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集团: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年度)
股票简称:TCL集团 股票代码:000100
债券简称:17TCL01 债券代码:112518
债券简称:17TCL02 债券代码:112542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九号小区)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第二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7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集团”、“发行人”、“公司”)对外公布的《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目录
重要声明......2
第一章本次公司债券概况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4
第二章发行人2017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12
第三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26
第四章本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28
第五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9
第六章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30
第七章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31
第八章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32
第九章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34
第十章其他事项......36
第一章本次公司债券概况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集团”、“发行人”)
英文名称:TCLCorporation
二、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1、2016年12月5日,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包含《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子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子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子议案》等三个子议案)。
2016年12月21日,发行人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拟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公开发行票面总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含80亿元)的公司债券。
2、2017年3月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76号”文核准,公司将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分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本次债券将分期发行,本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发行条款。
三、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主要条款
1、债券全称: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为“17TCL01”,债券代码为“112518”。
2、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80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五年期债券,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
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
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
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
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11、发行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2、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3、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4、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如本次债券设置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则具体回售方案见本次债券发行公告相关文件。
15、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
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6、起息日:2017年4月19日。
17、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4月19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
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4月19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8、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4月19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债券兑付日为2020年4月19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9、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21、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2、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牵头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与联席主承销商国开证券、中信证券、华泰联合证券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主承销商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4、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债务、补充流动资金。
四、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主要条款
