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中国网  >  财经  >  沪深港美  >  锂电池  >  国轩高科
国轩高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发布时间:2019-07-26 09:11:00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对此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支持合肥国轩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的风险可控。该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二、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变更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王志台 盛扬 乔�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相关阅读:
发布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