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邦股份:关于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 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5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2013第4次临时会议,会议决定授予公司174位激励对象合计1283.6万份
股票期权,授权日为2013年4月26日,行权价格为6.07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
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13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2013年第4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
对象和期权数量的议案》,对拟授予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了调整。授予对象由
178名变更为174名,期权总额也相应由1300万份调整为1283.6万份。每份股票期
权拥有在授权日起四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拓邦股份
股票的权利,拟授予174名激励对象1283.6万份期权,行权价格为6.07元。 本次
股权激励履行了如下审批程序:
1、2013年1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并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2013年3月27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进行了相应修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且中国证监会
已对《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备案无异议。
3、2013年4月17日,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拓邦股
份有限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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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4次临时会议对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进行授权,确定授权日为2013年4月26日。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拓邦股份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未能满足上述条件,本激励计划自然终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董事会经过审核,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情况,股权
激励授予条件均已成熟。
三、关于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由于党卓、李克健、李高寿3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并离开公司,其已不再满足
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依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对激励对象进行调整,
授予对象由178人减至174人,股票期权总数由1300万份调整为1283.6万份。
本次调整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4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四届监事
会2013年第4次临时会议对此事项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同时律师
对此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
1、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日:2013年4月26日
2、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2
获授期权份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份)
1 黎志 软件公司总经理 90
董事、副总经理、电气事业部总
2 彭干泉 70
经理
董事、财务总监、电控事业部总
3 郑泗滨 70
经理
4 马伟 董事、微电事业部总经理 68.8
5 文朝晖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5
6 杨志刚 信息部经理 40
7 侯劲松 物业管理部经理 29
8 谢淑琴 汽车电子子公司总经理 15
9 詹欣圩 总经理助理 12
10 吴善馀 电机事业部总经理 10
11 黄建华 LED事业部总经理 10
12 周小青 总经理助理 10
13 王文 项目经理 15.8
14 肖锋 项目经理 15.7
15 李莉 事业部总经理助理 15.2
16 马善松 项目经理 13.5
17 梁峰 产品中心经理 13.1
18 翁朝宇 事业部技术总监 12.8
19 董腊树 制造中心经理 9.2
20 雷淑娥 采购经理 9.1
21 张勇 销售经理 8.5
22 陆朝霞 中心实验室经理 8.5
23 舒剑武 电芯厂负责人 8.2
24 昌月娥 公共事务经理 8.1
25 彭立朝 研发经理 8.1
26 宫金伟 软件组组长 8.1
27 黄炳强 成本副经理 8
28 杨文根 资深开发工程师 8
29 文方平 项目经理 8
30 黄敏 事业部副总经理 7.8
31 管吉林 研发副经理 7.8
32 龙章怀 审计经理 7.7
33 杨玉苹 数据组组长 7.7
34 付好 销售经理 7.5
35 向伟 预算副经理 7.5
36 钱胜 制造经理 7.5
37 李俊娥 物流经理 7.5
3
38 聂超 研发经理 7.5
39 蒋海涛 工程经理 7.5
40 陶泽政 培训主管 7.4
41 许春涛 销售副经理 7.2
42 文雷 研发主管 7.1
43 唐叶青 制造中心副经理 7
44 罗宴明 制造副经理 7
45 李祥 开发主管 7
46 王先红 制造副经理 6.9
47 宋家普 主管开发工程师 6.8
48 李瑞 品质经理 6.8
49 李立源 开发主管 6.8
50 张恩峰 项目经理 6.8
51 胡益萍 海外销售副经理 6.7
52 李家会 高级开发工程师 6.5
53 卢海东 研发总监 6.4
54 王世彬 开发工程师 6.3
55 杨军 销售经理 6.2
56 周作军 制造中心经理 6.2
57 黄泽伟 产品经理 6.2
58 黄涛 产品中心经理 6
59 郭西龙 事业部技术总监 5.9
60 黄勤 项目主管 5.8
61 郑书权 项目主管 5.8
62 汶志杰 高级结构工程师 5.6
63 符传浩 主管开发工程师 5.6
64 孙敦鸿 研发副经理 5.5
65 黄晚 物流主管 5.5
66 程寿国 品质经理 5.4
67 文敏艳 物控部副经理 5.3
68 刘玉红 市场部经理 5.2
69 吴宇龙 高级开发工程师 5
70 吴应军 产品主管 5
71 倪明明 开发工程师 5
72 杨莉 验证主管 4.9
73 宁俞超 PCB工程师 4.7
74 王金柱 项目主管 4.7
75 梁仕林 产品副主管 4.6
76 李豹 基建工程师 4.6
77 温雪香 总账主管 4.5
78 王海燕 应收主管 4.5
4
79 董侠 高级硬件工程师 4.5
80 罗永胜 高级开发工程师 4.5
81 周迪 产品主管 4.5
82 陈明江 项目主管 4.5
83 李桐青 项目主管 4.5
84 肖友权 产品工程师 4.4
85 李巨虎 IE工程师 4.4
86 柯希勇 产品工程师 4.4
87 宗谱平 项目主管 4.4
88 雷跃雨 生产主管 4.2
89 黎颖 设备主管 4.2
90 徐瑞辉 PCB工程师 4.2
91 沈晴亮 主管工程师 4.2
92 陈文秀 验证主管 4.2
93 刘玉贤 供应部经理 4
94 王继新 开发工程师 4
95 吴志托 品质工程师 4
96 谷虎 高级开发工程师 4
97 谢小武 开发工程师 4
98 黄忠炬 采购主管 4
99 胡何兵 DQA主管 4
100 蒋建绘 海外销售经理 4
101 陈晓宾 法务主管 4
102 王敏 薪酬主管 4
103 郎庆亮 开发工程师 4
104 罗立东 开发工程师 4
105 宋金虎 制造经理 4
106 陈天翼 开发工程师 3.9
107 李波 物业管理专员 3.9
108 钱兰枝 关务主管 3.8
109 刘家辉 工程主管 3.8
110 林斌 高级招聘专员 3.8
111 肖敏 员工关系专员 3.8
112 张文顶 开发工程师 3.8