1、债券全称: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为“17TCL02”,债券代码为“112542”。
2、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80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五年期债券,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11、发行对象: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12、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3、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4、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如本次债券设置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则具体回售方案见本次债券发行公告相关文件。
15、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6、起息日:2017年7月7日。
17、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7月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
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7月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8、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7月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债券兑付日为2020年7月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9、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2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
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21、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2、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牵头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与联席主承销商国开
证券、中信证券、华泰联合证券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主承销商余额包销的方式承
销。
24、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债务、补充流动资金。
五、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国泰君安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2017年内按照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了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职责,建立了对发行人的定
期跟踪机制,并监督了发行人对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
2017年5月,国泰君安出具《关于提请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做好“16TCL01”、“16TCL02”、“16TCL03”、“17TCL01”存续期募集资金使用与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的函》,提示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内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资金监管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主管机关相关规则要求做好存续期募集资金使用和信息披露工作,确认债券存续期内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存续期督导人员等事项。
2017年9月,国泰君安出具《关于提请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做好“16TCL01”、“16TCL02”、“16TCL03”、“17TCL01”、“17TCL02”存续期募集资金使用与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的函》,提示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内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资金监管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主管机关相关规则要求做好存续期募集资金使用和信息披露工作,确认债券存续期内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存续期督导人员等事项。
第二章发行人2017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注册名称: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TCLCorporation
法定代表人:李东生
总股本:人民币13,549,648,507元
成立日期:1982年3月1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195971850Y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十九号小区
邮政编码:516001
信披事务负责人:廖骞
电话:0755-33311666
传真:0755-33313819
所属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主要业务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新型光电、液晶显示器件、五金交电、VCD、DVD视盘机、建筑材料、普通机械,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货运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影视器材维修,废旧物资回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创业投资业务及创业投资咨询,受托管理其他创业投资机构的创业投资资本,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发起创业投资机构与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不动产租赁、提供信息系统服务、提供会务服务、提供电子产品技术开发服务、软件产品的开发及销售、专利转让、代理报关服务、提供顾问服务、支付结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2017年度经营情况
(一)概述
