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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邦股份: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发布时间:2015-06-03 00:00:00
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5]48250025号
                                   目    录
1、鉴证报告1
2、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3
                     PostalAddress:3-9/F,WestTowerofChinaOverseasPropertyPlaza,Building7,NO.8,Yongdingmen
                     XibinheRoad,DongchengDistrict,Beijing
                     邮政编码(Post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5]48250025号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
至2015年4月30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执行了鉴证工
作。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以及为我们的鉴证工作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
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抽查会
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
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截至2015年4月30日止《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
邦股份”、“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15年4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425号文核准,本公司于中国
境内非公开发行A股,并于发行完成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本公司已
于2015年2月5日非公开发行A股23,521,768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63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320,601,697.84
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
311,048,176.07元。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5]48250002号
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313,101,697.84元已于2015年2月6日
分别汇入本公司如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存入金额
  1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石岩支行          41029200040032339      109,327,800.00
  2    招商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755900685110118       131,274,400.00
  3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华丽支行          78160188000108185      72,499,497.84
                             合计                                313,101,697.84
    注:上述金额中包含发行费用2,053,521.77元。
    截至2015年4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日余额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本金          利息
  1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石岩支行   41029200040032339   53,182,449.30     492,337.76
  2   招商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755900685110118    56,794,400.00     362,565.64
  3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华丽支行   78160188000108185
                        合计                         109,976,849.30     854,903.40
    注: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石岩支行账户余额中含有5000万元的七天通知存款。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
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分别用于
智能控制器技术改造及产能扩大项目和锂动力电池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5年4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1“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根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本公司拟变更“智能控制器技术
改造及产能扩大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该项目原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惠州拓邦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拓邦”),现变更为惠州拓邦和
拓邦股份共同实施,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相应变更为广东省惠州
市仲恺高新区和广东省深圳市。
    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变更主要基于以下原因:目前公司智能
控制器业务主要在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生产、销售,部分变更“智能控
制器技术改造及产能扩大项目”实施主体,由惠州拓邦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和深圳
拓邦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并相应变更实施地点,有利于公司产业一体化的战
略规划,降低成本、整合资源,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也有
利于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上述变更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向和项目基
本建设内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投
资收益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上述募投项目的变更情况业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独立董
事、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出具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本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
述变更事项。有关上述变更事项的相关文件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见本报告
附件1。
    4、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5、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2015年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公司2015年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5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含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3000万元),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
2015年4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共计4000万元人民币。
    (2)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15年3月7日,公司2015年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6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
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
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15年03月23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石岩支行认购9600万元人民币的“中国农业银行‘金钥匙-本利丰’2015
年第1040期贵宾专享人民币理财产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向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认购5000万元人民币的“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
CSZ00132”。截至2015年4月30日,农行理财产品9600万元人民币已到期
归还;招行结构性存款5,000万元人民币尚未到期。
    2015年03月25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宝安支行认购5400万元人民币的“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CSZ00138”。截至
2015年4月30日,招行结构性存款5,400万元人民币已到期归还。
    其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6、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根据相关规划及投资进度,相关募投项目尚处于建设期,预计于2016年8
月6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截止2015年4月30日相关募投项目尚未
产生效益。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
    7、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
容不存在差异。
    四、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
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一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15年4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1,104.82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4,128.6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4,128.6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其中2015年                                                    14,128.62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
                                                                                                      实际投资金额                用状态日期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
                                                                                                       (注2)       额(注1)
    智能控制器技术改造智能控制器技术改造
 1                                    10,932.78       10,932.78       3,614.54       10,932.78       10,932.78       3,614.54       -7,318.24   2016年8月6日
    及产能扩大项目   及产能扩大项目
 2 锂动力电池建设项目锂动力电池建设项目       13,127.44       13,127.44       3,469.48       13,127.44       13,127.44       3,469.48       -9,657.96   2016年8月6日
 3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8,000.00        7,044.60        7,044.60        8,000.00        7,044.60        7,044.60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2,060.22       31,104.82       14,128.62       32,060.22       31,104.82       14,128.62      -16,976.20
注1:截止报告日,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建设中,该差额系由于相关款项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支付而尚未投入的款项。
注2:截止报告日,锂动力电池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中,含有3,021.48万元预先投入资金,公司已于2015年5月完成了置换。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2015年4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 是否达到预
                                                        承诺效益
                                     计产能利用率                                                                           益         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智能控制器技术改造及产能扩大
   1                                     ――               2,782.06      ――            ――            ――            ――         注1
       项目
   2   锂动力电池建设项目                 ――               2,681.37      ――            ――            ――            ――         注1
   3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            ――            ――            ――            ――         注2
注1:根据相关规划及投资进度,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处于建设期,预计于2016年8月6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止2015年4月30日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产生效益。
注2: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不单独核算效益,但该项目的实施可有效减轻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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