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辉能源: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于 2015 年度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辉能源”)于201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 亿元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15年度向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总额不超人民币2.2亿元的担保,该担保额度包括对于本年度新增的担保额度和在本年内进行续保的额度,具体明细如下:
2015 年授信担 担保期 本公司持股比
子公司名称
保额度(万元) 限 例
珠海市鹏辉电池有限公司 6,500 1年 100%
河南鹏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5,000 6年 100%
珠海冠力电池有限公司 500 1年 60%
合计 22,000 ―― ――
上述子公司均为本公司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并且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已由该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对于本公司已为其提供担保,在担保期限届满后,公司将在上述核定的额度内为该下属公司提供续保。
本项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超过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的2/3,议案通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珠海市鹏辉电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5日
工商注册登记号:440400000045674
注册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新青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夏信德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锂锰电池、电池零配件;批发、零售:电池,电子产品。
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鹏辉能源 3,000 100%
合计 3,000 100%
截至2015年3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8,901.00万元,负债总额为24,599.00万元,净资产为14,302.00万元;2015年1-3月营业收入为7,259.00万元,利润总额为604.00万元,净利润为507.00万元。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2、被担保人名称:珠海冠力电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5月2日
工商注册登记号:320583000012709
公司住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新青五路2号(二期厂房C)B面一、三层法定代表人:李江帆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扣式锂锰电池、锂离子扣式电池、超级电容及相关配件和原料、销售其他各类电池。
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60.00 60.00%
2 李江帆 159.00 26.50%
3 罗梅轩 81.00 13.50%
合计 600.00 100.00%
截至2015年3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199.00万元,负债总额为1,788.00万元,净资产为411.00万元
2015年1-3月营业收入为1,363.00万元,利润总额为-115.00万元,净利润为-87.00万元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本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
二、关于 2015 年度珠海市鹏辉电池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珠海市鹏辉电池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珠海市鹏辉电池有限公司2015年度向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总额不超人民币2.6亿元的担保,该担保额度包括对于本年度新增的担保额度和在本年内进行续保的额度。对于珠海市鹏辉电池有限公司已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在担保期限届满后,珠海市鹏辉电池有限公司将在上述核定的额度内为公司提供续保。
本项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超过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的2/3,议案通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西村段)912号
法定代表人:夏信德
注册资本:6,3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照明灯具制造;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锂离子电池制造;镍氢电池制造;节能技术开发服务;节能技术转让服务;能源管理服务;其他电池制造(光伏电池除外);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技术服务;电子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零售;电子产品设计服务;为电动汽车提供电池充电服务;电池销售;电器辅件、配电或控制设备的零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本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
三、董事会与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意见:本次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均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行为而产生的,目的是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发生的对外担保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行为而产生的,目的是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发生的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所发生的对外担保的工作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规定。
四、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967.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15%,上述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提供的担保。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868.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7%。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外提供担保或逾期担保。
五、其他相关说明
以上担保金额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或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上限,具体担保以实际贷款金额及担保协议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届五次会议决议;
2、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5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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