2017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051,090万元,较去年同期提高6.69%,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20.37%,较去年同期提高27.49%,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了
相对平稳的发展态势。
2017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比上年同 比上年同 上年同期
期增减 期增减 增减
分行业情况
TCL多媒 3,530,464 2,973,894 15.76% 23.47% 26.10% 11.09%
体
TCL通讯 1,497,475 1,168,572 21.96% -26.54% -21.73% -39.71%
华星光电 3,047,510 2,197,861 27.88% 17.61% -3.91% 179.46%
家电集团 1,589,053 1,342,551 15.51% 31.61% 35.57% 13.55%
通力电子 507,240 433,799 14.48% 39.43% 38.93% 42.48%
部品及材料 213,944 192,555 10.00% -64.50% -65.84% -45.01%
销售及物流 2,238,826 2,122,088 5.21% -0.09% -0.95% 18.59%
其他及抵消 -1,573,421 -1,631,497 - - - -
合计 11,051,09 8,799,822 20.37% 6.69% 2.41% 27.49%
0
分地域情况
内销 5,632,159 4,504,544 20.02% 0.12% -1.89% 9.07%
外销 5,418,931 4,295,278 20.74% 14.48% 7.35% 53.50%
合计 11,051,090 8,799,822 20.37% 6.69% 2.41% 27.49%
(二)主要业务情况
TCL集团正通过产业重组、非核心资产剥离或出售等方式持续优化产业架构,聚焦主导产业,2017年末,已基本完成部品及材料业务群的重组剥离,产业架构精简为6+3+1。
1、产品业务(6个板块):半导体显示业务(包括华星光电和华显光电(0334.HK))、TCL多媒体电子(1070.HK)、TCL通讯科技、家电集团、通力电子(1249.HK)以及商用业务群;
2、服务业务(3个板块):互联网应用及服务、销售及物流服务(含翰林汇(835281))、以及金融业务;
3、创投及投资业务。
(一)产品业务
1、半导体显示业务
TCL集团通过华星光电开展半导体显示面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以及半导体显示相关业务的协同管理;华星光电子公司华显光电(0334.HK)从事中小尺寸TFT-LCD/OLED显示模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广东聚华定位于印刷和柔性显示研发公共开放平台,开展印刷显示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华睿光电主要从事自主IP的OLED关键材料的开发。集团通过上述布局,共同构建面板产业链垂直整合驱动及下一代新型显示技术和材料驱动的半导体显示产业生态。
1.1华星光电
2017年度,半导体显示行业景气度较高,华星光电产能提升并保持满产满销,实现销售收入304.8亿元,同比增长17.6%,实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114.9亿元,同比增长111.1%。
华星光电的两条8.5代线―t1和t2主要生产电视用面板,继续保持满产满销,累计投入玻璃基板338.7万片,同比增长19.9%,平均月产能达到28万片,继续保持效率和效益指标的全球行业领先。产品结构持续改善,市场份额不断提升,32�嫉缡用姘宀�品市场占有率全球第二,55��UD等高规格大尺寸产品市占率保持国内第一。第6代LTPS生产线―t3主要生产高端智能手机、移动PC、车载等中小尺寸面板,产能在报告期内稳步增长,良率提至较高水平。出货量稳步增长,一线品牌客户顺利导入,新客户开发有序推进。全面屏产品于第四季度顺利量产出货,销量占比持续提升。
第11代TFT-LCD及AMOLED新型显示器件生产线―t6建设工作进展顺利,2017年11月主体厂房提前封顶,预计于2019年一季度量产,主要生产65�肌�75�嫉瘸�大尺寸电视面板。第6代LTPS-AMOLED柔性生产线―t4项目于6月份在武汉开工建设,12月主体厂房封顶,较原计划提前4个月,预计于2019年上半年产品点亮,2020年初可量产出货。
华星光电在武汉建有4.5代柔性OLED实验线,OLED器件开发、材料验证和工艺调试优化工作持续推进,柔性OLED手机屏幕已完成客户送样。
公司模组整机一体化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建设工作进展顺利,项目预计在2019年完成一期建设,达成年产各尺寸液晶面板4,000万片的生产能力。作为华星光电G11及G8.5代线配套工厂,高世代模组项目将提供高品质的液晶显示模组,进一步增强华星光电在半导体显示领域的工业能力。
1.2华显光电
2017年度,受到部分终端客户清理库存及调整产品策略影响,华显光电实现销售收入34.6亿元,同比略下降5.8%。公司加强研发并改善产品结构,拉动
产品平均售价同比增长31.5%至64.9元,毛利率同比增长2.5个百分点,实现净利润1.16亿元,同比增长27.0%。
华显光电武汉LTPS-LCD模组厂,于2017年第四季度实现正式量产,产能稳步爬升。华显光电紧贴市场对全面屏产品的需求,提升技术研发能力,全面屏模组产品销售稳步增长,一线品牌客户开拓进展顺利。
1.3广东聚华
广东聚华主要从事印刷与柔性显示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同时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材料、设备企业,国内显示龙头,共建我国印刷显示公共平台。截止报告期末,广东聚华累计已申请发明专利近200项,承建的“国家印刷及柔性显示创新中心”于2017年10月31日获工信部批准运行,是显示领域第一家国家级创新中心。广东聚华已成功研制31�嫉挠∷�OLED显示和5�嫉挠∷⒘孔拥�(QLED)显示。
1.4华睿光电
华睿光电主要从事具有自主IP的新型OLED关键材料的开发,聚焦蒸镀型OLED小分子材料,绿光和红光材料已向厂商送样测试。同时,配合国家在新型显示材料与技术的总体规划,华睿光电战略部署了印刷型OLED材料,目前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中的“印刷OLED显示关键材料产业化示范项目”,在溶液加工绿光材料领域国内领先。
2、智能终端产品业务
2.1TCL多媒体电子
TCL多媒体电子主要从事LCD电视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并为其用户提供家庭互联网增值服务。得益于产品力和品牌力大幅提升及集团产业协同优势,TCL多媒体实现逆势增长,报告期内电视销售量价齐升,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3.5%至353亿元(408.2亿港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330%至7.01亿元(8.15亿港元)。
2017年度,共销售LCD电视(包括商用显示器)2,377.4万台,同比增长15.9%,其中智能网络电视销量1,512.7万台,同比增长34.8%,中国市场表现优于行业,海外市场销量同比增长33.5%,北美和巴西市场均翻倍增长。2017年公司在全球LCD电视机市场占有率为10.9%(数据来源:IHS及公司数据),居全球第三。
2017年度,受液晶电视面板价格同比上涨及业务区域占比变化的影响,TCL多媒体毛利率同比下跌2个百分点至15.4%,但公司坚持推进产品创新及结构升级,持续提升量子点、曲面、4K及大屏等高端产品销售占比,中国区自有品牌产品销售均价同比上涨14.6%,第四季度整体毛利率回升至16.6%。通过精简组织、优化流程等措施,TCL多媒体全年费用率同比下降2个百分点至13.1%,整体盈利能力大幅改善。
