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49 : 厦门钨业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14-042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2014年4月1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沈艺峰先生提出不作为厦门钨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函,为此取消了本次股东大会关于选举沈艺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股东大会并延迟至5月21日召开;
3、2014年5月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厦门钨业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福建省稀有稀土
(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在本次股东大会提名沈维涛先生为厦门钨业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并增加《关于与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借款协议>
的议案》
4、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5月21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厦门市帝元维多利亚酒店(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6699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同高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为6人,代表股份380,057,177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5.73%。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张树强、高勃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公司在任监事
9人,出席6人,颜四清、石刚、吴爱福监事因公务未能出度;董事会秘书许火耀先生
及部分高管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各项议案,各项议案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380,057,177 100% 0 0 0 0 是
2、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377,786,712 99.40% 2,270,465 0.6% 0 0 是
3、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财务决算和2014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377,786,712 99.40% 2,270,465 0.6% 0 0 是
4、审议通过了《201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380,057,177 100% 0 0 0 0 是
5、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合并净利润459,546,163.10元,以母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425,499,834.58元
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2,549,983.46元,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
741,523,187.92元,扣减分配上年度现金股利170,495,000.00元后,实际可分配利润为
953,978,039.04元。
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及《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
采取超额股利的现金分红政策,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2
润的30%发放现金红利(如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的,以弥补后的金额为基数);如
同时满足利润增长和可支配现金增加条件时,向股东附加发放额外现金红利。
综合考虑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要及给予股东适当回报,以2013年12月31日公司
总股本68,19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共分配
170,495,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783,483,039.04元结转下年度。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380,057,177 100% 0 0 0 0 是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95,100万元(折合人民币)的金融机构
融资(实际用款余额,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保证担保(其中厦门嘉鹭金
属工业有限公司30,000万元(折合人民币)、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34,000万元、
九江金鹭硬质合金有限公司20,000万元、洛阳金鹭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50,000万元、
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元、成都虹波钼业有限公司5,000万元、赣州虹飞
钨钼材料有限公司4,000万元、福建省三明金明稀土有限公司5,000万元、江西都昌金
鼎钨钼矿业有限公司20,000万元、漳州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000万元、厦门
滕王阁设计装饰有限公司5,000万元、佳鹭(香港)有限公司11,000万美元);董事会
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决定和签署担保手续,授权期间自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之日起至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规避担保风险,对控股比例90%(不含
9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已要求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约定担保
风险由控股子公司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承担。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380,057,177 100% 0 0 0 0 是
7、在关联股东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
虹波继续为联虹钼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关联企业成都联虹钼业有限公
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银行融资(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保证担
保。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316,154,485 100% 0 0 0 0 是
8、选举张深根、沈维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具体表决结果:
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 弃权票 弃权 是否
候选人 比例 数 比例 通过
张深根 380,057,177 100% 0 0 0 0 是
沈维涛 380,057,177 100% 0 0 0 0 是
张深根先生与沈维涛先生简历分别详见公司临-2014-017号和临-2014-039号公告。
9、在关联股东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
与五矿有色继续签订〈长期采购协议〉采购钨产品的议案》。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301,809,667 100% 0 0 0 0 是
10、在关联股东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
与五矿有色继续签订〈长期采购协议〉采购稀土产品的议案》。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301,809,667 100% 0 0 0 0 是
11、在关联股东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
与五矿有色继续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的议案》。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301,809,667 100% 0 0 0 0 是
12、在关联股东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
控股子公司长汀金龙与五矿有色继续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的议案》。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301,809,667 100% 0 0 0 0 是
13、在关联股东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
《关于与江西巨通继续签订〈长期采购协议〉的议案》。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144,420,667 100% 0 0 0 0 是
14、在关联股东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回
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厦门三虹继续签订〈借款协议〉的议案》。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66,173,157 100% 0 0 0 0 是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
4
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
从事会计报表的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净资产验证、咨询等服务,聘期一年,自2014
年5月1日到2015年4 月30日;审计费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380,057,177 100% 0 0 0 0 是
16、在关联股东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的议案》。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144,420,667 100% 0 0 0 0 是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张光辉律师、许智明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认为:厦门钨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和《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2日
5
借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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