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汇通:独立董事关于同意聘任公司张晓南、胡鹏飞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同意聘任公司张晓南、胡鹏飞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南方汇
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作为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
会根据总经理周家干先生提名聘任张晓南先生、胡鹏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周家干先生作为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副总经理,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名人的权限以及提名的
程序合法、有效。
2、经查询上述被提名人的基本资料及履历等相关材料,未发现存在不
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发现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的惩戒且前述处罚和惩戒尚未解除的情形。
3、经查询上述被提名人的学历、职称和专业技术资格情况,并向公司
了解上述被提名人的任职经历和情况,我们认为,上述被提名人具备履行
副总经理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各项能力。
综合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召开相关会议聘任张晓南先生、
胡鹏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英峰 严安林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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