2017年7月,TCL多媒体子公司雷鸟科技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腾讯数码(深圳)有限公司,双方在产品升级创新、市场资源协同、会员生态融合等方面深化合作,提升战略资源跨界互补和软硬件协同水平,推动家庭互联网业务收入快速增长。
TCL多媒体于11月实施供股募集资金20亿港元,拟更名为TCL电子控股有限公司,将通过投资、并购及重组等方式,整合TCL集团的优质智能终端业务资产,开拓商用显示、智能AV、智能家居等业务,打造国际化的TCL品牌消费电子终端产业集团。
2.2TCL通讯科技
TCL通讯科技主要以Alcatel、TCL及BlackBerry三大品牌于全球从事设计、生产及销售多款通讯设备及其他产品组合。
2017年度,受海外手机市场低迷态势延续、部分区域市场汇率波动以及内部组织和业务重组的阶段性影响,TCL通讯科技实现通讯设备及其它产品销量合计4,387.6万台,同比下降36.2%;实现销售收入149.7亿元,同比下降26.5%。
由于上游关键零部件成本大幅上涨以及面向运营商市场的合作模式,TCL通讯科技的产品毛利率下滑较多,致全年大幅亏损。
公司于2017年9月转让TCL通讯科技49%的股权,引入了具备产业背景和业务资源的战略投资者,以进一步推动TCL通讯科技的战略调整和业务重组。
TCL通讯科技未来将精简产品线,加快新品上市节奏,发挥与华星光电产业协同优势,大力推进18:9全面屏智能手机的销售占比;并继续加强5G应用技术的研发投入,为未来技术和产品的融合做好准备。
TCL通讯科技持续推进组织架构优化、提效降本、业务合作模式创新等措施,在2018年初已带来业绩改善。集团将继续全力支持TCL通讯科技的经营变革和业绩改善行动,有信心在2018年实现TCL通讯科技业绩的大幅改善。
2.3家电集团
家电集团主要从事空调、冰箱、洗衣机、健康电器以及智能家居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2017年度,TCL家电集团积极整合渠道,加强市场推广力度,提升产品品牌力,品牌产品销量迅速增长。其中,空调产品销量916.9万台,同比增长26.9%,市场份额居国内第五(产业在线数据),洗衣机销量同比增长11.5%,空气净化器销售取得突破。公司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变频空调、风冷冰箱、免污洗衣机等高端产品占比稳步提升。家电集团实现销售收入158.9亿元,同比增长31.6%。
TCL家电集团不断加强技术研发与创新,开创免污式洗衣机全新品类,成为全免污健康洗涤系统解决方案的创立者和免污标准的制定者,空调产品在智能化、健康、节能等方面不断升级。
3、通力电子
通力电子为全球消费电子一线品牌企业提供研发、生产及销售优质音视频产品和无线智能互联产品的服务。
2017年度,通力电子大力发展音频产品及智能产品业务,新型音频产品保持快速增长,智能语音音箱及其配套产品开始批量出货。受益于某客户智能语音音箱在“双11”购物节中出货量快速增长,通力电子智能化及配套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5倍。通力电子全年实现销售收入50.7亿元(59.1亿港元),同比增长39.4%,实现净利润1.72亿元(1.99亿港元),同比增长32.0%。
通力电子将继续夯实在新型音频市场行业地位,大力发展智能化及配套产品业务,特别是智能语音音箱及语音交互的其他智能产品,凭借多年专业电声设计经验以及智能语音音箱先发优势,不断加强创新产品研发,并强化新形态结构件能力,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致力于成为全球互联网企业语音生态系统的核心合作伙伴。
4、商用业务群
商用业务群主要进行B2B领域的业务,包括科天智慧云、军工电子、环保、医疗电子、照明和华瑞光电等企业。
4.1云服务及相关终端方案业务
公司与思科合资成立的科天智慧云致力于为中国企业和行业用户提供基于云端、支持多种终端接入的多场景视频通讯和协同会议系统,包括网络会议、在线培训、网络直播和远程支持业务。报告期内,科天云WebEx业务订单数量稳定增长,在网络会议市场的占有率不断提升。
4.2军工电子
公司于2015年投资5.6亿元,获得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1.91%的股权。报告期内,七一二IPO获得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2018年2月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股数量为14,724.64万股,占其上市后总股本的19.07%,为其第二大股东。
4.3环保
惠州TCL环保资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与处理处置、家电拆解及深加工回收利用等业务。报告期内,家电拆解业务通过持续优化拆解结构及加大成本管控,盈利实现快速提升。
(二)服务业务
1、互联网应用及服务事业本部
互联网应用及服务业务涵盖公司面向用户提供家庭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各项应用及服务及其支撑平台。公司通过云计算和大数据分析技术,构建基于各类智能终端及垂直应用的海量互联网用户资产管理平台。
1.1家庭互联网应用平台及垂直应用
TCL集团通过雷鸟科技运营公司的TV+智能电视平台,与欢网、全球播业务协同发展,形成覆盖自有智能电视终端和第三方客厅智能终端的业务矩阵。
雷鸟科技主要负责公司智能电视平台运营业务。2017年度,雷鸟科技获得腾讯4.5亿元战略投资,双方资源互补和软硬件协同效应继续增强,共同推动家庭大屏行业发展和用户价值提升。同时,雷鸟科技不断提高平台整合与运营能力,实现AI智能语音产品落地,搭建自主的大数据平台,建立针对用户的个性化内容推荐系统;完善用户体验,建立会员统一帐户管理系统,提升会员转化率和粘性。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智能网络电视终端运营的累计激活用户已达2,354万,日均活跃用户数注为1,081万,日均开机时长4.9小时。雷鸟全年实现运营收入1.4亿元。
欢网科技与广电、电信及智能终端开展全面合作,2017年末已覆盖17省广电运营商和21省电信运营商,连接智能电视/OTT盒子等智能终端5,400万台。平台级激活用户数达3,920万,日活跃用户数达1,566万。报告期内,欢网科技与国际知名广告主达成合作,广告业务行业占有率排名市场前三,收入大幅增长;与央视-索福瑞的合作已由实时收视率产品深化到大数据用户精分系统合作,被主流电视台采用;教育、游戏及应用商店等增值业务讯速发展,收入翻倍增长。
2017年度,全球播上映同步影片42部,版权影片747部。报告期末,全球播累计激活用户数2,599万。
1.2移动互联网应用及服务业务
公司通过TCL通讯科技的移动互联网业务中心为自有品牌智能手机提供系统开发、应用开发及运营支持,并通过豪客互联面向海外公开市场用户提供移动互联网各项应用产品及服务,整合自有及第三方的服务与内容,共同构建移动互联网生态圈,推动基于移动智能终端的商业模式创新和变现模式落地。
通过深挖用户需求、优化产品迭代和完善细节体验,公司可运营用户数及用户活跃度高速增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移动互联网应用平台累计激活用户数已达2.6亿,截至12月的活跃用户数为9,353万,同比增长306.9%。业务收入随用户规模和单用户变现效率的提升,增长近10倍1.29亿元。
1.3云服务平台
TCL云平台以内部云服务为基础业务,面向TCL生态链企业提供基础设施云服务(Iaas)和通用的平台服务(Paas),并通过大数据平台为各产业用户提供统一的用户画像,提升面向全网用户的精准营销效果及产品变现能力。报告期内,TCL云平台大数据分析系统“鹰眼”上线并稳定运行,助力数据驱动的产品迭代,Paas层统一账号系统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展。
1.4教育网业务
TCL教育网是中国最大的网络学历教育服务运营机构,在网络学历教育服务、汉语水平考试(网考)服务方面居领先地位,并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和职业教育。
