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飞集成: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部审查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部审查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成飞集成”或“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
目之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部审查的基础上,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出具重组预案核查意见,并做如下承诺:
(一)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
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二)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
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财务顾问出具意见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专业意见已提交独立财务顾问内部审查
机构审查,内部审查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五)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
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
问题。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部审查的基
础上出具的承诺函》之盖章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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