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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发布时间:2017-03-13 08:00:00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鹏辉能源

     股票代码:300438

     信息披露义务人: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鹏华资产浦盈2号资产管理计划”)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22层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17年3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

书己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鹏华资产浦盈 2 号资产

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浦盈2号资产管理计划”或“浦盈2号”)

在鹏辉能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浦盈2号未持有鹏辉能源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基于鹏华资产与鹏辉能源能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鹏华资产代表所管理的浦盈2号以现金认购鹏辉能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14,575,936股。鹏辉能源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后,浦盈2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鹏辉能源5.18%的股份。

     根据《鹏华资产浦盈2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

浦盈2号资产管理计划根据资产委托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代

表“华润信托?浦盈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出具的投资指令,主

要投资于 A股上市公司【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438.SZ)】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浦盈2号的资产管理人,代表该产品履行本

次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目    录 ...... 4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6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8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5

                                   第一节 释义

上市公司、发行人、鹏辉能源      指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鹏华资产         指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浦盈2号资产管理计划、浦盈2号指  鹏华资产浦盈2号资产管理计划

                                         鹏辉能源本次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不超过5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

                                         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7年3月10日签

本报告书                            指  署的《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鹏华资

                                         产浦盈2号资产管理计划”)认购鹏辉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能源非公开发行股票14,575,936股,

                                         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鹏辉能源总

                                         股本的5.18%。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准则15号》                      指

                                         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鹏华资产浦盈2号

资产管理计划”)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召明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91440300060257641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自二�一三年一月四日至永续经营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22层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70%,上海铭鹤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持股3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长期居住   其他国家或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地       地区居留权

    1      邓召明     男           董事长            深圳           无

    2      金智勇     男       董事、总经理        深圳           无

    3       高臻     女            董事              深圳           无

    4      徐亚男     男         副总经理           深圳           无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浦盈2号资产管理计划未持

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40 号),核准鹏辉能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4140万股新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浦盈2号资产管理计划基于对鹏辉能源未来发展前景及投资价值的看好,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鹏辉能源资产管理计划以现金方式认购鹏辉能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14,575,936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浦盈2号资产管理计划在鹏辉能源的持股比例为5.18%。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浦盈2号资产管理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尚无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12个月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12个月内与上市公司之间无任何重大交易情况。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浦盈2号资产管理计划未持有鹏辉

能源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浦盈2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鹏辉能

源股份14,575,936股,均为A股普通股,占鹏辉能源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总

股本的比例为5.18%。

    本次发行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浦盈2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鹏辉

能源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鹏华资产(代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表所管理的

“鹏华资浦盈

2号资产管理             0             0.00%        14,575,936        5.18%

计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人管理的浦盈 2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鹏辉能源非

公开发行的股票。

    三、本次股份认购权利限制的说明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鹏辉能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浦盈2号资产管理计划承诺本次认购的鹏辉能源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予转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浦盈2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鹏

辉能源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14,575,936股股票,除被限售(限售期十二个月)

外,不存在其它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浦盈2号资产管理计

划不存在通过深交所的集中交易买卖鹏辉能源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人不存在对本报告书内容容易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但未披露的其他事项,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

2.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鹏辉能源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二、 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所管理的 “鹏华资产浦盈2号资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17年3月10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广州市

                    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鹏辉能源            股票代码            300438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                       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司(代表所管理的“鹏                      (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华资产浦盈2号资产                        秘书有限公司)

                                         地

                    管理计划”)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

                                                              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

                                                              融大厦22层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变化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是□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是□否√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数量:0股持股比例: 0.00%

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后数量:14,575,936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 5.18%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

                                                        是□否√

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是□否√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

                                                        是□否√

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

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                 是□否√

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所管理的 “鹏华资产浦盈2号资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2017年3月10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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