报告期内,教育网学历教育招生工作顺利完成,教师培训业务收入实现快速增长;互联网IT职业教育平台加大教育资源整合和业务拓展,累计用户数超过1,100万,初步建立了付费课程的商业模式,变现能力逐步提升。
除上述业务外,TCL文化传媒在影视和新媒体领域的投资工作稳步展开,报告期内参投多个影视项目。TCL-IMAX加强技术研发和渠道拓展,私人家庭影院系统逐步在国内外市场完成交付和安装。
2、销售及物流服务业务群
销售及物流服务业务群包括翰林汇和酷友科技(O2O平台)。
2.1翰林汇
翰林汇(835281)是专业从事IT产品销售与服务的业务平台,覆盖国内外一线品牌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数码产品和相关配件。
报告期内,翰林汇以“销售+服务”战略为牵引,巩固在笔记本电脑市场份额,并积极拓展企业级IT产品和电商服务,翰林汇全年实现销售收入152.0亿元,净利润2.03亿元。
2.2酷友科技(O2O平台)
酷友科技包括十分到家(服务网)、速必达(物流网)、电商(虚拟网)、体验店(实体网)四大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酷友科技的电商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4%,用户运营能力持续加强。速必达希杰物流增强基础能力建设,物流配送时效大幅提升,配送覆盖范围扩大至31个省,并依托希杰物流全球网络业务扩张,推进国内外海运、铁运、跨境电商等物流业务。线下服务应用平台“十分到家”在家电上门清洗行业的市场占有率和口碑保持领先水平,报告期内完成1.05亿元的A轮融资。
3、TCL金融业务
TCL金融专注发展产业金融,致力于为集团和成员企业、产业链合作伙伴、行业企业客户、消费者与其他个人用户提供金融服务。
2017年度,TCL集团财资业务稳健运行,全球资金管理和风险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产业金融业务继续深耕TCL产业圈,并通过“简单汇”平台向外能力输出,业务快速增长。TCL集团战略投资的上海银行、湖北消费金融公司、惠州
农商行等金融机构业务发展良好,期内增持上海银行股份至4.99%;参与发起设立的上银金融租赁公司、粤财信用保证保险公司仍在筹建推进中。
(三)创投与投资业务
公司的创投业务以TCL创投为载体,借助公司在新型显示及智能终端垂直整合的产业背景和专业的管理团队,聚焦前瞻性及技术创新性产业布局的创业投资业务。
2017年末,TCL创投管理的基金规模为101.54亿元人民币,累计投资项目92个,重点投资于新材料、新能源、消费及高端制造行业,目前持有百勤油服、SkySolar、生物股份、创意信息、茂业通信、海联金汇、万华化学、常熟汽饰等上市公司股票。
公司直接投资的外部项目公司,以财务投资模式运营,一般以参股方式持有,不介入经营管理。
三、发行人2017年度财务状况
发行人2017年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增减率 2015.12.31
资产总额 16,029,398.40 14,713,678.60 8.94% 11,175,482.10
负债总额 10,615,104.80 10,139,000.50 4.70% 7,412,538.00
股东权益 5,414,293.60 4,574,678.10 18.35% 3,762,944.10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2,974,706.40 2,276,489.10 30.67% 2,421,010.50
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所有者权益同比增长,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融资,发行股份购买控股子公司华星光电及少数股东权益。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增减率 2015年度
营业总收入 11,172,744.20 10,661,785.80 4.79% 10,487,763.10
营业利润 411,292.40 12,853.60 3099.82% 134,070.00
利润总额 478,974.00 279,696.90 71.25% 386,870.40
净利润 354,470.20 213,754.00 65.83% 323,000.90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6,439.50 160,212.60 66.30% 256,700.10
2017年度,公司业绩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有:(一)液晶面板产业市场景气好转,公司竞争力提高,华星光电销售收入及净利润均创历史新高,并继续保持效率和效益指标的全球行业领先;(二)TCL多媒体产品力大幅提升,全年彩电产销量逆势增长,整体市场份额居全球第三,利润同比增长330%;(三)减员、降本、增效有效落实,实现净利润和人均劳效显著提升、整体经营费用率和员工总数下降的“两升两降”的良好效果;(四)集团互联网服务、销售物流业务、产业金融服务和投资业务均取得良好业绩。
同时,TCL通讯科技受海外手机市场低迷态势延续及内部组织和业务重组的阶段性影响,致全年大幅亏损,对集团业绩构成较大影响。通过持续推进组织架构优化、提效降本、业务合作模式创新等措施,2018年Q1已呈现业绩大幅改善趋势。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增减率 2015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920,961.50 802,800.20 14.72% 739,407.50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1,692,516.10 -1,859,576.80 -8.98% -1,949,768.50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855,212.90 2,193,439.40 -61.01% 1,376,687.7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3,448.70 1,100,944.90 -104.85% 221,912.40
2017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主要为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为
股权投资款、液晶面板t3和G11项目投资建设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为2017年内偿还公司债务同比增加。
第三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发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国泰君安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已按照相关规定签署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公司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发行人于2017年4月20日完成首期公司债券发行,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首期公司债券共募集资金净额10亿元,已由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汇入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台支行开设的账户内,账号为200802122920009330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针对上述到账款项进行了验证,并于2017年4月21日出具编号为大华验字[2017]000272号的验资报告。
