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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电池:关于惠州蓝微为参股公司惠州亿能提供担保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4-06 00:00:00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6―012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蓝微为参股公司惠州亿能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惠州蓝微为参股公司惠州亿能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蓝微”)按照持股比例为其参股公司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亿能”)向中国银行惠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惠州蓝微持有惠州亿能26.676%的股权,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1万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先认可并表示同意。表决时,关联董事何文彬先生回避,由其余8位非关联董事表决,以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议案。
    董事会审议该担保议案时,所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董事均投了赞成票,符合“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的相关规定。
    由于公司董事总经理何文彬先生为被担保方惠州亿能的董事,公司财务总监林军先生为被担保方惠州亿能的监事,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且惠州亿能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6年04月20日
    3、经营场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56号小区三期厂房
    4、法定代表人:龚敏明
    5、注册资本:4383.98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锂离子电池、电池管理系统、电池管理软件、新型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充电器、充电机,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姓名                  股权比例(%)
          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                               26.676%
          新疆安吉泰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6.351%
          苏州国润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9.124%
          杭州胜辉投资有限公司                                   9.124%
          徐双全                                                  13.723%
          王占国                                                   7.299%
          惠州市和创软件开发中心(普通合伙)                   4.802%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901%
                               合计                                100.00%
    8、财务数据:经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惠州亿能资产总额 73,843.14
万元,负债总额62,006.51万元,净资产11,836.63万元,营业收入64,283.23万元,利润总额7,318.83万元。
    9、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总经理何文彬先生为惠州亿能的董事,公司财务总监林军先生为惠州亿能的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蓝微为其参股公司惠州亿能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惠州亿能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促进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惠州亿能各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该担保行为公平、对等,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惠州蓝微按照持股比例为其参股公司惠州亿能向中国银行惠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情况
    关于本次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提前将《关于惠州蓝微为参股公司惠州亿能提供担保的议案》发给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
    为支持参股公司的经营发展,满足其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蓝微为惠州亿能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惠州蓝微为此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且惠州亿能各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允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何文彬先生予以回避。我们同意该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均为惠州蓝微为蓝越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提供的内保外贷担保(此事项已履行信息披露,详情请见2016年3月1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2016―006的《关于惠州蓝微为香港蓝越提供内保外贷担保公告》)。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6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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