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7-065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配股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以及2017年4月7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
年6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170773 号)。根据反馈意见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
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以及相应的整改措施予以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对公司出具的问询函、监管关注函及公司回复情况如下: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最近五年,公司共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五份问询函、两份关注函,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收到深交所五份问询函,其中,三份问询函内容为关于年报、半年报的相关问题,主要涉及到财务数据变动等情况;一份问询函主要关于公司停牌申请非公开发行事项有关问题进行提问;一份问询函主要涉及就关于公司参与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轩高科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相关问题进行补充披露。就前述问询,公司已分别向深交所递交了书面回复意见,并按要求对深交所《关于对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216号)的回复进行了对外披露,详见公司2017年5月8日的公告文件(公告编号:2017-042)。
2、2014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
《关于对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违规减持股份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4]第146号),该关注函指出对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减持股份超过 5%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1.8.1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4.1.2条的规定。公司收到关注函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的检查,认真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采取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等整改措施。
2013年5月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
于对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3]第39
号)。该关注函指出对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未披露山东润银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股的具体股东情况,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2.1条规定。公司收到关注函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的检查,认真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于当日对外披露了《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源电器重大资产置换及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润银化工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补充公告》,详见公司2013年5月2日的公告文件(公告编号:2013-026)。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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