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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邦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发布时间:2016-04-12 00:00:00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 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3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TopbandCo.,Ltd.)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塘头大道拓邦工业园)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之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摘     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二○一六年四月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及本公司其他信息公告,该等公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重要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35,864,34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将于2016年4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设置。
    本次发行中,全部7名投资者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自2016年4月14日起12个月。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TopbandCo.,Ltd.
    2、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3、股票简称及代码:拓邦股份002139
    4、法定代表人:武永强
    5、成立时间:2002年8月16日
    6、注册资本:26,265.65万元
    7、注册号:440301102762366
    8、国税、地税登记证:440301192413773
    9、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清华大学研究院B区403-414房
    10、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塘头大道拓邦工业园
    11、邮政编码:518108
    12、电话:0755-26957035
    13、传真:0755-26957440
    14、行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15、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照明电器、各类电子智能控制器、电力自动化系统设备、电机及其智能控制器的研发、销售、生产(由分公司经营);动力电池、电源产品、电脑产品、集成电路、传感器、软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产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目录
释义......6
第一节本次发行基本情况......7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7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10
    三、发行对象基本情况......12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14
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16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16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17
第三节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0
    一、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20
    二、财务状况分析......22
第四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23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23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相关措施......23
第五节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25
    一、保荐协议基本情况......25
    二、上市推荐意见......25
第六节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26
第七节备查文件......27
                                    释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拓邦股份、公司、发行人指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珠海中兵广发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发行对象、发行特定对象、指   (有限合伙)、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共计7名
认购方、认购对象              特定对象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       拓邦股份以非公开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35,864,345股
                         指
行                            A股股票的行为
募集资金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长城证券/保荐机构        指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非公开发行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指   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1-9月
元                      指   除特别注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15年6月2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该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9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通过股权转让和增资的方式收购深圳市研控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关于与深圳市研控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及3名股东签署
<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
 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等意见的议案》、《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2、2015年6月19日,发行人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持股总数75,829,043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31.0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通过股权转让和增资的方式收购深圳市研控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关于与深圳市研控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及3名股东签署
 <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
  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等意见的议案》等 议案。 3、2015年9月25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该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9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与深圳市研控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及3名股东签署
  <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补充协议>
   的议案》等议案。 4、2015年10月21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该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9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5、2015年11月9日,发行人召开了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持股总数74,906,565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30.57%,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6、2015年12月13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该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9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细化增资深圳市研控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具体用途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程序 2015年12月30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16年1月2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9,309,210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97,499,987.7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86,526,387.50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额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16年3月29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825000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3月28日,募集资金人民币597,499,987.70元已汇入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指定的专项账户。 2016年3月30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8250003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3月29日止,拓邦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864,345股,每股发行价格16.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7,499,987.7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973,600.2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6,526,387.5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5,864,345.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550,662,042.50元。 公司已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用账户进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已经在募集资金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后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四)股权登记和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4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证明。