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电池: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5―019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简介
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与同为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关联法人(具体关联人名称请见下文的“预计2015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表”)之间存在相互提供产品的交易,且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中需要通过向德赛集团、德赛工业或银行借入流动资金用于临时性周转,应向德赛集团、德赛工业支付借款利息或担保费。截止到2014年12月,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449.10万元。根据2014年的情况,公司预计2015年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0,000万元。
2、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5年2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先认可并表示同意。表决时,关联董事刘其、李兵兵、钟晨、白小平和余孝海回避,由其余4位非关联董事举手表决,以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预计2015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表
上年实际发生
合同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占同类业
(万元) 发生金额 务比例(%)
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3,500.00 1,720.92 0.31%
惠州市德赛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1,000.00 0.00%
向关联方采购
惠州市德赛进出口有限公司 1,000.00 262.85 0.05%
原材料或产品
其他控股股东关联方零星采购 300.00 84.20 0.02%
小计 5,800.00 2,067.97 0.38%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3,000.00 2.89 0.0005%
向关联方销售 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15.90 0.0025%
产品 其他控股股东关联方零星销售 100.00 1.01 0.0002%
小计 3,200.00 19.80 0.0032%
向关联方支付 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 500.00 241.33 6.42%
担保费及借款 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500.00 120.00 3.19%
利息
小计 1,000.00 361.33
合计: 10,000.00 2,449.10
说明:鉴于公司每年均需向关联方支付借款利息或由关联方为本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并支付担保费,为了更全面的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将此类业务一并纳入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中需要通过向德赛集团、德赛工业或银行借入流动资金用于临时性周转。如向德赛集团或德赛工业借款,需要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及实际使用天数计息向德赛集团或德赛工业支付借款利息;如向银行借款,则需要德赛集团或德赛工业为该借款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每年需按担保额的1%向德赛集团或德赛工业支付担保费。
2、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2日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发生额(万元)
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379.74
惠州市德赛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惠州市德赛进出口有限公司 40.00
或产品
其他控股股东关联方零星采购
小计 419.74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2.39
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其他控股股东关联方零星销售
小计 2.39
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
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 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及借款利息
小计
合计: 422.13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名称:
1、公司名称: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工业”)
法定代表人:姜捷
注册资本: 30000万人民币元
主营业务:研制、开发、销售汽车音响、通讯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其配件、办公自动化设备、电子产品及其零部件等
经营场所: 惠州市陈江仲恺大道德赛第三工业区
2、公司名称:惠州市德赛精密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精密”)
法定代表人:罗汉松
注册资本:645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各类注塑产品、五金产品、高密度数字光盘机用关键件产品(DVD-ROM、VCD-ROM)等。
经营场所:惠州市陈江镇德赛工业区一栋1-2楼
3、公司名称:惠州市德赛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进出口”)
法定代表人:胡照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 轻工业品、机械及设备、纺织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
品)、玻璃工艺品及生产上述商品所需原材料的进出口;销售五金交电、电子产品。
经营场所:惠州市南坛南路二号南坛大厦5楼
4、公司名称: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西威”)
法定代表人: 陈春霖
注册资本: 9379.8684万人民币元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汽车电子产品及部件。
经营场所: 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103号
5、公司名称: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集团”)
法定代表人:姜捷
注册资本:3亿元
主营业务: 兴办各类工业实体。
经营场所: 惠州市云山西路12号德赛大厦22楼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德赛工业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德赛西威是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德赛集团为本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德赛精密和德赛进出口均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控股之子公司。
(三)关联方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14年9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关联方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号
1 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 210,690.98 74,297.18 1,165.90 6,000.40
2 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188,844.00 124,648.00 16,420.00 -1,846.00
3 惠州市德赛进出口公司 4,058.93 1,042.13 11,518.66 38.61
4 惠州市德赛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7,518.56 -457.01 6,945.84 1,638.79
5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182,458.69 67,187.46 188,228.37 12,422.16
(四)履约能力的分析
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之控股股东,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本公司与其
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合作,不存在坏账风险。
专业的注塑产品、五金产品生产商,经营情况正常,资信
惠州市德赛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本公司向其采购产品,不存
在坏账风险。
具有多年通关代理服务的业务经验,资信良好,不存在履
惠州市德赛进出口有限公司 约能力障碍;本公司向其采购原材料,不存在坏账风险。
专业的汽车电子产品生产商,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本公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司向其销售产品,不存在坏账风险。
本公司之实际控制人,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为本公司
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借款、借款担保及少量办公用地,不存在坏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日常采购、销售、支付担保费及借款利息等。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定价政策:交易各方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定价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其中:支付的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及实际使用天数计息,低于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获取资金的成本;担保费按担保额的1%计算,低于市场费率。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将根据2014年与以上关联方履约的情况,与德赛工业、德赛进出口、德赛精密和德赛西威继续签订相关业务的合同协议。购销及代理业务发生时,关联交易价格、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严格按照双方签署的具体采购或销售订单约定执行。根据具体业务发生的情况逐笔与德赛工业、德赛集团签署借款协议或担保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与德赛工业等其他关联方所签订的采购或销售合同,主要是向其销售各类电池及配件等业务或采购原材料及产品。
本公司与德赛集团、德赛工业支付担保费及借款利息的关联交易,是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中需要通过向德赛集团、德赛工业或银行借入流动资金用于临时性周转,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二)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本公司与德赛工业交易的主要是本公司外发电子元器件,由德赛工业进行贴片,制成本公司所需要的半成品后,返回本公司进一步加工。
本公司与德赛工业的借款及担保业务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所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公司与德赛集团、德赛工业、德赛精密、德赛西威和德赛进出口交易的价格采用市场定价,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四)本公司与德赛集团、德赛工业、德赛精密、德赛西威和德赛进出口的交易具有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情况
关于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提前将《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给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
从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看,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双方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基于平等和公开原则,通过相互协商,从而确定价格。从交易的方式看,双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具有独立性。我们认为2015年预计的关联交易从交易价格到结算方式是公允公平的,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董事会表决时,五位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日
相关阅读:

验证码:
- 最新评论
- 我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