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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集团: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6年度)
发布时间:2017-06-22 08:00:00
股票简称:TCL集团                                       股票代码:000100

债券简称:16TCL01                                       债券代码:112352

债券简称:16TCL02                                       债券代码:112353

债券简称:16TCL03                                       债券代码:112409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九号小区)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6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零一七年六月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集团”、“发行人”、“公司”)对外公布的《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泰君安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录

重要声明 ...... 2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及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履行情况 ...... 4

第二章 发行人2016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 8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13

第四章 本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 15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6

第六章 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7

第七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18

第八章 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19

第九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20

第十章 其他事项 ...... 21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及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履行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CLCorporation

     二、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1、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15年11月9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拟公开发行票面总额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含60亿元)的公司债券。

    2、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46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票面总额不超过60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第一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3年期品种简称为“16TCL01”,债券代码为“112352”;5年期

品种简称为“16TCL02”债券代码为“112353”。

    发行规模和期限:本期债券有两个品种,品种一为3年期(以下简称“3年

期品种”),发行规模为25亿元;品种二为5年期(以下简称“5年期品种”),

发行规模为15亿元。

    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方式,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债券存续期固定不变。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3月16日。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本期债券3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

年每年的3月16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

债券5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16日(如遇法定及

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

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3年期品种的兑付日为2019年3月16日(如遇法定及

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

另计利息)。本期债券5年期品种的兑付日为2021年3月16日(如遇法定及政

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

计利息)。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TCL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债务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具体由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四、第二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二期),简称为“16TCL03”,债券代码为“112409”。

    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20亿元。

    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五年。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方式,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债券存续期固定不变。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7月7日。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

的7月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

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7月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五、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国泰君安作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2016年内按照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了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职责,建立了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并监督了发行人对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

    2016年7月15日,国泰君安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规

定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就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2016年10月10日,国泰君安出具《关于提请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做好

“16TCL01”、“16TCL02”、“16TCL03”存续期募集资金使用与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的函》,提示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内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资金监管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主管机关相关规则要求做好存续期募集资金使用和信息披露工作,确认债券存续期内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存续期督导人员等事项。

    2016年10月17日,国泰君安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规定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就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的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第二章 发行人2016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TCLCorporation

3、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4、股票简称:TCL集团

5、股票代码:000100.SZ

6、注册资本:人民币12,213,681,742元

7、法定代表人:李东生

8、公司设立时间:1982年3月11日

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441300195971850Y

10、住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十九号小区

11、董事会秘书:廖骞

12、证券事务代表:王建勋

13、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科技园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

14、邮政编码:516001

15、联系电话:0755-33311666

16、联系传真:0755-33313819

17、电子邮箱:ir@tcl.com

18、互联网网址:http://www.tcl.com/

    19、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新型光电、液晶显示器件,五金、交电,VCD、DVD视盘机、家庭影院系统、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电池、数字卫星电视接收机,建筑材料、普通机械;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货物仓储,影视器材维修;废旧物资回收;在合法取得的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货物、技术进出口;创业投资业务及创业投资咨询,受托管理其他创业投资机构的创业投资资本,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发起创业投资机构与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需凭资质经营的项目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

     二、发行人2016年度经营情况

    2016年度,英国脱欧引起欧元区的持续动荡,美国引发的贸易保护主义加

剧,国内经济也面临调速换挡的压力,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64.7亿元,同比增

长1.81%,其中销售收入1,035.9亿元,同比增长2.10%;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EBITDA)86.1亿元,同比上升7.58%;净利润21.4亿元,同比下降33.8%。