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七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7年4月14日。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3、发行数量:35,864,345股。 4、发行价格:16.66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5年10月22日),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即15.20元/股。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16.66元/股,相当于发行底价的109.61%,相当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询价截止日(2016年3月23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16.78元/股的99.26%。 5、募集资金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97,499,987.70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10,973,600.2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6,526,387.50元。 6、本次发行的相关情况、各发行对象的申购和配售情况 2016年3月23日13:00-16:00为本次发行的集中接收报价时间,期间共回收申购报价单17份,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全部为有效的申购报价单。 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为拟募集资金不超过59,750.00万元人民币,发行股数总量不超过3,930.9210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15.20元/股,发行对象总数不超过10名。 根据发行方案和申购簿记情况,本公司经与保荐机构协商,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16.66元/股,发行数量为3,586.434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9,750.00万元。 申报价格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机构名称 报价(元/股) 申报数量(万股) 1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75 400 2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83 400 16.76 410 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83 790 4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5.20 400 5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5.60 400 17.02 470 6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6.00 500 15.68 510 16.61 570 7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20 580 15.80 590 8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00 410 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30 1,400 1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6.10 400 11 珠海中兵广发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69 400 16.10 400 12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5.51 800 13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76 470 18.40 400 14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50 1,220 15.46 1,400 16.66 400 15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05 800 15.31 1,100 16.00 460 16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21 490 17.60 800 17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30 1,370 16.80 1,370 最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获配投资者及其获配数量如下: 序号 获配投资者 获配价格(元/股) 获配股数(万股)获配金额(万元) 1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66 400.00 6,664.00 珠海中兵广发投资基金合伙企 2 16.66 400.00 6,664.00 业(有限合伙) 3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6.66 470.00 7,830.20 4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66 1,370.00 22,824.20 5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66 470.00 7,830.20 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66 410.00 6,830.60 7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66 66.43 1,106.80 合计 - 3,586.43 59,750.00 三、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层1901-1908室20层2001-2008室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秦维舟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2、珠海中兵广发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017 认缴出资额:6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子福 经营范围:从事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及相关投资咨询服务 3、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1层B区 注册资本:420,224.952万元 法定代表人:倪泽望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4、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5、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注册地: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 注册资本:17,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瑞明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6、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注册资本:197,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不含股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外的公司债券)承销;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注: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0%的股权,本次发行中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资管产品、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专户分别参与,出资方通过资管产品和基金专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券商资管产品和基金专户产品应分别视为单独的投资人,不合并计算其持股数量) 7、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11号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姜国芳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未来交易安排情况 上述发行对象与本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电话:0755-83868393 传真:0755-83516266 保荐代表人:胡跃明、高俊 项目协办人:秦力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学兵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到36-37层 电话:010-59572288 传真:010-65681022/1838 经办律师:崔宏川、孙转坤 (三)审计机构及验资机构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杨剑涛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电话:010-62105068 传真:010-88210558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细辉、崔永强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6年3月31日,本次发行前公司的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武永强 境内自然人 22.59 59,322,496 2 纪树海 境内自然人 5.18 13,594,032 3 谢仁国 境内自然人 2.64 6,940,298 申万菱信基金-浦发银行-北京 基金、理财产 4 国际信托-北京信托丰收理财 1.75 4,600,000 品等 201400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平安大华基金-浦发银行-平安 基金、理财产 5 大华浦发广州星通资本定向投资 1.34 3,521,768 品等 1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6 李梅兰 境内自然人 1.13 2,966,800 7 马伟 境内自然人 0.78 2,057,113 8 李明睿 境内自然人 0.78 2,056,750 9 彭干泉 境内自然人 0.57 1,497,102 10 郑泗滨 境内自然人 0.54 1,412,235 (二)本次发行后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2016年4月5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将如下所示: 有限售条件股份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 数量(股) 1 武永强 境内自然人 59,322,496 19.87 44,491,872 2 纪树海 境内自然人 13,594,032 4.55 10,195,524 创金合信基金―招商银行― 基金、理财产品 3 六一八基金定鑫9号资产管 12,000,000 4.02 12,000,000 等 理计划 4 谢仁国 境内自然人 6,940,298 2.32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 5 境内非国有法人 4,700,000 1.57 4,700,000 司 北信瑞丰基金―工商银行― 基金、理财产品 6 北信瑞丰―定增稳利盛世1 4,700,000 1.57 4,700,000 等 号资产管理计划 申万菱信基金-浦发银行- 北京国际信托-北京信 基金、理财产品 7 4,600,000 1.54 - 托丰收理财2014003号集合 等 资金信托计划 第一创业证券―国信证券― 基金、理财产品 8 共盈大岩量化定增集合资产 4,100,000 1.37 4,100,000 等 管理计划 珠海中兵广发投资基金合伙 9 境内非国有法人 4,000,000 1.34 4,000,000 企业(有限合伙) 平安大华基金―浦发银行― 平安大华浦发广州星通资本 基金、理财产品 10 3,521,768 1.18 - 定向投资1号特定客户资产 等 管理计划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为35,864,345股;本次发行完成前后,发行人股东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发行前 本次发行 发行后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74,365,758 28.31% 35,864,345 110,230,103 36.93%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8,290,710 71.69% - 188,290,710 63.07% 股份总额 262,656,468 100.00% 35,864,345 298,520,813 100.00%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后公司资产结构对比如下(发行前财务数据取自公司2015年三季报,发行后财务数据假设在2015年三季报的基础上只受本次发行融 资的影响而变动): 财务指标 发行前 发行后 增减额 增减率 总股本(万股) 26,265.65 29,852.08 3,586.43 13.65% 总资产(万元) 143,230.92 201,883.56 58,652.64 40.