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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68:尖峰集团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18-04-24 08:00:00
公司代码:600668                                                   公司简称:尖峰集团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348,494,304.06元;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 194,066,681.11元。按母公司的本期净利润

194,066,681.11元为基数,提取 10%法定公积金 19,406,668.1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570,339,566.43 元,减去 2016 年度现金分红 86,020,957.00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658,978,622.43元。

公司2017年度拟进行现金分配,以2017年末股本344,083,82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元(含税),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34,408,382.8 元(含税)。

2017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尖峰集团         600668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朱坚卫                              周恒斌

       办公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号           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

                                                             号

         电话           0579-82320582                       0579-82324699

       电子信箱         jf@jianfeng.com.cn                  jf@jianfeng.com.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结构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业务相对多元,仍以水泥和医药业务为主,以健康品、国际贸易、物流、电缆等业务为补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规定,公司归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

公司主要产品为水泥、药品两大类,水泥产品主要用于建筑行业;药品主要有抗生素类、心脑血管类、抗抑郁类三大产品线,主要产品有注射用盐酸头孢甲肟、愈风宁心滴丸、门冬氨酸氨氯地平片、盐酸帕罗西汀片、玻璃酸钠滴眼液等。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总部是一个控股中心,按业务、区域的不同分别成立子公司,由各子公司负责各业务板块的运营。公司主要采取战略管控模式,通过科学的公司治理,运用战略规划、内控制度等一系列政策、程序和方法,监督、指导下属企业的管理及营运,来实现公司的整体战略目标。

公司的水泥产业主要布局在湖北、云南、浙江、广西。大冶尖峰、云南尖峰两家控股子公司各自拥有一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开展水泥、熟料、骨料的生产和销售;另外公司还参股了南方水泥、南方尖峰、广西虎鹰等水泥企业。公司水泥产品的销售采取直销和代理两种模式。报告期,公司坚持“成本领先”战略,通过优化组织机构、加强技术改造来提升劳动生产率,控制生产成本,同时积极应对市场变化,调整营销策略,来巩固和提高核心市场份额。

公司的医药业务包括医药工业和医药商业,主要通过尖峰药业及其子公司来组织运营。尖峰药业在浙江金华有三个生产基地,所生产的药品剂型都通过GMP认证,从原料采购、设备管理、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人员配置、包装运输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在药品的整个制造过程中,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进行全程检测及监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公司医药工业产品的销售模式主要采取“总经销、代理招商、终端直销、推广外包”等多种模式,公司建立了覆盖全国的招商网络;成立了涵盖江浙的医院直销网络。公司还与一些国内有专业渠道的商业公司进行总经销合作,建有社区医院、门诊的专业销售队伍。公司医药商业包括医药批发业务和零售业务,主要集中在浙江省金华市,销售收入主要来自金华市医药有限公司,面向的客户群主要包括区域内的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等终端;药品零售业务主要由金华市尖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完成。中药饮片业务由尖峰健康负责运营,主要聚焦本地浙八味等优势品种,给国内大型中药企业提供饮片原料和当地医药商业提供中药饮片,供其医院销售。

公司的健康品业务主要包括天然植物提取物、膳食补充剂、保健食品等,由尖峰健康和天津尖峰两家子公司组织运营,天津尖峰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主要产品有葡萄籽提取物、人参提取物、苹果提取物、花青素类等,生产体系已经美国FDA许可、HACCP,IS9000、HALLA、KOSHER等质量体系认证,产品从原料的采购和检验、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成品的检验都按规范严格管控,确保产品质量。天然植物提取物主要为国内外的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行业的广大用户提供原料产品。保健食品及功能性食品采用招商代理和门店、网络销售等模式进行销售。

(三)报告期主要业务的行业情况

2017年全国水泥产量23.2亿吨,同比下降0.2%;水泥全行业实现利润总额877亿元,同比增长

94.41%(数据来源:中国水泥网)。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实施,国家环保监管趋严,错峰生产时间的拉长和范围的扩大,使全国水泥行业供给端得到了较好的调控,市场供求关系得到一定的改善,全国水泥价格整体呈现震荡上行的态势,但水泥行业总体产能过剩的局面并未改变,区域间的不平衡依然严重,行业复苏的持续性依然无法保证。

