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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电池: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竞买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14-12-02 00:00:00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4―047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竞买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电池”)以不超过1亿元的价格参与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集团”)持有的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5号小区房地产项目挂牌竞买,并授权惠州电池总经理组织实施。
    上述挂牌的标的资产已由惠州电池承租,租赁期限为5年,到期日为2019年10月31日(详情请见2014年10月2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2014-040的《关于惠州电池向德赛集团租赁厂房的关联交易公告》)。
    德赛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公告所涉及标的资产需要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因此最终能否成功竞买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此次竞拍失败,则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
    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2014年12月0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竞买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先认可并表示同意。表决时,关联董事刘其、李兵兵、钟晨和白小平回避,由其余5位非关联董事举手表决,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的竞买价格不低于该标的资产公开挂牌转让底价人民币5,612.54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审批权限表》的相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捷   
    成立时间:1993年1月14日        
    注册资本:3亿元    
    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按〔2000〕外经贸政审函字第5号文经营)。税控装置、汽车音响、通讯设备、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办公自动化设备、电子产品及零部件、仪器仪表、家用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销售工业生产资料(不含汽车、金、银、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日用杂品、副食品。
    德赛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截止2014年9月30日,其主营业务收入为1,165.90万元,净利润为6,000.40万元,净资产为74,297.18万元(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德赛集团本次挂牌转让的标的资产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5号小区 ,其基本情况如下表:    
                          惠府国用(2003)第13021400097号、粤房地证字第  
        房地产权证信息   C7145293号、粤房地证字第C7145294号、粤房地证字     
                          第C7145295号 
        房地产坐落       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5号小区   
        土地面积         34343.70平方米 
        建筑面积         22224.65平方米 
        使用终止日期     2053年1月6日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账面价值         人民币3909.95万元  
        评估价值         人民币5612.54万元  
    该标的资产已由惠州电池承租,租赁期限为5年,到期日为2019年10月31日。            
其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该标的资产公开挂牌转让底价为人民币5,612.54万元,成交价以最终竞标价为准。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方式为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竞买(德赛集团已于2014年11月24日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定价依据为市场公开定价。
    六、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尚未签署交易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电池总经理将根据授权组织开展此次关联交易的相关工作。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了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惠州电池拟参与本次挂牌竞买,若中标将有利于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场所,降低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德赛集团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7,086,230.54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     
    关于该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提前将《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竞买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发给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发表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经营所需,从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看,该关联交易以资产评估价格为依据,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确定价格,定价公允、合理,符合股东、公司的整体利益,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和其它股东的利益。董事会表决时,四位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因此,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十、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02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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