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92,693.76 151,346.40 58,652.64 63.28% 权益(万元) 每股净资产(元) 3.80 5.07 1.27 33.42% 资产负债率(合并) 35.00% 24.83% -10.17个百分点 -29.0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6.53% 25.84% -10.69个百分点 -29.26% (三)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未来本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投项目将有利于公司快速切入工业控制领域,把握工业4.0带来的良好市场机遇,树立市场先发优势。 同时有利于公司借助西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良好、上下游产业发达、高素质人力资源丰富的优势,建设西南区域运营中心,加强区域布局;另外,也能为公司进一步加强产品研发、新客户的开拓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独立性;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除对公司注册资本、股本结构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进行修订外,暂无其他修订计划。 (五)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董事和高管人员保持稳定。本次发行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为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不会因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而产生新的关联交易。目前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业务上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业务上不会产生新的同业竞争。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根据公司2012-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2015年1-9月的财务报表,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总计 143,230.92 98,358.61 89,604.97 88,534.20 负债合计 50,136.66 42,497.66 38,138.15 38,194.01 所有者权益合计 93,094.27 55,860.95 51,466.83 50,340.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92,693.76 55,402.03 50,841.00 49,577.40 2、最近三年及一期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9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101,850.36 111,544.47 99,915.98 95,981.61 营业利润 6,405.11 7,108.10 4,496.68 4,116.89 利润总额 6,747.09 7,496.31 4,738.95 4,398.73 净利润 6,585.01 6,341.75 3,914.89 3,184.42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643.42 6,508.66 4,051.85 3,181.08 3、最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9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20.10 11,088.49 9,269.90 11,062.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633.25 -6,973.29 -4,109.45 -7,546.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748.64 -4,083.92 -5,699.75 -3,896.55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049.57 92.60 -595.72 -79,3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85.06 123.88 -1,135.02 -460.13 (二)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比率 1.94 1.57 1.61 1.61 速动比率 1.58 1.27 1.38 1.4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6.53% 44.66% 43.27% 47.49% 资产负债率(合并) 35.00% 43.21% 42.29% 42.82%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3.80 2.54 2.33 2.27 财务指标 2015年1-9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93 3.88 3.92 3.88 存货周转率(次) 5.48 8.47 10.11 10.7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9,661.63 10,955.25 7,741.62 7,050.34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8 0.30 0.19 0.15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16 0.51 0.42 0.5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5 0.01 -0.05 -0.02 (三)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D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5年1-9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79.94 -122.00 -320.35 -25.7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349.50 342.20 236.67 159.54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34.93 -170.41 -55.69 169.46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7.34 -69.42 -1.57 -85.2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26.19 130.52 0 161.15 所得税影响额 74.86 30.71 17.32 38.9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61 3.66 5.48 -1.26 扣除所得税影响数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353.01 76.53 -163.73 341.56 的非经常性损益 二、财务状况分析 本节内容详见与本报告书同日发布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9,7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收购研控自动化项目”、“拓邦意园(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三个募投项目。各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建设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建设期 1 收购研控自动化项目 24,750.00 - 2 拓邦意园(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20,000.00 18个月 3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5,000.00 - 合 计 59,750.00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技术和市场方面完全可行,项目实施确定,系公司实现业务发展目标的重要投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数量与公司规模、主营业务、实际资金需求及业务发展目标相匹配。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相关措施 在本次发行前,公司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人、开户银行和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已经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3月29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金 额(元)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4000027129201277219 587,999,987.70 公司 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深圳市研控自动化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97082239 - 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重庆拓邦实业有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41029200040035894 - 公司 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注:发行人工商银行账户中的部分募集资金后续将通过增资等方式转入研控自动化和重 庆拓邦实业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第五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基本情况 签署时间:2015年6月 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限:持续督导期间为甲方本次发行上市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的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自甲方本次发行的证券上市之日起计算。 二、上市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精神,对拓邦股份的发行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就拓邦股份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并通过保荐机构内核小组的审核。 保荐机构认为:拓邦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六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 本公司已于2016年4月5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2016年4月14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上市当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自上市日起12个月。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在拓邦股份证券部办公室查阅以下文件: 1、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尽职调查报告》;2、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3、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重要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之签章页)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1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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