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恩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 2012-016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5 月 22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2
年 6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有董事长
计皓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所提问题进行整改
的议案》。
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2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2】第 79 号),公司 2011 年向控股子
公司浙江凯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恩电池”)提供财务资助 3,500 万元,
向控股子公司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丰纸业”)提供财务资助 2,400
万元,未按照《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7 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收到监管函后,对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自查,召
开董事会补充审议了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
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此外,公司已于 2011 年 12 月 17 日制定了《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1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和 2012 年 1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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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丰纸业、凯恩电池提供财务资助相关议案,公司分别为凯恩电池、凯丰纸业提
供总额不超过 9,000 万元、10,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额度,财务资助期限均
为 1 年。对于新发生的财务资助公司已按照《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
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7
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对控股子公司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计皓回避表决。
2011 年 8 月,公司对凯丰纸业提供了 2400 万元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
用于短期资金周转,期限为一年,该款项系公司向银行借款,但借款合同中明确
资金的实际使用人是凯丰纸业,公司收到该款项时划转给凯丰纸业,利息由凯丰
纸业承担。上述财务资助前公司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为此,公
司召开董事会,补充审议上述财务资助事项。
上述财务资助公司未向凯丰纸业收取资金占用费,凯丰纸业以其自有资产为
本次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经审计,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 124,085.15
万元,净资产为 53,384.69 万元。该笔财务资助未超过公司 2011 年 6 月底的净资
产的 10%。截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 2400 万元,未超
过公司 2011 年 6 月底净资产的 50%,也未超过公司 2011 年 6 月底总资产的 30%。
凯丰纸业成立于 2003 年 8 月 28 日,注册资本为 2,900 万元,其中公司持有
其 60%股权,自然人计皓持有其 40%股权。凯丰纸业主营业务为烟用接装纸原纸、
不锈钢垫纸等特种纸的生产和销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22,674.08 万元,净资产为 9,503.75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8.09%,2011 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 1,566.11 万元。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凯
丰纸业总资产为 24,903.68 万元,净资产为 11,065.4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5.57%,
2011 年度净利润为 3,127.80 万元。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公司对凯丰纸业提供财务资助,用于其
短期资金周转,能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降低营运成本,支持凯丰纸业主
营业务的拓展,提升其生产经营能力,提供财务资助具有必要性。凯丰纸业主营
业务为公司主业发展方向,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较好。上述财务资助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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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和《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三、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对控股子公司浙江凯恩电池有限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011 年 9 月,公司对凯恩电池提供了 3500 万元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
用于短期资金周转,期限为一年,该款项系公司向银行借款,但借款合同中明确
资金的实际使用人是凯恩电池,公司收到该款项时划转给凯恩电池,利息由凯恩
电池承担。上述财务资助前公司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为此,公
司召开董事会,补充审议上述财务资助事项。
上述财务资助公司未向凯恩电池收取资金占用费,凯恩电池以其自有资产为
本次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经审计,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 124,085.15
万元,净资产为 53,384.69 万元。该笔财务资助未超过公司 2011 年 6 月底的净资
产的 10%。截至 2011 年 9 月 7 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 5,900 万元,未超
过公司 2011 年 6 月底净资产的 50%,也未超过公司 2011 年 6 月底总资产的 30%。
凯恩电池成立于 1999 年 10 月 29 日,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其中公司持
有其 80%股权,自然人潘洪革持有其 20%股权。凯恩电池主要业务为镍氢电池
的生产和销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
产 26,093.76 万元,净资产为 8,564.78 万元,资产负债率 67.18%,2011 年上半年
实现净利润 203.81 万元。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凯恩电池总资产为 26,094.53
万元,净资产为 9,028.46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5.40%,2011 年度净利润为 667.49
万元。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公司对凯恩电池提供财务资助,用于其
短期资金周转,能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降低营运成本,支持凯恩电池主
营业务的拓展,提升其生产经营能力,提供财务资助具有必要性。凯恩电池主营
业务为公司主业发展方向,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较好。上述财务资助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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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和《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备查文件:
1、本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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