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 集团: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4-009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
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2014]4号)要求,本公司对
公司股东、关联方及本公司的承诺事项进行了核查。
一、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关联方及本公司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也
没有超过期限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关联方及本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
(一)本公司关于不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于2013年7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出具不
竞争承诺的公告》,本公司向下属上市公司TCL多媒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TCL多媒体”股票代码为:1070.HK)、通力电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通力控股”、股票代码为:1249.HK)分别作出不竞争承诺。
本公司向TCL多媒体承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TCL多媒体及其子公司除外)
不从事电视机及与互联网有关之资讯科技产品的制造、组装、分销业务(“受限
业务”)(下称“原承诺”),以及从事音视频产品(不包括电视机)的研发、
制造及销售(“有关业务”)不属于受限业务,惟仅限于该等契诺方或其中任何
一方以于通力控股作股本投资的方式经营或从事有关业务(下称“新承诺”)。
原承诺将于下列任何事项发生时终止:
1、本公司于TCL多媒体的总持股量低于TCL多媒体全部已发行股本的百分
之三十五;或
2、TCL多媒体股份不再于联交所上市及买卖;或
3、TCL多媒体及其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不再是上述受限业务。
新承诺将于下列任何事项发生时终止:
1、相关承诺人于通力控股的总持股量低于通力控股全部已发行股本的百分
之三十;或
2、通力控股股份不再于联交所上市及买卖;或
3、通力控股及其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不再是上述有关业务。
本公司向通力控股承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通力控股及其子公司除外)不
从事音视频产品(不包括电视机)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承诺将于下列任何事项
发生时终止:
1、本公司于通力控股的总持股量低于通力控股全部已发行股本的百分之三
十;或
2、通力控股股份不再于联交所上市及买卖;或
3、通力控股及其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不再是有关业务。
(二)公司股东李东生先生关于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承诺
本公司于2013年8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公司股东李东生先生和本公司于2013年8月15日就本次非公开
发行签定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根据该协议,李东生先
生同意认购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李东生先生的认购金额不超过3亿元(含3
亿元)人民币;李东生先生不参与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认
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李东生先生承诺按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支付认购款并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2013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李东生先生的承诺函。李东生先生承诺,除
依据《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约定的条件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
购外,将以不低于1.5亿元(含1.5亿元)的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
票。如违反上述承诺,李东生先生同意按照《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约定
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详见本公司于2013年12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发布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补充披露事项的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14日
相关阅读:

验证码:
- 最新评论
- 我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