010-6560 8445 (四)联席主承销商: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项目负责人:陈子林、王宏峰 项目组成员:吴珊、陈天涯、宋禹熹、韩云凤、费韶臻、许元飞、黄超逸、王玉林 电话:0755-2383 5465 传真:010-6083 3504 2、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项目负责人:杜科 项目组成员:刘思莹 电话:010-5670 2803 传真:010-5670 2808 3、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法定代表人:钱于军 项目负责人:张一、许凯 项目组成员:孙祺、崔勐雅、李伊娃 电话:021-38668653、010-58328521、021-38668829 传真:010-58328765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项目负责人:关键、李弘宇 项目组成员:徐莹敏、卓涛 电话:010-8802 7267 传真:010-8802 7190 5、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9 号 1-9 层 法定代表人:张宝荣 项目负责人:季拓 项目组成员:赵亮、赵志鹏、王霁鹏 电话:010-8830 0901、010-8830 0907 传真:010-8830 0837 (本页以下无正文) 2020 4 13 附件 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章后,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经办人姓名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3+2 年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牵头建投(%) 联席中信(%) 联席天风(%) 瑞银证券(%) 海通证券(%) 国开证券(%) 重要提示: 1、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请确认贵单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开立账户并且可用。本期债券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最低为 1,000 万元(含),且为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债项评级:AAA,主体评级:AAA。债券简称“20 亚 迪 01”,债券代码:“149101”,利率区间:3.00%-4.20%。起息日:2020 年 4 月 22 日;缴款日:2020 年 4 月 22 日。 3、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章后,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T-1 日)14:00 至 16:00 间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申购传真:010-89136009 转 900003、010-89136013 转 900003;备用传真:010-65608443、010-65608444;备用邮箱:bjjd03@csc.com.cn;咨询电话:010-86451557。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 2、本次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 3、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券配售结果;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配售缴款通知书》(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有不可抗力、监督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6、申购人已阅知《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二中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 B 或 D,并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钩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 会标准规定的合规投资者。( )是 ( )否 7、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已知悉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并具备承担该风险的能力; 8、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业务章的授权书。(如申购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其申购无效) 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以下内容不用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E)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申购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符合第一项标准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F)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备注:如为以上B或D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并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不用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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