113 陶春红 高级会计师 3.7
114 肖庆梅 管理科主管 3.7
115 韩亚玲 采购工程师 3.7
116 林燕 采购工程师 3.7
117 李成斌 品质主管 3.7
118 黄丹青 成本主管 3.7
119 刘小莲 销售主管 3.6
5
120 林樵 采购分析主管 3.5
121 王小波 开发工程师 3.5
122 陆高续 开发工程师 3.5
123 易剑 生产主管 3.5
124 李志新 开发工程师 3.5
125 杨慧武 开发工程师 3.5
126 董妮娟 海外销售工程师 3.5
127 周楚雄 高级开发工程师 3.5
128 刘辉 品质主管 3.5
129 童汝强 测试主管 3.4
130 王巍 电机本体工艺工程师 3.3
131 胡经才 供管工程师 3.3
132 杜丹 订单保障组主管 3.3
133 李清江 项目主管 3.3
134 马利民 招聘主管 3.3
135 谢林峰 销售工程师 3.3
136 蒲云 采购主管 3.3
137 吴少波 销售工程师 3.2
138 尹振江 项目经理 3.2
139 刘江涛 销售工程师 3.2
140 彭艳红 海外销售主管 3.2
141 李勇 采购主管 3.2
142 侯建国 高级设备工程师 3.1
143 彭兴杰 生产计划经理 3
144 胡静 税务主管 3
145 任琴霞 销售工程师 3
146 李凤姣 报价工程师 3
147 王上源 硬件工程师 3
148 陈新军 高级开发工程师 3
149 晋茂东 开发工程师 3
150 程祖昌 国内销售 3
151 肖瑞珠 开发工程师 3
152 邹子华 PE工程师 3
153 凌方明 客户服务主管 3
154 毕经新 高级开发工程师 3
155 彭燕山 IQC主管 3
156 杨玲 海外销售主管 2.9
157 刘勤 水电工程师 2.8
158 胡峰 销售工程师 2.8
159 叶静 销售工程师 2.6
160 丁蓓蓓 成本物控工程师 2.6
6
161 曾祥连 总帐会计 2.5
162 昌志华 销售工程师 2.5
163 林建东 品质经理 2.5
164 黄松武 结构工程师 2.5
165 罗小燕 采购副主管 2.5
166 杨象春 开发工程师 2.5
167 姚铁军 计划副主管 2.5
168 陈地剑 证券事务代表 2.5
169 黄日升 品质副主管 2.5
170 关序勤 开发工程师 2.5
171 江淼良 采购主管 2.4
172 黎小连 销售助理 2.4
173 韦萱洁 标准工程师 2.2
174 张振华 PCB工程师 2
合计 1283.6
3、本次股权激励行权价格:6.07元
五、本次股权激励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确定授予日为2013年4月26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需计提
股份支付费用,并在2013-2016年进行摊销,增加费用1,606.79万元,从而对
公司当年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带来一定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3 2014 2015 2016 合计
期权费用增加管理费用(减少经营业绩 ) 563.59 615.30 340.85 87.05 1,606.79
六、监事会对股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经核查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后认为:
1、截止到本次监事会,根据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为本期股权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党卓、李克健、李高寿、郑国洪4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并离开公
司,其已不再满足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监事会同意对授予对象和整体期权
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由178人减
至174人,股票期权总数由1300万份调整为1283.6万份。调整后授予对象均为公
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中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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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
励有关备忘录1-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七、独立董事意见
1、鉴于公司有部分人员离职,不再符合成为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条件,同意公司董事会对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
调整后,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总数由1300万份调整为1283.6万份,
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78人调整为174人。
2、董事会确定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2013年4月26日,该授
权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号》以及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
予也符合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3、调整后的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
象不存在禁止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
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因此,我们同意确定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2013年4月26
日,并同意调整后的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
权。
八、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二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拓邦股份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拓邦股份向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以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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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授权条件已经满足;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尚需按照《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在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九、其他事项说明
1、在本次授予日前六个月,参与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本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均不曾发生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2、依据最新规定,因股权激励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在行权后六个月内缴纳。
根据相关规定及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行权提供任何财务
及资金支持,所有激励对象的行权资金将通过自筹方式获得。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4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2013年第4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6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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