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辉能源:对外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8 证券简称:鹏辉能源 公告编号:2017-21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辉能源”)于2017年3月31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珠海鹏辉等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珠海鹏辉等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3亿元(或等值外币))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需要时也可加上由珠海鹏辉和河南鹏辉互相进行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夏信德先生在总担保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具体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 担保期限
1 公司担保,或公司与河南鹏辉一起担保 珠海鹏辉 3亿元 1年
2 公司担保,或公司与珠海鹏辉一起担保 河南鹏辉 5亿元 1年
3 公司担保 鹏辉新能源 0.3亿元 2年
合计 - - 8.3亿元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珠海市鹏辉电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5日
工商注册登记号:440400000045674
注册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新青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夏信德
注册资本:6000万元
实收资本:6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锂锰电池、电池零配件;批发、零售:电池,电子产品。
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鹏辉能源 6,000 100%
合计 6,000 100%
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0,652.03万元,负
债总额为38,116.80万元,净资产为22,535.23万元;2016年1-9月营业收入
为41,747.41万元,利润总额为3,777.19万元,净利润为3,286.38万元。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2、被担保人名称:河南鹏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02月2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005908119961
公司住所:驻马店市中原大道与淮河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法定代表人:夏信德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铁电池、汽车蓄电池、镍氢电池及材料、电池充电器、手电筒、不间断供电电源、照明器具、电子产品的生产、销售、研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鹏辉能源 5000.00 100.00%
合计 5000.00 100.00%
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9,249.53万元,负
债总额为34,580.35万元,净资产为4,669.18万元,2016年1-9月营业收入为
5,713.89万元,利润总额为77.08万元,净利润为57.81万元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3、被担保人名称:鹏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香港九龙上海街28号恒邦商业中心11楼1110室
法定代表人:夏信德
注册资本:港币100万元
实收资本:港币100万元
注册证书编号:1355032
成立时间:2009年7月27日
经营范围:销售电池、电池充电器、手电筒
投资批准文号:粤境外投资[2009]00095号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商境外投资证第4400200900099号
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比例
1 鹏辉能源 港币100万元 100%
合计 港币100万元 100%
截至2016年9月30日,总资产为869.03万元,净资产为-862.64万元,
2016年1-9月年净利润为-200.99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本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与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意见:本次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行为而产生的,目的是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全资子所发生的对外担保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行为而产生的,目的是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所发生的融资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所发生的对外担保的工作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规定。
五、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议案发出之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金额累积15,323.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41%,上述对外担保均为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向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六、其他相关说明
以上担保金额为公司或下属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上限,具体担保以实际贷款金额及担保协议等为准。
七、备查文件
1、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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