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邦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 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4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15年6月11日,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拓邦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拓邦新能源)与深圳市佳华利道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佳华利道”)签署了“电池采购协议”,佳华利道拟向拓邦新能源采购40台车用的纳米磷酸铁锂电芯,交易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6,682,400元。协议双方已签署完毕,公司已于2015年6月11日收到协议文本。
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日常经营协议,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深圳市佳华利道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史冰
注册资本:201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5月8日
经营范围:机电设备、电子信息及产品、汽车部件的技术开发、销售、技术维护、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国内贸易,汽车销售,汽车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田寮工业A区21栋1楼
2、公司与佳华利道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2014年度跟佳华利道存在交易,2014年度交易总金额为188.21万元,2015年1月1日至本协议签署日前交易总金额为756.18万元。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买方:深圳市佳华利道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卖方:深圳拓邦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协议标的:纳米磷酸铁锂电芯;
3、协议金额:人民币壹仟陆佰陆拾捌万贰仟肆佰元(¥16,682,400元); 4、协议签署时间:协议签署日期为 2015 年6月11日;
5、协议生效条件及有效期限:经双方委托代表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至2016年3月31日;
6、违约责任:违约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赔偿。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协议的顺利履行。
2、根据公司的收入确认原则,本协议预计在2015年度及2016年一季度确认收入,本协议的履行将对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3、本次业务是公司锂电池业务的一个重要突破,标志着公司锂电池业务进入批量生产、销售阶段,具备批量供货的能力,将对公司锂电池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4、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协议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协议风险提示
1、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2、公司提供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有免费维修、更换和及时服务的义务和责任。
六、备案文件
《深圳市佳华利道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电池芯采购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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