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邦股份: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 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2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5月11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1,520,0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5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01,520,013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52,280,019股。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距离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4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2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6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6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6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896 武永强
2 00*****410 纪树海
3 00*****443 马伟
4 01*****337 彭干泉
5 00*****689 郑泗滨
6 00*****772 文朝晖
7 01*****592 周飚
8 01*****486 戴惠娟
9 01*****827 杨志刚
10 01*****834 黎志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6月17日至登记日:2016年6月2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6年6月27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增减(+/-) 本次变动后
资本公积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转增股本
一、限售流通股(或 110,158,103 36.53% 55,079,051 165,237,154 36.53%
非流通股)
02首发后限售股 35,864,345 11.89% 17,932,172 53,796,517 11.89%
03股权激励限售股 17,561,000 5.82% 8,780,500 26,341,500 5.82%
04高管锁定股 56,732,758 18.82% 28,366,379 85,099,137 18.82%
二、无限售流通股 191,361,910 63.47% 95,680,955 287,042,865 63.47%
其中未托管股数 0 0.00% 0 0 0.00%
三、总股本 301,520,013 100.00% 150,760,006 452,280,019 100.00%
七、权益分派实施后每股收益情况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452,280,019股摊薄计算,201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783元。
八、权益分派实施后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1、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简称“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转股等事项,公司需相应调整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期权数量。截止于本公告日,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06,080份,行权价格为5.72元/股,实施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公司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015,200份调整为1,522,800份,行权价格由5.72元/股调整为3.71元/股。
2、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简称“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分红派息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截止于本公告日,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561,000股,授予价格7.86元/股,实施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561,000股调整为26,341,500股,授予价格由7.86元/股调整为5.14元/股。
上述权益分派实施后的股权激励计划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塘头大道拓邦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文朝晖、陈地剑
咨询电话:0755-26957035
传真电话:0755-26957440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0日
相关阅读:

验证码:
- 最新评论
- 我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