发行人于2017年7月8日完成第二期公司债券发行,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亿元。第二期公司债券共募集资金净额30亿元,已由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9日汇入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台支行开设的账户内,账号为200802122920009330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针对上述到账款项进行了验证,并于2017年7月12日出具编号为大华验字[2017]000497号的验资报告。
二、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将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项目名称 是否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偿还债务 否 103,384.80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96,615.20
总计 400,000.00
第四章本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本次公司债券采用无担保形式发行。
2017年度发行人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五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六章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公司发行的两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第一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4月19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4月19日。第二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7月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7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018年4月19日,公司已支付“17TCL01”2017年4月19日至2018年4月18日利息。
二、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
2017年度,发行人按照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较为有效地执行了本次债券的相关偿债保障措施。
第七章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根据发行人2016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16年12月21日召开的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公司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如适用),采取不向股东分配利润、暂缓重大对外投资和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等措施,保障债务偿付。
2017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需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形。
第八章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了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公司年报公告后及时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2017年4月17日披露的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2017年6月22日披露的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7),维持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7年6月22日披露的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7),维持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7年7月5日披露的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2018年6月5日披露的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2018年6月25日披露的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7),维持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8年6月25日披露的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7),维持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作为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第九章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
行完毕
惠州市升华工业有限 9,000 8,266 连带责任担保 1天-8月 否
公司
泰洋光电(惠州)有限 4,000 3,004 连带责任担保 3月-9.5 否
公司 月
惠州市航道投资建设 12,800 5,920 连带责任担保 12年 否
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启航供应链 110,000 20,556 连带责任担保 1年 否
管理有限公司
启航进出口有限公司 60,000 23,760 连带责任担保 1年 否
惠州高盛达科技有限 10,000 5,255 连带责任担保 4天-6月 否
公司
合计 205,800 66,761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已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除为上述企业担保之外,其余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二、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2017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三、相关当事人
2017年度,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第十章其他事项
2017年度,发行人未发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年度)之盖章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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