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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39 : 四川长虹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3-06-19 00:00:00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3-018号  

                 债券代码:126019                债券简称:09长虹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6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               

                 于2013年6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                    

                 公司监事会主席、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               

                 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                

                 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销售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同意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销售分公司           

                 等45 家销售分公司变更负责人及营业场所,本次变更的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变更后 

                 序号                     分公司名称                      原负责人     的负责人 

                   1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销售分公司             徐 伟       宋兴莉 

                   2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销售分公司             赵 明       代 兵

                   3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销售分公司             赵 明       李 武

                   4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销售分公司             赵 明       张居萍 

                   5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            钟志刚       翟映雪 

                   6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唐山销售分公司             黄 兵       彭清文 

                   7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            陈桂青       赖长龙 

                   8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销售分公司            李先山       林云志 

                   9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销售分公司            张海潮       景开齐 

                  10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漯河销售分公司            敬文波        李 莹

                  11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销售分公司             徐 波       马洪亮 

                  12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济宁销售分公司             徐 波       张 东

                  13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销售分公司             徐 波       邓林虎 

                  14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           邹 兵       刘薇薇 

                                                         1

                  15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销售分公司            张邦武        刘 毅

                  16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销售分公司            张邦武       王伟娜 

                  17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销售分公司             程 勇       赵友琴 

                  18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拉萨销售分公司            杨林军        胡 华

                  19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销售分公司             杨 斌       冯 鑫

                  20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销售分公司             邓 宇       汪 金

                  21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销售分公司            邓孝辉       曹明杰 

                  22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销售分公司             邓 宇       张景森 

                  23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销售分公司            邓孝辉       周友国 

                  24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销售分公司            邓孝辉       杨明元 

                  25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销售分公司            邓孝辉       吴成勇 

                  26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销售分公司             徐 峰       袁志琳 

                  27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荆州销售分公司             崔 彪       田明清 

                  28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销售分公司             张 林       刘 洋

                  29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销售分公司             李 伟       唐红伟 

                  30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销售分公司            冯荣华       李相荣 

                  31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销售分公司             罗 刚       任文华 

                  32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销售分公司             罗 刚       杨建伟 

                  33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销售分公司             罗 刚       王丹丹 

                  34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湛江销售分公司             罗 刚       高青贺 

                  35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销售分公司            王陆平       王允杰 

                  36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柳州销售分公司            王陆平        王 梅

                  37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销售分公司            陈智勇        李 坚

                  38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西昌销售分公司            陈智勇       张华远 

                  39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销售分公司             刘 强       罗礼华 

                  40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内江销售分公司             刘 强       谭加党 

                  41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南充销售分公司             周 聪       申久兵 

                  42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遂宁销售分公司            杨东明       申久兵 

                  43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绵阳销售分公司             罗 健       满孝振 

                  44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             徐 波       宋文剑 

                  45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销售分公司            陈智勇       杨启利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将原营业场所呼和浩特市            

                 新城区东库街139号将军花园综合楼5楼变更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库街139                

                 号将军花园综合楼4楼;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拉萨销售分公司将原营业场             

                 所拉萨市夺底路琅赛花园一区四排十号楼变更为拉萨市夺底路天路康桑七栋。             

                      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工商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组建四川数字家庭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智能战略的落实,促进公司数字家庭智能终端的研发及产业化,             

                 同意公司出资100万元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公用信息产业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用信息公司”)、电子科技大学共同投资组建四川数              

                 字家庭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暂用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              

                 简称“新公司”)。    

                      新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50%;公用信息公司认缴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电子科技大学认                

                 缴出资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新公司的投资款分期出资到位,首期由本                 

                 公司以现金出资100万元人民币,在新公司成立60日内,公用信息公司以现金                

                 出资60万元,电子科技大学以现金或知识产权出资40万元;新公司注册地址为               

                 四川省成都市;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智能终端系统规划、设计、开发、实施、销                

                 售、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及硬件、网络通信系统设计、开发、集成、销售、                    

                 维护、咨询、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设计、安装;信息安全技术防范系                

                 统设计、施工、安装、维护,新技术转化与服务(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经营期限为20年。     

                      授权经营班子完成新公司组建相关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2013年6月1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四川               

                 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提案》,            

                 提议“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            

                 议”,并请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                 

                 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经核查,目前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1,070,723,925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23.19%,且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            

                                                         3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            

                 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拓宽              

                 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              

                 金的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              

                 融服务协议》。   

                      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赵勇先生、刘体斌先生、巫英坚先生执行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赵勇先生、总经理刘体斌先生、财务总监                

                 胡嘉女士为公司授信、信贷业务授权委托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授权本公司董事长赵勇先生、总经理刘体斌先生、              

                 财务总监胡嘉女士,均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各家银行授信的总额度内对公            

                 司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贷款、银行承兑的签发、票据贴现、贸易融资、进口保                

                 付和基于套期保值的金融衍生品业务等各项事宜做出决定,并作为公司办理授              

                 信、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融资业务的有权签字人,其签字和签章均视为               

                 有效。授权期限为二年,从2013年6月29日至2015年6月28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投资组建长虹美国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建设海外品牌根据地战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拓展北美市           

                 场,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长虹”)出                

                                                         4

                 资50万美元在美国设立长虹美国有限公司(Changhong          USAInc.,暂定名,以美    

                 国相关登记部门核准的文件为准,以下简称“美国公司”)。            

                      美国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美元;由广东长虹以现金出资50万美元,持有美              

                 国公司100%的股权;注册地址为大洛杉矶地区;营业范围为主要从事电子电器               

                 产品经销、服务、代理业务等商业活动(以美国相关登记部门核准的文件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5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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