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6-007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签订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6亿安时锂电池项目”入选国家2015年第三批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公司、合肥国轩与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城投”)于近日签署协议,合肥城投作为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的承载单位,拟以现金17,910万元对合肥国轩进行投资,投资期限为11年,投资期限届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的回购计划回购股权。
2、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合肥城投为合肥市政府批准、合肥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与合肥城投不存在关联关系。
2、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工业园纬D路7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4,324.8669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5月9日
法定代表人:李缜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太阳能与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产品、设备与系统,节能型光电与电子产品、设备和系统,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交通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自营和代理产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公司持有合肥国轩100%的股权。
三、本次合作的主要内容
1、投资项目: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6亿安时锂电池项目。
2、投资金额及期限:人民币现金17,910万元,投资期限自项目建设期起始日之日起11年。
3、持股比例:合肥城投采用账面价值估值方法对合肥国轩增资,增资后的出资额及股权比例,最终以地方有权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结果为准。
4、投后管理
增资完成后合肥城投不向合肥国轩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会是合肥国轩最高权力机构。
5、投资回收
项目建设期届满后,合肥城投以减资或公司回购方式实现投资回收。公司对本次17,910万元的增资分两期回购,其中2025年回购7,910万元,2026年回购10,000万元。
6、投资收益
投资期限内合肥城投的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为1.272%,每年通过现金分红、回购溢价等方式实现。合肥城投每年的投资收益=合肥城投实际投资(即合肥城投本次增资1.791亿元+合肥城投实际追加投资(如有)-合肥城投已收回的投资本金)投资收益率。在每个年度内合肥城投应当获得的投资收益=该年度的投资收益+以前年度内应得未得的投资收益。项目建设期为3年,投资收益自建设期起始之日开始计算,建设期内合肥城投的投资收益有权在建设期结束后1年内连同建设期后投资收益一并收取。
四、对公司的影响
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是国家促投资稳增长的重要举措之一,由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在各地选择优质项目以资本金形式进入项目。公司“6亿安时锂电池项目”入选国家2015年第三批专项建设基金项目,体现了政府对实体经济尤其是新能源产业的扶持,为公司未来几年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年产6亿安时锂电池项目尽快投产,早日实现生产的智能转型,全新开发高度标准化高能量密度磷酸铁锰锂复合材料体系动力电池,构建全过程自动化控制与信息反馈系统。项目达产后能快速实现产能扩充,有效缓解公司产品供不应求的状态,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的竞争力,为公司带来整体经济效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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