2017年,我国医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28459.60亿元,同比增长12.50%,利润总额3314亿元,

同比增长17.80%(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医药制造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

医药行业是国家重点监管的行业之一,政策驱动特征明显。未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保健意识的加强,对药品的需求将持续增长。随着医药产业的深化变革,医药相关产业政策的加速落地执行,未来医药市场将逐渐向有利于创新药、高质量仿制药的方向发展,今后五年将会是医药行业优胜劣汰的关键时期。另一方面,近年来鼓励创新、淘汰落后、提高集中度和产品品质、强化监管、降低费用等方面的政策频繁出台,给医药企业原来的运营模式带来较大冲击。在新药审批、一致性评价、工艺核查、两票制、二次议价等政策相继出台后,企业分化将进一步加剧,对医药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7年            2016年         本年比上年         2015年

                                                         增减(%)

总资产          4,175,730,846.73  3,994,791,063.55            4.53  3,631,482,179.27

营业收入        2,826,567,157.28  2,379,125,888.50           18.81  2,258,534,485.83

归属于上市公    348,494,304.06   285,229,526.79           22.18    200,899,362.77

司股东的净利

润

归属于上市公    334,112,121.57   265,304,194.22           25.94    170,926,072.55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 2,627,318,888.65  2,385,676,929.58           10.13  2,166,289,517.75

司股东的净资

产

经营活动产生    431,986,913.56   398,482,688.65            8.41    163,480,295.10

的现金流量净

额

基本每股收益            1.0128            0.8290           22.18            0.5839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1.0128            0.8290           22.18            0.5839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13.94             12.56  增加1.38个百分              9.47

产收益率(%)                                                    点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月份)   (4-6月份)   (7-9月份)  (10-12月份)

营业收入                   566,846,953.96  739,085,728.31  660,269,366.71 860,365,108.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12,200,485.23  128,335,166.01   50,872,991.86   57,085,660.96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108,827,872.82  122,737,378.46   46,369,700.95   56,177,169.34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17,755.25  105,331,343.49   89,031,662.86  237,306,151.96

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7,339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7,298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数  比例  限售条                    股东

     (全称)            减          量       (%)   件的股   股份    数量    性质

                                                      份数量   状态

金华市通济国有资产   0           55,564,103 16.15       0      无       0  国有法

投资有限公司                                                                        人

新余中盛恒兴投资管   0           17,158,922  4.99       0      无       0    未知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新余汇恒瑞投资管理   0           12,665,208  3.68       0      无       0    未知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刘锦春               943,720      3,887,269   1.13       0      无       0  境内自

                                                                                  然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3,138,641   3,660,538   1.06       0      无       0    未知

司

钟以隆               3,584,000    3,584,000   1.04       0      无       0  境内自

                                                                                  然人

苏志伟               1,629,100    3,226,848   0.94       0      无       0  境内自

                                                                                  然人

王晓红               1,138,177    3,121,943   0.91       0      无       0  境内自

                                                                                  然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249,700     2,703,400   0.79       0      无       0    未知

限公司-南方大数据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骆惠娟               523,800      2,676,200   0.78       0      无       0  境内自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通济国投与其他上述第2名至第10名无

明                                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9名股

                                  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不适用

量的说明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    利率    还本付   交易场

称                                               额               息方式     所

浙江尖 13尖峰  122227   2013年6  2018年6  27,666   4.90     单利按上海证

峰集团 01                 月5日月5日                       年计息,券交易

股份有                                                             不计复所

限公司                                                             利。每年

2013年                                                             付息一

公司债                                                             次,到期

券(第一                                                             一次还

期)                                                                本,最后

                                                                     一期利

                                                                     息随本

                                                                     金的兑

                                                                     付一起

                                                                     支付。

浙江尖 13尖峰  122344   2014年 2019年 25,370   5.09     单利按上海证

峰集团 02                 11月20 11月20                      年计息,券交易

股份有                     日                                     不计复所

限公司                                                             利。每年

2013年                                                             付息一

公司债                                                             次,到期

券(第二                                                             一次还

期)                                                                本,最后

                                                                     一期利

                                                                     息随本

                                                                     金的兑

                                                                     付一起

                                                                     支付。

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1、2017年6月5日,公司支付了2013年公司第一期债券(简称“13尖峰01”,代码:122227)

