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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邦股份:董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21 08:00:00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4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5号)核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了35,864,34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7,499,987.7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86,526,387.50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3月29日全部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825000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收购深圳研控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拓邦意园(运营中心)建设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三个募投项目。

    二、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理财产品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适时购买流动性良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

    使用不超过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0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

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风险投资品种。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银行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其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谢家伟、姚小聪、郝世明认为: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监事会认为: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长城证券作为保荐机构认为:

    经核查,长城证券认为:

    1、拓邦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拓邦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次会议决议;

    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1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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