    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比上年同   比上年同   上年同期

                                                    期增减     期增减      增减

                                    分行业情况

TCL多媒体        2,859,393   2,358,387  17.52%    4.42%      4.19%      0.18%

TCL通讯          2,038,515   1,492,998  26.76%   -15.78%    -16.26%     0.42%

华星光电          2,231,174   1,947,394  12.72%   23.76%     24.64%     -0.61%

家电集团          1,207,401     990,322  17.98%   22.69%     20.30%     1.63%

通力电子            363,799     312,254  14.17%   -5.88%     -7.72%     1.71%

部品及材料          602,607     563,714  6.45%    26.34%     26.51%     -0.12%

销售及物流服务    2,240,926   2,142,488  4.39%    7.95%      7.95%      0.00%

其他及抵消       -1,185,282  -1,214,868  -2.50%   60.33%     62.48%     -1.36%

                                    分地区情况

内销              5,625,146   4,591,324  18.38%    3.59%     -4.09%     6.53%

外销              4,733,385   4,001,365  15.47%    0.37%      9.15%     -6.80%

    2016年度,公司基于既有的智能终端优势,通过投资与战略合作的方式强

化在半导体显示及芯片设计等核心器件领域的竞争优势;围绕家庭场景、移动场景和商用场景打造用户应用与服务的内容及平台;通过“先进制造”与“现代服务”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推进公司“智能+互联网”战略转型及建立“产品+服务”商业模式的“双+”转型战略,提升公司的工业能力、技术能力、品牌及全球化能力和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

    在半导体显示领域,华星光电第8.5代产线(t1和t2)的产能稼动率和产品

综合良率继续保持行业领先水平;第6代LTPS产线(t3产线)顺利完成生产爬

坡;全球最高世代液晶面板生产线―第11代TFT-LCD及AMOLED生产线(G11

项目)已于11月30日开工建设。2016年,华星光电液晶电视面板出货量排名

升至全球第五位。公司重点研发下一代半导体显示技术,公司承建的“印刷OLED

显示技术集成与研发公共开放平台”,通过与全球知名高校和上下游企业合作,在印刷显示式OLED、真空蒸镀制式OLED、电致发光量子点显示和柔性显示等进行广泛的技术研发和专利储备。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申请中国专利24,669件,美国专利5,908件,PCT专利6,770件,其中中国专利已授权10,986件,美国专利已授权1,749件。

    在智能终端领域,TCL集团LCD电视销量2,051万台,居全球第三位;曲

面、大屏、4K、量子点等高端产品销售占比不断提升,并于9月推出高端副品

牌XESS,产品力和品牌力快速提升。公司完成了对TCL通讯科技的私有化,

通过产品结构、销售区域、渠道分布的调整,重建效率、速度和成本领先的优势,海外移动互联网业务也取得突破。家电业务以智能和健康为重点发展方向,中高端产品占比不断提升,并实施公司智能终端产品的互联互通。

    在互联网应用与服务领域,公司可运营终端及活跃用户数快速增长。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TV+智能网络电视平台的累计激活已达1,729万,日均活跃用户数已达 747 万;通过欢网运营的智能终端累计激活用户已达2,859万,日均活跃用户数达1,076万;全球播院线业务累计用户达到1,670万;受益

于豪客互联网公司应用产品在海外目标市场新增趋势良好,公司移动互联网应用平台月活跃用户升至2,299万。公司金融业务立足产业金融协同优势,“简单汇”、“T微贷”、资产交易平台“T金所”等产品迭代有序推进,用户规模和交易量迅速上升,并取得了较好的收益。公司对速必达业务进行重组,引入具备协同优势的战略投资者,销售及物流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2016年度,公司与紫光集团、长江引导基金与湖北科投分别组建了两只目

标百亿规模的产业并购基金,并与伟星新材、浙大网新等上市公司共同成立股权投资基金,借助公司的产业优势与管理经验,在先进制造与现代服务领域共建产业生态,分享成长收益。

     三、发行人2016年度财务状况

    发行人2016年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增减率(%)

资产总额                    14,713,678.60          11,175,482.10          31.66

负债总额                    10,139,000.50           7,412,538.00          36.7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2,276,489.10           2,421,010.50           -5.97

的权益

所有者权益                   4,574,678.10           3,762,944.10          21.57

总股本                       1,221,368.20           1,222,836.00           -0.12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增减率(%)

营业总收入                      10,661,785.80   10,487,763.10           1.66

营业利润                            12,853.60      134,070.00          -90.41

利润总额                           279,696.90      386,870.40          -27.70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增减率(%)

净利润                             213,754.00      323,000.90          -33.8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0,212.60      256,700.10          -37.5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2,800.20      739,407.50            8.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59,576.80    -1,949,768.50         -4.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93,439.40     1,376,687.70           59.33