自2016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4日期间的利息1355.63万元

2、2017年11月20日,公司支付了2013年公司第二期债券(简称“13尖峰02”,代码:122334)

自2016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19日期间的利息1527万元。

3、报告期,公司发行的“13尖峰02”公司债券有4630万元进行了回售,2017年11月20日公

司已支付了回售款,该债券余额减少为25370万元。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6月15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尖峰集团《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评级报告》,

维持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本公司发行的“13尖峰01”和“13

尖峰02”信用等级为AA+,与前次评级结果相比没有变化。该报告公司已于2017年6月16日披

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投资者关注。

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               2017年           2016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资产负债率(%)                        32.36            36.11                  -10.38

EBITDA全部债务比                        1.05              0.66                   59.84

利息保障倍数                           13.44            12.84                    4.67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我国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宏观经济指标稳中向好,全年国内生产总值82.7万亿元,

同比增长6.9%(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公司围绕“把握趋势、精准发展、加强管理、提升效率”

的工作总方针,紧抓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所带来的机遇,加快创新发展,深入开展管理整合,不断提升管理水平,提高企业运行效率,强化市场营销拓展,稳步推进产品销量增长,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取得明显成效,财务结构持续改善,企业核心竞争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实施,水泥错峰生产全面推进,行业环保监管进一步提高,节能降耗监管趋严,并购重组走向纵深,行业自律意识不断增强,水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初见成效。2017年,全国水泥产量基本保持稳定,但水泥产品价格同比涨幅较大,行业盈利水平大幅提升。公司水泥业务板块抓住区域发展机遇,深入实施成本领先战略,通过技术改造、组织优化和信息化管理等,水泥生产成本得到有效的控制。大冶尖峰通过合理安排组织生产,积极开拓重点工程项目,抢抓民用市场,适时调整授信机制,有效激励销售团队,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云南尖峰通过抢抓战略机遇,多渠道开发重点工程,不断扩大区域市场销售份额,同时积极响应滇西南区域水泥行业自律,持续推进品牌建设,进一步增强企业影响力,取得了投产以来的最好业绩。

2017年,医药行业的收入和利润都实现了两位数的增长。随着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医保和医

改政策的完善、老龄化人口增加和二胎政策放开,医药行业在未来较长一段时期的发展前景仍然趋于乐观。报告期,尖峰药业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积极实施战略布局,项目合作取得新突破。

尖峰药业完成了对北慧生物的第一期投资,持有其20%的股份。引入上海亦恩的抗肿瘤化合物专

利技术,合资组建尖峰亦恩,专注抗肿瘤新药的研发。2018年1月,尖峰药业投资控股了上海北

卡,将进一步加强中间体、原料药的研发和基地建设。这些举措使得公司医药业务产业链进一步完善,新药研发能力进一步提升,医药板块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尖峰药业还通过强化细分市场管理、适时调整营销模式、增强营销队伍活力、加强市场推广力度来应对医药市场的变化,使得工业销售较快增长。此外,抗肿瘤一类新药DPT(去氧鬼臼毒素)完成了I期临床试验方案的编制并获得临床组长单位的伦理批件,为开展I期临床试验病例入组做好了准备。

另外,天津尖峰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确保了销售收入的稳定增长。尖峰健康通过加强招商工作,创新网络销售模式,打造区域门店终端样板,努力开拓中药饮片市场,营业收入取得较大增长;尖峰国贸抓住物流产业发展机遇,与上海安能物流达成长期合作协议,投资新建物流仓库(电商物流园),将成为尖峰国贸新的利润增长点。

报告期,公司深入实施管理整合,全面开展“三降三提高”活动,持续推进组织优化,提升企业运营效率,增强企业内在活力,确保公司进一步健康稳定发展。

报告期,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28.27亿元,同比增长18.81%;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34849.43万元,同比增长22.18%,取得了尖峰60年发展历程中最好的经营业绩;截止2017年

末公司总资产为41.76亿元,同比增长4.53%,净资产为26.27亿元,同比增长10.13%。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

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本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 年度营业外收入17,473.38元,营业外支出68,062.73 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50,589.35元。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浙江尖峰水泥有限公司和云南尖峰水泥有限公司等18家子公司

(包括子公司之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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