    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所有者权益同比增长,主要为2016年度公司发

行公司债券及少数股东投资华星光电。

    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为由于主要市场的宏观经济环境欠佳、中国区业务重组未达预期以及关键部件成本大幅上升等多重因素影响,TCL通讯业绩大幅下降,影响了公司整体净利润水平。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主要为2016年度收到公司发

行公司债及少数股东投资华星光电的现金流入增加。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发行人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国泰君安及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已按照相关规定签署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46号文批准,核准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6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

式,发行人于2016年3月17日完成首期公司债券发行,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

币4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0亿元。

首期公司债券共募集资金净额40亿元,已由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2016年3月18日汇入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分行开设的账户内,账号为 44101560042322790000。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针对上述到账款项进行了验证,并于2016年3月22日

出具编号为大华验字[2016]000209号的验资报告。

    发行人于2016年7月8日完成第二期公司债券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20亿元。第二期公司债券共募集资金净额20亿元,已由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8日汇入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开设的账户内,账号为 44101560042322790000。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针对上述到账款项进行了验证,并于2016年

7月11日出具编号为大华验字[2016]000702号的验资报告。

     二、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发行人公告的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发行人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承诺项目名称              是否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偿还银行借款                   否                        334,71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否                      5,300,000,000.00

                       总计                                  5,634,710,000.00

    发行人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共募集资

金60亿元,募集资金净额60亿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

已用于补充营运资金53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33,471万元,由于待偿

还银行贷款尚未到期,36,529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第四章 本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

                                    情况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无担保形式发行。

   2016年度发行人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

人会议。

第六章 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公司发行的两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第一期债券的3年期品种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16日,5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公司于2017年3月11日,发布了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TCL01”、

“16TCL02”2017年付息公告,并于2017年3月16日完成利息支付人民币

13,040.00万元。

    第二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7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第二期债券第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将于2017年7月7日支付。

     二、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

    2016年内发行人按照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较为有效地执行了本次债

券的相关偿债保障措施。

第七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

                                  执行情况

    根据发行人2015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5

年11月9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公司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如适用),采取不向股东分配利润、暂缓重大对外投资和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等措施,保障债务偿付。

    2016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需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形。

              第八章 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了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对本次债券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

    2015年11月27日,中诚信证评出具了《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A,

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评级为AAA。

    2016年6月24日,中诚信证评出具了《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评级为AAA。

    根据监管部门和中诚信证评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发行人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在此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如发行人或本次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登记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中诚信证评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2016年5月26日,中诚信证评出具了《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6)》,维持发行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维持本次发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

    2017年6月22日,中诚信证评出具了《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7)》,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作为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第九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

    2016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额度              实际担   担保           是否履   是否为

担保对象名称   相关公告   担保额度   保金额   类型  担保期  行完毕   关联方

                披露日期                                                  担保

惠州市航道投                                    连带

资建设有限公   2013/9/20     12,800    6,400  责任   12年     否       是

司                                              担保

深圳前海启航                                    连带   75天

供应链管理有   2016/3/28   110,000    5,901  责任  --6月    否       否

限公司                                          担保

惠州高盛达科                                    连带

技有限公司     2016/3/28      7,000    3,517  责任    6月     否       否

                                                 担保

          合计              129,800   15,818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已经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除为上述企业担保之外,其余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二、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2016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三、相关当事人

    2016年度,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第十章 其他事项

    发行人2016年7月9日披露的《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当年累计新增

借款的公告》,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8日,发行人累计新增借款总

额约为141亿元,超过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0%。新增借款主要为公司新发

行公司债券和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人2016年10月12日披露的《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当年累计新

增借款的公告》,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累计新增借款

总额约为158亿元,超过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0%。新增借款主要为公司新

发行公司债券和超短期融资券。

    经发行人反馈,其2016年度新增债务融资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不

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不会对其整体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2016年度所有借款利息、本金均已按时兑付,未出现延期支付或无法兑付的情形。此外发行人表示将根据各期债券本息的到期支付安排制定资金运用计划,合理调度分配资金,以保障所有借款利息、本金可以按时兑付。

    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2016年度未发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6年度)之盖章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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